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4萬欲買28萬假幣發現是白紙 報警被罰4萬
- 發佈時間:2015-07-17 07:45:27 來源:華西都市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庭審現場圖
7月16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購買假幣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某犯購買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四年,並處罰金4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4月,陳某以四萬元人民幣向綽號“陳哥”的男子(另案處理),購買假幣28萬元。交易完成後,陳某發現,購買的假幣,每一札錢幣,除了第一張和最後一張為單面印刷的假人民幣外,其餘的全是白紙。陳某立即報警,旋即被公安機關控制,檢察機關以購買假幣罪將陳某起訴至武侯區人民法院。
該案承辦法官説,被告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向他人購買假幣,其行為已構成購買假幣罪。雖然涉及金額巨大,但被告購買到的假幣大多為白紙,完全不具有在市場上流通的可能性,因此視其為犯罪未遂。而且陳某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案經過,認罪態度較好係初犯,故依法從輕處罰。
“出售假幣是違法行為,購買假幣也觸犯了法律,必須受到懲處。”承辦法官説,在本案中,被告陳某抱有貪圖便宜的心理,花錢購買了一堆白紙,上當受騙,應當引起警惕。再次提醒廣大市民,不要抱著不勞而獲的僥倖心理購買假幣,最後落個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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