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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並購債初露鋒芒

  • 發佈時間:2014-12-25 06:00:02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以往冷清的並購債發行似乎有加速的跡象,近兩月,已有兩隻公募並購債先後面世。

  12月22日,由渤海銀行主承銷的“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2014年第二期中期票據”發行,該債券註冊規模11億元,期限5年,募集資金用於置換並購貸款,具體項目是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對原水利部持有新華水力發電有限公司股份的並購。此前近一個月,11月17日,39.6億元的5年期“招商局集團201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據”也在銀行間市場成功發行。這是國內首批以公募方式發行的並購債。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結構調整的深化,企業紛紛通過並購重組優化資産配置,擴大企業規模,實現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據Wind資訊統計顯示,截至12月15日,國內並購市場共完成交易1518起,交易總價值8929億元。並購融資空間廣闊。

  與此同時,企業並購融資手段卻極為有限。對於上市公司而言,雖然可通過資本市場解決融資需求,但資本市場有其自身固有的融資節奏安排,從融資便利性上並不能完全滿足需求;對於非上市公司,並購資金主要來源為銀行並購貸款,渠道較為單一。

  為拓寬企業並購重組資金的來源,近期私募並購債試點啟動。11月5日,《並購重組私募債券試點辦法》、《關於開展並購重組私募債券業務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發佈,標誌著並購重組私募債券試點工作正式開始,但上市公司被排除在外,讓市場有些“遺憾”。

  在業內人士看來,相比之下,公募並購債更有優勢。“與私募並購債相比,公募産品流動性更好,發行面廣且資訊更透明。”渤海銀行相關負責人介紹。並購債進入銀行間市場,能夠擴大發行債券的企業群體。更重要的是,並購債對於發行期限及擔保措施沒有強制性要求,為企業並購重組在銀行間市場融資提供了新的途徑,拓寬了企業並購融資渠道。

  也有觀點認為,當前的並購債模式是將發債募集的資金置換並購貸款,而並不是用來直接支付並購價款,離真正的並購債還有差距。事實上,直接將債券募集資金用於支付並購價款的並購債仍“在路上”。此前,交易商協會相關人士曾透露,募集資金直接用於支付並購價款的結構安排,目前仍存在並購時間、並購能否成功等不確定性,因此在債券註冊流程設計上需要更多考量,但將會積極推進相關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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