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達月供兩倍 申請房貸仍被“卡”
- 發佈時間:2014-11-18 08:09:35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多數人一直認為只要月收入達到月還款額的2倍,就可以申請房貸。但最近,有人就因為收入剛剛夠2倍,“餘額不足”而被打回申請。
前兩天,馬小姐去辦理住房貸款,售樓員提前就給她算好了,貸款20年,月供3200多元。馬小姐到單位去開具收入證明,開出的證明是月收入6500元,剛好達到了月供2倍的條件。馬小姐於是放心地去辦住房貸款,沒想到在申請環節就“卡殼”了。
“我一直聽説都是月收入要達到每月還款額的2倍,我的收入已經達到了,不明白為什麼還會被扣下。”馬小姐認為自己被故意刁難了。
記者隨後諮詢了住房公積金中心、銀行等多家單位,得到的答案確實有些意外。原來,“月收入是月還款額的2倍”,這個説法其實有一定的誤區。
“收入只有月供的兩倍是不夠的,還要計算上家庭其他花銷,一般都要再加上物業費等開支項。”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解釋,如果收入正好是月供的2倍,一般審批不會予以通過,得再多一兩百元的物業費才可以。如果馬小姐的月供是3200多元,月收入證明是6500元,那就有點“餘額不足”,被拒貸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收入證明在6700元、6800元,那獲得審批通過的概率就大很多。
工作人員解釋,馬小姐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延長貸款年限,比如延長到21年還清房貸,每月的月供增加不了多少,利息總額只比之前多了200多元,而收入也完全符合貸款條件。
銀行一位工作人員解釋,如果申請人的月收入證明正好是月還款額的2倍,那麼銀行可能會反向推論,這份收入證明會不會有問題,是不是為了達到貸款條件而故意開具的,對申請人的還款能力會打一個問號,銀行也會進一步要求查看貸款申請人每個月收入的流水賬目。“月收入是月還款額的2倍”,這個要求只是最低限。銀行之所以有這個條件,是要讓還款人能夠保障每月還款後的正常生活水準,所以,僅僅達到這個限度,不一定就代表能夠貸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