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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的債權與期權

  • 發佈時間:2015-07-31 06:45:3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田燕

  近期可轉換債券成了熱門投資品種。可轉換債券,簡稱“可轉債”,是債券家族中的一員,也有著普通債券所具有的諸多常見特徵,只不過票面利率通常要低不少。那為何還會受到熱捧呢?原來,可轉債內含可以轉換成股票的期權,這讓可轉債具備了增值的潛力,再加上債券本身的安全與固定收益的特徵,使其受到青睞。

  具體來説,可轉債同時具有債權和期權兩種屬性。債權屬性,指的是可轉債有事先規定好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持有可轉債,公司按時支付利息,到期收取本息。

  另一個屬性是期權,這是可轉債區別於普通債權最大之處。通常可轉債會被事先規定一個轉換期限,在這個時間段內,投資者有權按照規定的轉股價,將可轉債轉換成上市公司股票。投資者可以在轉換期內自由選擇何時轉股,假如此時的股價較高於轉股價,投資者就可以獲得超額收益。另外,在轉換成股票之後,投資者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原則上可以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策以及分紅,公司的股本結構也相應發生變化。

  可轉債對上市公司很有吸引力。首先由於債券利息很低,可以節省不少財務費用,假如投資者選擇把手中的債券轉換成股票,成為公司的股東,那麼上市公司連本帶利就都不用償還。因此,相較配股、增發等融資方式,可轉債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上市公司的權益。

  對於投資者來説,可轉債可謂“進可攻,退可守”。投資策略方面,當可轉債價格隨股價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時,投資者可以直接賣出可轉債賺取差價;當股價低迷時,投資者可以持有債券獲取利息,雖與其他債券相比要少,但畢竟比股票有保障;當股價由弱轉強,或者公司業績向好時,投資者就可以轉為股票。一般而言,單純持有可轉債是不划算的,只有轉換成股票,才能夠獲得更大的收益,因此投資者一般希望公司實現快速發展,成為公司股東。

  應當注意的是,為了限定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可轉債有一項特殊的“提前贖回條款”。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中超過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公司便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贖回未轉股的可轉債。這樣一來,可轉債就失去了本來的投資意義。因此投資者一定要及時關注股價變動情況,在恰當的時候,及時對手中的債券進行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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