3孩子手拉手市場內失蹤 父母原地等待13年(圖)(2)
- 發佈時間:2015-04-29 08:51:02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本想作為“4個孩子都上學了”的紀念照片,最終被作為尋人啟事的照片
離開舊村屋時,天空飄起了小雨,李少方在陰冷的天氣中,忍不住再次深深看了一眼那個充滿回憶的“家”。房子的旁邊已經被人堆滿了廢棄的泡沫箱和舊衣服,顯得十分破敗。
這就好像李少方後來的生活。
2009年,市場被私人承包,新老闆給豬肉區統一安裝了紅色的吊燈,他們每天都被溫暖而明亮的燈光籠罩著。
但李少方面臨的現實和心境一樣慘澹。丟失的孩子們至今沒有消息,豬肉生意卻越加難做。攤位租金從600元漲到了2500元,豬肉價格卻在10多年間不漲反跌。
徐嘉德和徐文萍家的攤位就在李少方家的對角線上,三家的狀況差不多,只是另外兩家的攤位租金更貴,需要賣更多的肉才能維持。
李少方27歲開始做這一行。相比此前跟妻子四處擺地攤賣服裝,在市場賣豬肉,讓他感到一種安穩。這種“安穩”,當時只有3歲的李麗婷也模模糊糊地感受到了:不用再坐在三輪車上,跟著父母跑來跑去了。
豬肉生意最初並不太好做,李少方也沒打算一輩子賣豬肉。但他怎麼都沒想到,自己的人生會局限在豬肉檔的幾平方米之間,至今已整整21年,“賣豬肉”會成為人生的標簽。
一切都是為了三個丟失的孩子。
徐文萍3歲時曾迷路過,正是憑著“家裏在市場賣豬肉”這一線索,才被好心人送回。“她失蹤時已經6歲了,更應該記得。”她的爸爸徐玉堂説。
他們失蹤時年紀太小,父母們覺得,時隔這麼多年,或許只有賣豬肉這件事會喚起孩子們的記憶。
發現孩子不見時,李少方覺得“心都掉下來了”。他尋遍市場和家附近的每一個角落,尋不見;跑到當地派出所報案,因“失蹤不滿24小時”,警方不給立案;後來,樟木頭的幾十個親戚都被發動起來,到附近的荒山裏、水庫邊,進行“地毯式搜索”。
那一天,一路上來往的人影和車輛,仿佛電影裏的快速鏡頭,讓李少方感到眩暈和絕望。
李麗婷對那個悲傷的日子也記憶猶新。放學回到家,這個敏感的女孩馬上察覺出氣氛的異樣,大人們都不在,只有一個親戚照顧他們吃飯。聽説小弟弟可能被人拐走了,三個孩子大哭起來。
她還記得,那一晚的餐桌上有她最喜歡吃的肉圓,她卻“吃不出味道”。
但13年後她記憶更深刻的,是只跟她一塊兒生活過5年的弟弟。“弟弟聰明又可愛,很小的時候就能記住家裏的電話號碼;學會走路後,自己推著一把藍色塑膠凳,就能踉踉蹌蹌地從家走到市場,招呼他回家,他自己又一路踉踉蹌蹌地走回來。”
正因如此,李少方才放心讓年幼的李嘉華一個人去市場送飯。“他很懂事,我要早起送豬肉,他會叫我起床;他媽媽生病了,他都會哭。”
李少方當時聽説金洋市場發生過兒童失蹤的事情。夫妻倆平時也經常告誡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走。然而,和市場大部分的攤販一樣,父母做生意時,就任憑孩子們在附近跑來跑去。
“説到底,還是我們做家長的太大意了!”李少方哭喪著臉,聲音開始哽咽,“是我們對不起他,從來沒給過他幸福,就……”
悲傷的情緒一觸即發,六個中年人當場都開始悄悄地抹眼淚。
李蘭花邊流淚邊倔強地在一張尋人啟事空白處一筆一劃地寫著。她手裏的尋人啟事還是當年剩下的,印刷自金洋市場對面的一家照相館。
就在這家照相館,李嘉華失蹤兩個月前,四姐弟難得照了一張闔影。照片裏,圓臉的李嘉華眼睛瞇成兩個月牙,顯得十分開心。四姐弟都穿著樟洋社區小學的校服,李嘉華身上那件因為太大,褲腿被挽了好幾層。
“只差三個月,他就上小學了。”李少方説,“提前拍了這張照片,本想作為‘4個孩子都上學了’的紀念。”
但它最終被作為尋人啟事的照片,與其他兩個孩子的照片一起,被掃描、列印,然後張貼到樟洋社區的大街小巷。
“你的標題,可不可以叫‘三對賣肉的父母13年一直在等待被拐賣的兒女’?”李蘭花停下筆,有些猶豫地問道。
“怎麼能叫‘賣肉’?”李少方急切地打斷她,“賣豬牛羊雞都叫賣肉,一定要強調賣豬肉!”
“我們是賣豬肉的父母。”他説道。其他人紛紛點頭,他們認為這樣才能給失蹤的孩子提供更確切的回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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