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銀行“門檻”首次明確 個性發展爭一席之地
- 發佈時間:2015-07-03 01:31:2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銀監會近日公佈的《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準入條件做出明確規定。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當天下午舉辦的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引進民間資本設立的民營銀行,在傳統的銀行經營領域中缺乏優勢,必須尋求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打造出具有自身鮮明特色的金融産品,才能在市場中爭得一席之地。
儘管首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已全部獲准開業,但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具體“門檻”此次才“水落石出”。按照指導意見,準入條件包括資本、股東、擬設銀行和機制四方面要求,其中明確民營企業必須以自由資金投資,應滿足“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産達到總資産30%以上,權益性投資餘額不超過凈資産50%”的條件。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民營銀行已經過了充分的醞釀和試點,要想早日做到成熟一家、批准一家,需要在準入、監管等方面出臺一個清晰、透明、公開的標準,便於更多有實力的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指導意見》的出臺順應了這一要求。
數據顯示,目前20家境內外上市銀行中,境內外民間資本持有股份價值約2.2萬億元,約佔上市銀行總市值的25%;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民間資本佔比已提高到51%;城市商業銀行民間資本佔比已提高到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