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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儲備貸款關閘 部分銀行為衝量搶放貸

  • 發佈時間:2016-02-25 03:38:46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畢曉娟

  本週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四部委共同出臺《關於規範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根據通知,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各地不得再向銀行舉借土地儲備貸款,到今年年底,各地區應將土地儲備機構和從事政府融資等其他非土儲職能的業務相分離。

  “國家出臺此政策的主要目的,應該是進一步厘清地方政府的償債能力。”中部地區一名土地儲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證券時報記者,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虛高,但很大一部分被用來償還土地儲備借款,造成國家相關部門對地方政府償債能力的誤判。

  東北一家城商行分行行長告訴記者,禁止舉借土地儲備貸款是規範地方融資平臺的一系列舉措之一,但土地儲備貸款整體佔比不高,對銀行信貸投放影響不大。此外,業內人士透露,部分銀行趕在政策落地之前衝量放貸,短期繼續推高該塊信貸數據。

  土儲城投職能剝離

  通知要求,各地區應將土地儲備機構和從事政府融資等其他非土儲職能的業務相分離,2016年底完成。各級城投公司等其他機構一律不得再從事新增土地儲備工作,同時土地儲備機構也不得開展城建、保障房建設等事務,已承擔的同樣需要在2016年底完成剝離與劃轉。

  “分離的目的在於厘清政府土儲機構和城投公司職能,重點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細化,也與43號文(《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一脈相承,是對‘地方政府不得通過企事業單位等舉債’的延續,並無太多新意。”中信建投證券宏觀與債券研究首席分析師黃文濤表示。

  通知同時要求,各地區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全面清理現有土地儲備機構。每個縣級(含)以上行政區域原則上只設置一個土地儲備機構,並從屬於當地國土資源部門管轄,對於重復設置的,應當壓縮歸併和重新納入土地儲備名錄管理。

  對銀行信貸

  投放影響有限

  通知的另外一項主要內容是自今年1月1日開始,各地不得再向銀行舉借土地儲備貸款;而土地儲備資金的籌集渠道金來自於土地出讓收入費用安排、土地收益基金資金安排、地方政府債券籌集資金、財政用於土儲的其他資金以及相應的利息收入。

  “土地儲備貸款各行都在做,但大部分佔信貸投放的比例都比較少,大行相對卡得比較死,目前股份行佔比相對較大。”中部地區一家大行分行高管告訴記者,即使土地儲備貸款關閘,還是可以通過一些金融産品作通道間接投放。

  黃文濤調研發現,一般商業銀行的土地貸款平均餘額佔比不足2%,實際影響並不如市場預期之大。“我們了解到,部分銀行內部雖已接到叫停土地儲備貸款的口頭通知,但表示正式發文前還將放款衝量,收到發文後方停止放款,衝量現象將短期繼續推高該塊信貸數據。”

  這一説法得到平安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石磊的認同。“短時間內,確實不排除有衝量放貸的可能。因為趕在政策落地前把款放出去,這樣即使政策生效也不會影響存量。土地儲備貸款的收益率比較高,但它在銀行的貸款餘額佔比非常小,影響非常有限。”石磊説。

  “生地是指不具備城市基礎設施的土地,毛地是指城市基礎設施不完善、地上有房屋拆遷的土地,熟地是指具備完善的城市基礎設施(水電氣熱)、地面平整能直接進行建設的土地。從生地或毛地到熟地的過程中肯定得有資金支援。”上述中部地區土地儲備中心工作人員介紹。

  但即使土地儲備貸款關閘,地方政府仍有其他變通渠道。“比如通過‘預招拍挂’直接拍賣生地或毛地,地産商自掏腰包進行土地整理,再從成本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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