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出臺新規:銀行售理財産品須同步錄音錄影
- 發佈時間:2015-02-08 08:43:03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廣東銀監局日前印發《關於開展銀行理財和代銷産品銷售錄音錄影工作的意見》,要求轄內所有銀行網點在2015年底前對高風險理財産品和其他所有代銷産品(包括保險、公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信託、私募股權基金等)銷售過程實施錄音錄影同步監控。
廣東銀監局要求,商業銀行網點應設專區或專櫃銷售高風險理財産品和所有其他代銷産品,並對銷售人員就産品關鍵交易資訊及風險的提示,以及客戶對上述提示確認的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影。同時,商業銀行應積極做好對客戶的宣傳解釋工作,並加強相關資訊的管理,切實保護客戶隱私,錄製形成的影音資料僅用作有權部門處理糾紛、應對訴訟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