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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擬推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

  • 發佈時間:2014-11-14 09:19:1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提升“小眾”債券流動性

  上海證券交易所債券業務部副總監佘力昨日在2014中國資産證券化高峰論壇上透露,上交所近期將抓緊推出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業務。業內人士預期,該項業務推出後將大大增強資産支援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目前在交易所掛牌的“小眾”債券品種流動性。

  據了解此項業務進程的人士介紹,與目前廣泛開閘的債券質押式回購不同,債券質押式協議回購將由持券方和資方一對一簽訂標準化協議,確定質押券種、期限、利率等要素。一般認為,該項業務主要針對目前流動性不高的資産支援證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私募性質的債券品種。

  “這些債券品種流動性不高是機構投資者持券意願不強的主要因素之一。”一位資深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告訴記者,“可以質押融資的話將顯著改善這一現象。”

  據了解,為改善上述小眾債券的流動性問題,引入質押回購交易機制從年初就開始討論。除上交所外,深交所也在研究類似業務。業內人士希望,在年底前相關業務細則能夠正式出臺。

  資産證券化市場自去年年底開始受到監管高層重視,出現加速發展的跡象。據介紹,今年已經發行的各類證券化産品,規模已經將近2400億,是從2005年到2013年間總發行量的兩倍。但要真正做大做強資産證券化市場,提升流動性並非旦夕之功。佘力就坦言,目前證券化二級市場的流動性接近於零,缺乏優勢,也制約了市場的發展。市場對提高證券化産品市場流動性的呼聲比較高。

  “客觀講,資産證券化市場流動性現狀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從原理來看,證券化作為複雜産品,標準化程度比較弱,流動性就必然比較低,這是一個客觀事實。”佘力表示,“依靠簡單的市場自我發展、公開發行、做市商制度,可能都很難從根本上提高資産支援證券的流動性,需要借鑒境外市場的經驗,使資産證券成為市場認可的主流證券品種。例如設立政策性機構,收購銀行的基礎貸款,或者收購證券重新打包發行等手段,注入國家信用。”

  另外,資産證券化市場參與各方普遍期待企業資産證券化産品“備案”發行和基礎資産負面清單等政策能夠儘快落地。此前,證監會于9月末針對企業資産證券化業務新版管理規定、配套規章等公開徵求意見,提出了對可證券化的基礎資産範圍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等改革。目前,相關規定尚未正式發佈。據了解,基礎資産負面清單正由中國基金業協會負責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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