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應對“不良”有準備也有措施
- 發佈時間:2016-02-23 05:52:1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劉波
近日,中國銀監會發佈的2015年第四季度主要監管指標數據顯示,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達1.67%,連續10個季度上升,不良貸款餘額也已連續17個季度上升,這再度引發社會對銀行信貸資産品質的擔憂。
究竟如何研判目前銀行業不良貸款餘額、不良貸款率“雙升”的形勢?
“在經濟下行、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銀行不良貸款上升、信貸資産品質産生波動具有一定合理性。”中國銀監會政策研究局副局長廖媛媛表示,信貸資産品質是經濟運作結果的滯後反應,從2011年開始我國GDP增速放緩,此輪信用風險上升與本輪經濟結構調整的邏輯相吻合,涉及週期性因素和結構性因素,如産能過剩行業風險持續暴露。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坦承,受經濟下行壓力影響,不良貸款後續仍面臨較大的上升壓力,信用風險管控壓力加大。但同時,銀行業應對不良風險“有準備”也“有措施”:一方面,風險抵補能力仍保持穩定,“以豐補歉”準備較充足;另一方面,監管層已明確今年將出臺多項措施,進一步提升銀行業的風險損失吸收能力。
“有準備”突出體現在撥備覆蓋率監管指標上。“撥備”是“貸款減值損失準備”的簡稱,即銀行先對發放的貸款預估一個損失率,將可能産生的損失提前提取出來作為準備,用來衝抵未來的真實損失。“撥備覆蓋率”則指貸款減值損失準備佔不良貸款的比例,是衡量銀行風險吸收能力的重要指標。
監管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四季度末,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餘額為23089億元,較上季末增加455億元;撥備覆蓋率為181.18%,較上季末下降9.62個百分點,即如果産生1元不良貸款損失,商業銀行已經提取了1.8元作為衝抵、核銷準備。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監管層早已要求銀行業機構在貸款增速比較高的年份進行逆週期的貸款撥備準備,對於監管部門確定的系統性重要銀行,要求2013年底前撥備覆蓋率不低於150%,撥貸比不低於2.5%,以二者孰高為主;其他金融機構要在2016年底前達到上述標準。
“我們還會認真研究風險吸收能力問題,借鑒國際金融危機後國際監管組織要求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提高附加資本和總損失吸收能力的做法,持續提升風險損失吸收能力。”上述負責人表示,應利用撥備資源仍較充分的時機,進一步發揮其逆週期調節作用。
除了研判和準備,監管層今年還將出臺多項措施,進一步緩釋存量風險,嚴控增量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下發了《關於金融支援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為防範化解不良資産開出三劑藥方:不良資産證券化、核銷、不良資産轉讓。
《意見》指出,將在審慎穩妥的前提下,選擇少數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探索開展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督促銀行用足用好現有核銷政策,加快核銷進度,做到“應核盡核”;進一步發揮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和地方資産管理公司在參與企業破産重組和債務處置中的作用。
“不良資産證券化重啟在即,可在減輕資本消耗的同時盤活資産端進行再投資獲得收益。”華泰證券首席分析師羅毅表示。
此外,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還將針對信用風險開展綜合排查。具體來看,將繼續強化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和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防範融資平臺貸款風險。同時,在積極支援房地産去庫存的前提下,採取差別化信貸政策,加強對房地産信貸的壓力測試和風險監測。此外,關聯企業貸款、擔保圈企業貸款將受到重點管控,以避免企業資金鏈斷裂引發連鎖反應、放大風險傳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