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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錯存去世前夫賬戶 女子訴銀行退款

  • 發佈時間:2015-11-03 07:41: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孔德婧  責任編輯:劉波

  

  

黃女士出示誤存到去世前夫的存摺

  

  

存摺上顯示錯存的5萬元現金

  2015年7月,北京昌平區的黃女士拿著5萬元現金和存摺去某銀行存款。錢存進去後,她發現錯拿成前夫的存摺,而她前夫不久前因病去世。因無法取得前夫賬戶密碼,黃女士和銀行交涉要求退款。然而,當黃女士按照銀行要求前往公證處開具相關證明時,被告之無法辦理。無奈之下,黃女士只得將該銀行告上法庭,要求返還5萬元存款。

  近日,銀行代理人在庭審時稱,黃女士錯存的行為是個人疏漏,銀行沒有責任,不能退還該存款,並拒絕法院進行調解。目前該案尚未宣判。“我真的很著急,也很無奈,為什麼明明是我自己的錢,卻取不出來。”昨天,黃女士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説。

  事件

  5萬元誤存去世前夫存摺

  44歲的黃女士與郭先生(化名)原是夫妻,2014年4月,二人離婚。離婚後,郭先生仍在家居住,由於身患重病,生活起居由黃女士照料,存摺也由黃女士保管。今年6月,郭先生不幸因病去世。

  7月的一天,黃女士拿著5萬元現金來到家附近的銀行,準備將此款存入自己在該行的存摺內。不料,存款時,黃女士發現錯拿了存摺,誤將5萬元現金存在前夫名下的存摺裏。

  由於沒有存摺密碼,黃女士只得向銀行説明情況,希望拿回自己的5萬元存款。銀行工作人員稱,黃女士需要去公證處辦理公證等手續,否則無法取出存款。而當黃女士找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時,卻被告知無法公證,理由是這5萬元不是郭先生的生前財産,不能辦理遺産繼承。

  在與銀行交涉未果的情況下,黃女士只得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銀行返還她錯存的5萬元現金。

  庭審

  原告訴銀行要求退款

  針對黃女士的起訴,被告銀行代理人在庭審時辯稱,黃女士存錯存款,是其自身過錯行為導致,黃女士錯存的銀行卡是案外人的,與銀行分理處無關。

  銀行代理人還稱,根據《儲蓄管理條例》規定,黃女士應向其存錯的第三方主張權利,銀行沒有責任。而對於已經去世的人員的銀行卡,應由銀行賬戶戶主的繼承人去辦理公證,公證之後就可以重新設置密碼,取出賬戶內的錢款。

  而黃女士的代理人則表示,在黃女士存款時,原、被告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被告工作人員沒有提示原告輸入密碼,且在原告反覆追問是否需要輸入密碼時,被告工作人員並未提醒,因此被告存在過錯。

  對此,銀行方表示,因為是原告本人將存摺遞交到銀行窗口的,而且只提交了一張存摺,並在存款儲蓄憑條上簽字進行了確認,因此不需要提醒原告存摺不是她本人的。

  黃女士代理人還表示,原告與被告銀行分理處是同等主體之間的存款儲蓄關係,雖然是原告的疏忽拿錯了存摺,誤將錢款存入前夫的存摺,但現在郭先生已經去世,民事主體已經消滅。無論是情理還是法理,被告都應當將存款返還給原告。

  庭審時,被告銀行的代理人並未接受採訪。目前,該案尚未宣判。

  銀行

  提交多項證明可取款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撥打該銀行總行客戶服務熱線進行了諮詢。客服人員表示,類似黃女士這種情況,可以通過辦理一系列公證和手續提交給銀行,繼而將錢取出。

  這名客服人員稱,如果賬戶持有人已經死亡,申請查詢人想要取出賬戶裏的錢,需要提供公證部門或法院出具的查詢委託書或者繼承權的證明書,或者是其他可以證明這個查詢人是合法繼承人的證明文件。此外,申請查詢人還要提供賬戶持有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是其他可以證明賬戶持有人死亡的相關證明。最後,申請查詢人還要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

  “這是最基本的一些材料,具體的手續還要以櫃檯要求為準。”客服人員還表示,除了這種賬戶持有人死亡的特殊情況外,一般錯存錢進他人賬戶,想要拿回錢只能找對方進行協商,銀行並不對此負責。假如對方拒絕退還錢款,存款人只能尋求警方幫助,進行報案處理。

  公證處

  辦遺産繼承公證取款不妥

  按照此前銀行職員的建議,黃女士是否能通過遺産繼承公證來領取存款?北京一家公證處工作人員李嘉健表示,在這種情況下辦理繼承公證是不妥當的。“黃女士的前夫去世後,將錢款誤存入她前夫的賬戶,這筆財産肯定不應認定為死者的遺産,公證機構也就不能夠按照遺産繼承辦理。”

  李嘉健還稱,按照法定程式和標準進行審查核實,公證處確定財産的來源、性質無誤之後,可以出具領取財産的公證文書,“這需要銀行方面認可這樣的公證書。”

  李嘉健表示,從目前掌握的情況來看,上海的部分銀行是認可領取財産的公證書的,但是具體到北京的這家銀行認不認可,他不清楚。

  供圖/黃女士

  對話

  黃女士:這筆錢是我自己的,為什麼不能退?

  北青報:當時存款時,銀行有沒有要求您出示什麼證件或密碼?

  黃女士:沒有。當天我把錢和存摺都給了櫃檯,我説想存三個月。然後櫃檯就給了我一張存款儲蓄憑條,讓我簽字確認。我就問他們怎麼沒讓我輸密碼啊,他們説存活期不用密碼,其實我想存三個月定期,但他們一開始也沒問我。

  北青報:您怎麼發現存錯了賬戶的?

  黃女士:我存完了,他們給了我一個單子讓我確認,我一看發現存摺錯了。我當時就説存錯了,能不能把錢再取出來,他們説需要密碼,但我不知道密碼,而且我前夫已經去世了。

  北青報:銀行説怎麼解決呢?

  黃女士:銀行讓我拿我前夫的死亡證明,我就回家拿了,然後銀行説既然有死亡證明,再去公證處辦個遺産繼承公證就行。當天銀行的人和我一起去的昌平公證處,但是公證處説辦不了。

  北青報:為什麼辦不了呢?

  黃女士:公證處説,如果錢是我前夫生前存的,那可以算作遺産繼承,但這筆錢並不是我前夫的生前財産,所以不能認定是遺産,沒法辦理公證。

  北青報:既然無法公證,銀行對此是怎麼回復的?

  黃女士:銀行説只能走法院,拿到法院判決支援,才能讓我把錢取走。之前也協商過了,銀行不同意調解。我真的很著急,我前夫的存摺上沒有什麼錢,這筆錢是我自己的,對於這點銀行也是認可的。我又不是騙錢,為什麼就不能把錢退給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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