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引導私募基金參與交易所債市
- 發佈時間:2015-06-06 00:56:3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滬深交易所日前發佈公司債券上市相關配套規則,進一步明確了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備案的私募基金産品,可作為合格投資者,參與交易所所有債券産品的認購及交易。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債券産品包括在上交所上市或者掛牌的公募公司債券、私募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可轉債、國債、地方債、資産支援證券等所有債券現券以及債券質押式回購、國債預發行交易等債券産品。
基金業協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3月底,在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達9031家,管理基金産品超過1萬隻,資産管理規模接近2萬億元。公司債券新規的發佈實施,明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可作為合格投資者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將進一步激發上述私募基金,特別是債券型私募基金到交易所投資債券的熱情。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私募基金已成為交易所債券市場的重要投資群體,上交所擬於近期組織針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專題培訓,進一步引導相關私募基金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投資。後續,上交所將繼續完善債券配套制度和市場基礎設施建設,擴大交易所債券發行規模,優化交易機制,為私募基金等市場參與人參與交易所債券市場提供更優質服務。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可以在深交所進行固定收益産品交易,固定收益産品包括債券和資産支援證券。私募投資基金可以參與在深交所上市或掛牌的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債券交易,其中公開發行債券的具體品種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公司債券、企業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非公開發行債券的具體品種包括私募債券、可交換私募債券、並購重組私募債券、證券公司次級債券和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券等。 (周松林 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