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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副行長岳毅:以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 發佈時間:2014-09-28 15:05:57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中國銀行副行長岳毅在2014年9月出版的《中國金融》雜誌上發表署名文章:《以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全文如下:

  以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中國銀行副行長 岳毅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小微企業發展。今年以來,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提及小微企業,從註冊設立、産業政策、融資方式、稅收減免以及簡政放權等方面出臺了多項支援措施。201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於多措並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部署金融機構解決好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商業銀行需要從履行社會責任和調整自身業務結構的雙重角度,在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領域展開系統化和整合化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融資不易、成本較高的結構性難題。

  推進小微金融服務理念和制度的創新

  金融理念的創新是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根本。小微企業規模較小、實物資産較少,工藝技術水準不高、內部管理鬆散,銀行傳統上依靠報表、評級和抵押的信貸作業方式,難以有效識別小微企業的真實資信,無法突破小微企業信貸面臨的經營成本瓶頸。尤其在經濟下行時期,生産型小微企業生存普遍比較困難,流動資金趨緊,加深了其與銀行之間的矛盾。解決這一矛盾,需要銀行進一步樹立專業化的經營理念,結合自身的特點和優勢,深化改革創新,在小微企業金融領域提供差異化的服務模式和産品設計。同時,將海量數據分析、網路金融拓展和小微企業服務相結合,利用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提高小微企業信貸覆蓋面,降低小微企業金融經營成本。

  金融制度的創新是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保障。近年來,監管機構針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創造性地提出了“六項機制”“四單原則”“兩個不低於”“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等差異化的信貸政策,為小微企業信貸服務營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推動小微企業信貸保持穩步增長。今年7月24日,銀監會印發《關於完善和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服務 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的通知》(以下簡稱“36號文”),對於在當前階段引導銀行業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金融領域提供了更大的施展空間。

  中國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創新實踐

  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産品

  目前,流動資金貸款仍是小微企業主要融資工具,傳統上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多數為一年期,按照過去貸款管理模式,一筆貸款到期以後企業先還貸款,然後再重新申請新的貸款。在“還舊”和“借新”之間,小微企業需要資金持續週轉時,多數只能轉向高息融資,以免資金斷流,催生了一個龐大的“倒貸”市場,倒貸一次至少會增加貸款總額2%的成本,這讓小微企業背上了沉重的融資成本,很多小微企業就是被所謂的“過橋貸款”拖垮的。

  銀監會36號文頒布以後,中國銀行依據監管政策指引,針對小微企業迅速推出了迴圈貸産品,為優質小微企業核定最長三年期的迴圈貸款額度。在核定的額度金額和有效期內,小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多次提取、逐筆歸還、迴圈週轉使用貸款,更好地滿足了小微企業“短、頻、急”的用款需求。

  針對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後仍有融資需求,又臨時存在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中行設計開發了“中銀接力通寶”産品。對於未來具備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的小微企業,中行將新發放一筆貸款結清已有貸款,允許企業繼續使用貸款資金,避免小微企業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提高貸款審批效率,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打造“中銀信貸工廠”升級版

  2008年,中行在引進、消化、吸收國外銀行小微企業業務先進技術和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國內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創新推出適應國內小微企業特點的運營機制,即“中銀信貸工廠”服務模式。在“中銀信貸工廠”模式下,我們對傳統公司授信流程200多個節點進行梳理,根據小微企業業務特點進行簡化、優化,確定了23個關鍵節點,併為各個崗位制定標準作業程式(SOP),對銀行內部的審查和審批要點進行規範,設計成標準信貸提案,實現線上流轉和無紙化辦公。大幅減少冗余動作和主觀判斷,有效規範工作人員行為,提高客戶服務效率。

  2013年,中行對“中銀信貸工廠”運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從制度、流程、工具、網路金融、人員五個方面進行升級,打造小微企業全流程電子化服務平臺。堅持“中銀信貸工廠”模式的核心理念,順應網際網路時代客戶需求的變化,借助於資訊科技手段,為小微企業客戶提供7×24小時、電子化、網路化、智慧化和移動式的服務。

  加強針對小微企業的金融産品創新

  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必須改變國內銀行業傳統上採用的當鋪式金融模式,逐步轉變為經營和駕馭風險的金融模式。銀行傳統的小微企業服務模式,不研究市場和客戶,只看是否有押品,採用過時的報表進行評級,這種模式無法適應“大數據”、資訊化和網路金融時代的到來。經營和駕馭風險的金融模式,將不再過分依賴第二性抵押物,而是在了解市場和客戶的基礎上,基於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盈利能力核定授信。

