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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冰竹:不看出身看規模銀行監管要“動起來”

  • 發佈時間:2016-03-14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朱丹丹  責任編輯:胡愛善

  伴隨著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銀行業增速放緩等,如何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無疑是今年全國兩會的熱點話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向政協提案組遞交了3項提案,內容涉及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完善扶貧金融發展、優化銀行分類監管等問題,多舉措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

  加快推進投貸聯動

  一直以來,融資難都困擾著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而商業銀行解決這些企業融資需求的重要方式——投貸聯動則遲遲未有實質性進展。不過,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將啟動投貸聯動試點工作。近日,銀監會副主席曹宇更是表示,目前籌備工作進展順利,首批試點很快公佈,將選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進行試點。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法》與《貸款通則》等均對銀行投資PE等業務存在限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文件發現,根據我國現行《商業銀行法》第43條,商業銀行在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産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而《貸款通則》第20條規定,不得用貸款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

  對此,閆冰竹則建議修改現行相關法規,允許商業銀行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為投貸聯動業務的開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環境。其實,早在去年3月,國務院就提出,要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試點“投貸聯動”業務。

  “試點先行,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首先,引導商業銀行在組織架構、管理方式、績效考核和金融産品等方面創新,發展投貸聯動業務。其次,允許更多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開展綜合經營試點,通過持有信託公司、基金公司等資産管理機構牌照開展集團內投貸聯動。第三,支援商業銀行設立具有投資功能的子公司,在建立防火牆的前提下,實現風險收益的平衡。”閆冰竹表示。他進一步坦言,在此過程中,可以採取典型示範、分層推進、成熟一家放開 一家的模式,確保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促進投貸聯動業務的發展。

  對於投貸聯動的配套支援,閆冰竹提出三點建議:一是繼續完善財稅、擔保、信用體系等配套政策,設立政策性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産業引導基金等,支援商業銀行投貸聯動。二是鼓勵有實力的中小銀行設立眾創空間等平臺機構,發揮客戶優勢,打造多樣化的創新孵化器,實現投融資快捷對接。三是搭建資訊共用平臺,加強商業銀行與券商、律師等仲介機構的聯動,積極對接創業板、新三板等場內及場外資本市場,打通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充分發揮資本市場融資、定價、退出等功能,引導更多資金進入。

  優化銀行分類監管

  隨著存款利率上限完全放開,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基本完成,商業銀行面臨的市場競爭將更加激烈。而優化銀行分類監管成為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必經過程。

  不過,記者注意到,目前商業銀行監管分類仍然沿用“出身法”,分為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這種按照出身進行機構類型劃分並實施監管的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當前銀行業的發展現狀,削弱了市場對金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不利於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也不符合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大方向。“十三五”規劃更是提出要構建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

  “建議監管機構轉變以歷史出身形成的監管分類方式,逐步過渡為以資産規模和監管評級為主要標準、能上能下的動態監管方式,以促進我國銀行業持續穩健發展。”閆冰竹表示。

  他具體指出,首先建議以資産規模為主要標準,結合監管評級,將我國商業銀行劃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商業銀行,形成合理的結構、鮮明的層次和有序的競爭。其次,通過政策引導,明確各類銀行機構的發展方向和定位,制定和實施差異化政策,促進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展。

  此外,閆冰竹還表示,對銀行業分類也應實現動態調整。建議每隔5年左右定期對大、中、小型銀行分類標準進行評估,以考察是否需要調整及如何調整,並據此對商業銀行進行重新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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