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首都機場“撒野”將上黑名單 住宿貸款等將受限
- 發佈時間:2015-12-24 07:36:51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今後,遊客在首都機場發生不文明行為影響機場安全,將會被首都機場安保部門和旅遊部門同時記入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並可能直接影響出行。昨日上午,北京市旅遊委與首都機場航空安保有限公司正式簽署“文明旅遊安全出行合作備忘錄”。
北京市旅遊委與首都機場資訊共用
據悉,北京市旅遊委在原有的遊客不良記錄系統基礎上,與首都機場安保公司合作,開展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工作以及旅遊安全管理工作。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昨日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中包括五方面的內容:共同開展乘機安全檢查相關法律法規宣傳與培訓;共同做好團隊旅客乘機安全檢查;開展資訊平臺共用;做好重大國內外活動安全服務保障;實行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
據市旅遊委副主任于德斌介紹,近年來,我國公民出境遊的人數不斷增加,僅2014年,經北京旅行社組團的出境遊客就達410萬人次。首都機場是進出北京、乃至進出中國的重要門戶,因此,與首都機場的全面合作就顯得更加重要和必要。今後,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與市旅遊委還將按照國家旅遊局發佈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共同商擬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
“開艙門”事件發生後,MU2036航班上的乘客,網友@風雲者天行健發佈微網志。微網志截圖
如被“記錄”住宿貸款等也將受限
據了解,市旅遊委已在其官方網站上正式建立了行業信用系統,其中記錄的內容之一就是遊客不文明行為,包括北京市遊客出行旅遊途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以及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各類遊客不文明行為。與首都機場合作以後,在機場做出“霸機”、“強行開艙門”、“衝闖跑道”等惡劣行為的遊客,除了要接受有關部門行政處罰以外,還將被首都機場以及旅遊主管部門同時記入遊客不良行為記錄系統。
“這個記錄對遊客自身是會帶來影響的,如果情節惡劣,他會在組團出遊、旅店住宿甚至是銀行貸款、工商登記等方面受到限制”。據北京市旅遊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雖然這個記錄機制並沒有行政強制力,但系統是公開的,行業內的旅行社、酒店等都會看到。
對於具體哪些行為會被列入首都機場的“不歡迎”範圍,首都機場安保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正在加緊制訂遊客不良行為記錄的細則,預計春節前推出。
此前國家旅遊局已與中國民航局合作
據了解,今年2月,國家旅遊局設立全國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各地方旅遊主管部門設有分記錄。資訊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報送,或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採集。
據國家旅遊局監管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乘機是遊客出遊過程中重要的環節,不文明行為高發。為進一步落實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製度,今年8月,國家旅遊局已經與中國民用航空局簽署了《關於加強文明旅遊工作,促進行業融合發展的合作協議》。
協議中特別明確,要共同制定出臺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指導意見,落實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限制措施,鼓勵旅遊企業、民航企業拒絕為列入不文明行為記錄的遊客、旅客提供旅遊、乘機等服務。
■ 追訪
旅行社拒絕“黑名單遊客”參團
昨日,新京報記者從鳳凰假期、海濤旅行、眾信旅遊等多家旅行社獲悉,對於國家旅遊局公佈的列入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遊客,旅行社拒絕其入團。
“旅行社要按照國家旅遊局的要求收客,被列入不文明行為‘黑名單’的遊客,一律不接受報團。”北京鳳凰假期國際旅行社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馬斌説,旅行社內部都會有國家旅遊局的這份“黑名單”,收客時遊客的相關資訊會有所顯示,考慮到遊客個人信用等問題,旅行社不會接受這樣的遊客參團。
■ 盤點
那些因不文明乘機“上黑榜”的遊客
事實上,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從今年年初就開始系統性的建立,國家旅遊局至今已經發佈了四批不文明遊客記錄資訊。在國家旅遊局公佈的四批、共16名上黑名單的遊客中,多數是因為在機場或飛機上發生不文明行為被行政處罰或造成不良影響的。
●恐嚇威脅空服人員並潑熱水
張艷在南京參加赴泰團隊遊。2014年12月11日,返途中,張艷要求空服人員將她與同伴的座位調換到一起,雖經調換,但耽擱時間較長,引起兩人不滿。就餐時,她要求空服人員提供熱水,被告知熱水需要收費,造成其不悅,與空服人員發生言語衝突,隨即將熱水潑向空服人員,並激烈爭吵、謾罵、恐嚇和威脅。事發後飛機返航,落地後張艷被泰國警方帶走。
●強行打開艙門被拘留15日
今年1月10日淩晨,周躍在昆明飛往北京的MU2036航班上強行打開飛機41L、42L座位旁兩道應急艙門。警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他的違法行為予以治安拘留15日的處罰。
●因調整座椅與他人打鬧被拘留5日
今年4月,王玉玨乘坐大連至深圳的ZH9724航班,在飛機上因調整座椅問題與他人發生爭吵、打鬧,因擾亂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
●散佈警方打人等不實資訊並擅自脫團
今年9月,肖燕在重慶參加赴泰國旅遊團。在航班延誤期間,肖燕拒絕聽從領隊勸阻,煽動遊客對抗泰國警方執行公務,散佈警方打人等不實資訊,以拒絕登機要挾賠償,干擾泰國曼谷機場工作人員及領隊履行職務,辱罵領隊及同行其他配合工作的遊客,並最終擅自脫離團隊,未隨團返回。
●以維權名義用機場登機口廣播煽動遊客
今年9月,劉鵬在重慶參加赴泰國旅遊團。在航班延誤期間,劉鵬以維權名義用機場登機口廣播煽動遊客,以拒絕登機要挾賠償,散佈泰方扣留護照等不實資訊,並最終擅自脫離團隊,未隨團返回。
●因調座椅與他人起衝突,航班延誤約1小時
今年10月,施驁在成都參加赴柬埔寨旅遊。返程中,登機後即將座椅靠背向後調整,後排遊客提示後拒絕調直。後排乘客入座時碰到其頭髮,繼而引發口頭爭執、辱罵和推搡,經空乘人員和隨團領隊勸阻無效。事件造成航班非正常延誤約1小時。
遊客有哪些行為會納入“記錄”?
遊客在旅遊活動中因下列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應當納入旅遊部門的遊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
●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
●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民族生活習慣;
●損毀、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跡;
●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
●嚴重擾亂旅遊秩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