  按照監管要求,中行根據小微企業客戶的實際需求,不斷完善金融服務,優化産品設計,改進業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針對“三農”、養老、教育、醫療、節能環保等民生服務領域小微企業,加強産品服務創新,改變傳統上強調報表、評級和抵押的授信模式,依靠對“資訊流、資金流和物流”的掌控,為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援。同時,充分整合傳統金融與網路金融,創新網路技術及商業模式,創立“中銀網路通寶”服務模式。小微企業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從中行門戶網站和外部電商平臺線上申請貸款,成為“一點接入、全程響應”的起點。

  搭建全球中小企業投資服務平臺

  國內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生産工藝水準低、産品競爭性差,只能依靠廉價生産資料和勞動力參與市場競爭,銀行即使掌控一些押品,風險依然很大。而國外中小企業擁有成熟的技術、精湛的工藝和高品質的産品,由於當地市場飽和,也很難獲得當地銀行的支援,因而希望開拓國外市場。國內中小企業的劣勢恰是國外中小企業的優勢,它們的相互投資撮合,有利於優化國內中小企業的産業結構,降低國內銀行授信風險。

  中行利用自身海內外一體化經營優勢,創造性地搭建了“中銀全球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投資服務平臺”,全球中小企業可以通過在該平臺上註冊開店、洽談業務、探討業務合作。通過這一平臺,國外優質的中小企業與國內中小企業對接,實現國內中小企業産業轉型升級,提升産品競爭力。中行海內外分行可以通過兩國中小企業的合作掌控企業的現金流、物流和資訊流,從而達到了解市場和客戶的目的,不僅可以降低中小企業業務授信風險,還可以銷售銀行的各種産品。

  減免小微企業融資收費

  中行積極貫徹7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部署,迅速研究出臺了一系列助力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免收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費;取消常年財務顧問費;取消對公貸款承諾函手續費和個人迴圈額度貸款承諾費;取消公司融資服務條件變更手續費和支信通手續費;取消票據融資諮詢服務費;明確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費一律由銀行承擔,嚴禁轉嫁客戶;為包括企業在內的每個客戶提供一個免費賬戶,免收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

  優化小微企業金融生態環境

  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也並非中國獨有,是一個世界性的、長期的、客觀的現實經濟問題。在業務實踐中,我們深刻體會到,小微企業融資是一個複雜的金融生態系統,涉及法律環境、産權制度、産業政策、財稅政策、信用環境、融資市場結構、監管政策和信貸技術等各個方面。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解決,需要政府、企業、金融機構、社會團體各司其職,協同推進。在當前階段,建議有關機構著力從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入手,優化小微企業金融生態環境。

  一是擴充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找準自身定位,針對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提供與其需求相符的金融服務。大力發展直接融資,進一步完善PE、VC投資小微企業的渠道和機制。支援小微企業依託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開展融資,增加中小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及規模。積極發展村鎮銀行、小貸公司等小微金融機構,培育融資租賃市場,鼓勵網際網路金融有序發展,支援微型企業融資。

  二是完善小微企業擔保體系。我國現有信用擔保機構以商業擔保公司為主,由於小微企業代償率較高,商業擔保公司為了實現自我盈利,收取的擔保費率較高,往往又違規經營,擔保公司破産重整的案例時有發生。建議中央財政出資成立國家級小微企業融資再擔保機構,省級財政壯大政策性擔保公司的資本實力,發揮擔保公司的乘數效應。針對市場前景好,遇到臨時性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政府能夠給予財政貼息、稅收返還等資金支援。

  三是完善小微企業信用資訊體系。加強小微企業失信懲戒力度,允許小微金融機構接入徵信系統,擴大企業徵信系統的覆蓋面。完善國家層面的徵信法律建設,在人民銀行已有的企業和個人徵信平臺基礎上,整合工商、稅務、電力、海關等各部門掌握的小微非信貸信用資訊,形成統一平臺。建議徵信平臺與高鐵、民航、海關等加強資訊共用,加強對惡意失信企業的懲戒力度,堅決打擊“跑路”“逃廢債”等行為。

  四是解決不良貸款核銷執行難問題。小微企業貸款出現不良以後,清收難度較大,核銷體系也不順暢,導致不良貸款淤積,佔據銀行信貸資源,影響銀行機構從業積極性。建議主管部門進一步擴大商業銀行針對小微企業貸款的自主核銷權,簡便核銷程式,將自主核銷與稅前列支政策相配套,並出臺盡職免責政策。同時也建議司法部門提高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判決和抵質押物的處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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