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萬存款“失蹤” 銀行稱無責警方已調查
- 發佈時間:2015-06-15 07:41:15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田燕
媒體報道稱該案件經辦案民警提議被“私了”;深圳市公安局回應儘快公佈調查結果
近日有媒體報道,河北省清河縣的農民楊劉保、楊永剛父子存在銀行賬戶裏一筆780萬元的貨款被別人取走,銀行不管,公安部門將冒領鉅款的人控制,卻在民警提議“私了”撤銷案件後人財兩空。昨日,涉及此事的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及深圳市公安局均作出回應,銀行表示不存在過錯,警方則稱已成立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
媒體報道:銷案後嫌疑人反悔
據報道,2003年,楊家父子把從村裏四十多戶農民手裏收集上來的羊絨,發給了深圳的一個叫謝金來的港商。謝金來建議楊劉保在深圳農業銀行開個賬戶,稱便於退稅。賬戶開通以後,謝金來將貨款780萬打進了這個賬戶,但沒過多久賬號裏的錢突然沒有了。
趕到深圳的楊劉保被銀行告知,錢是被謝金來等人提走了。楊家父子的羊絨廠因此倒閉,一家人債臺高築。
楊家父子後到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報案。2012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謝金來就在深圳市深圳灣口岸被邊防幹警扣押。
辦案民警給了楊劉保兩個選擇,一是討回存款,但要他主動撤銷案件;二是讓犯罪嫌疑人坐牢,但是錢款就歸還不了。雙方協商私了,楊家父子簽下了撤銷案件的申請,並且留下賬號等待匯款。
最終他們等來辦案民警電話,説謝金來反悔了,錢還不了。因有各方的簽字,2012年3月21日,犯罪嫌疑人謝金來也被正式撤銷了追逃。
警方淩晨微網志回應:全面調查
針對此事,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市分行昨天下午發聲明稱,法院終審認定農行已根據相關規定,對結算票據上的印鑒與客戶預留印鑒是否相符盡到了應盡的審查義務,按照銀行內部賬戶資金結算的有關規定和程式嚴格進行操作,不存在任何過錯,對此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深圳市公安局在昨天淩晨通過官方微網志回應: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報道所涉及的案件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儘快向社會公佈。
- 專家説法
公訴案件不允許“私了”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洪道德明確表示,公訴案件由司法機關依照職權去進行追訴,根本不存在讓被害人進行選擇的問題。被害人主動要求撤案,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更不要説辦案人員主動要求被害人在兩種方案中選一個,只有一種方案就是嚴格追訴。
洪道德説,讓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之間進行私了是不允許的,就是他們自己想私了司法機關都不能同意,更不要説辦案人員要求他們私了。根據我國刑法399條,明知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故意包庇使他不受到追訴是一種犯罪行為。公安機關應當重新立案,另派偵查人員來對這個案件進行偵查,這是公安機關不可推卸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