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血拼"4大後遺症 天貓1號店仍售假
- 發佈時間:2014-12-12 07:25: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孫朋浩
在又一個電商狂歡日“雙十二”來臨時,北京晨報記者為您羅列部分“雙十一”後遺症,看一看“剁手族”們的不幸遭遇:虛假宣傳、假貨橫行、延遲發貨、維權艱難…… 但願能給您提個醒兒,讓您在下次網購時多一份小心、少一份煩惱。
1虛假折扣
4.9折實際打的是8折
消費者宋女士在“雙十一”期間打算抄底購買化粧品,就到一家常去的淘寶店舖看看是否有活動,結果卻讓她大失所望。“一款標注‘雙十一’期間4.9折的水楊酸精華液,原價358元,乍一看打完折170多元,好像很划算。可我以前的購買記錄真真的,這個商品從來就沒賣過358元,平時也都是217元,其實真正的折扣也就是8折左右,這不就是虛假折扣嘛。”
也有一些商品價格確實較優惠,但消費者卻無緣享受。金先生在“雙十一”期間購買了某品牌的電動牙刷,折扣讓他頗為滿意,但到貨後他才發現商品被“減配”了。因為擔心店家搞虛假折扣,金先生還特意將之前的頁面截圖保存以便比對。“我看之前的頁面,買這個牙刷還多送一個刷頭,到貨後我卻發現送的刷頭不見了。”他遂與賣家理論,但對方的回答讓金先生啞口無言,“人家説你仔細看看,哪兒寫著送刷頭了,我再仔細看,新頁面確實沒有寫贈送。”
2虛假發貨
根本沒收到貨竟“簽收”了
消費者劉先生“雙十一”期間在淘寶一店舖購買了4000余元的汽車用品,後遭遇虛假發貨。“我等了一週還沒收到,就去查物流資訊,發現居然顯示我已經簽收了。”隨後劉先生根據單號打電話到快遞公司查詢,對方的回答卻讓他大吃一驚。“我住在黑龍江哈爾濱,賣家在廣東廣州,這家快遞公司説他們只做北京的同城快遞業務,在廣州根本沒有業務。”他告訴記者,雖然多次聯繫賣家,希望得到解釋,但對方旺旺不回復,電話也不接。
對於延遲發貨的懲罰,天貓商城明文規定,如延遲發貨,商家需向買家支付該商品實際成交金額的30%(金額最高不超過500元)作為違約金,違約金將以天貓積分形式支付。從現實情況來看,這條規定的執行力很弱,一些商家為了規避風險,往往會虛假發貨,當消費者問起時,賣家則以快遞中途耽誤為由推諉。
3真假難辨
收貨後發現顏色款式都不對
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對投訴案例的統計,每年“雙十一”之後是網購用戶投訴高峰期,假貨是投訴重點之一。徐女士從天貓商城購買一張安卡夢真皮雙人床,她委託專業機構鑒定後發現,該床材質為“人造革”。而一些品牌服裝也被山寨,一消費者表示,他曾在實體店購買過一身售價500多元的彪馬運動衣,“雙十一”時,看到同款褲子才賣149元,於是果斷下單,結果收到貨後發現無論顏色還是款式都不對,“這還號稱官方旗艦店呢,以後再也不敢網購了。”
而北京晨報記者調查發現,消費者想證明買到的是假貨並非易事,最大困難就是須自己舉證,而政府鑒定機構不對個人開放,社會上的鑒定機構又魚龍混雜,且收費昂貴。
4法律空白
七天無理由退貨還缺解釋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指出,對於違規行為,電商平臺應該起到監管作用。新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有權向電商平臺要求賠償,同時電商平臺應當提供電商真實姓名、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如電商利用平臺侵害消費者權益,平臺應採取必要措施,如未採取,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新消法中的“七天無理由退貨”是許多消費者關注的焦點,對此邱寶昌解析,“目前爭論焦點主要還是規定中商品性質的界定,目前消法中還沒有對其有詳細解釋,這也是導致買賣雙方産生糾紛的原因之一。”
對於“雙十二”,邱寶昌希望消費者理性消費,“下單前最好要與之前的價格做好比較,貨比三家。如發現問題,一定要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