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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行車收費標準11年未變 停車點自己漲價

  • 發佈時間:2015-07-14 14:09:10  來源:成都晚報  作者:董亮 李詩敏  責任編輯:李春暉

  2004年規定收費

  自行車 2角

  電動自行車 4角

  目前實際收費

  自行車 2角/5角

  電動自行車 5角/1元/2元

  賽 車 5角/1元

  近日,多位市民撥打本報熱線電話,反映省醫院和總府路附近的非機動車停車點收費價格比成都市物價局規定的標準高出至少1倍。成都晚報記者對中心城區多處室外非機動車停車場點進行了調查,發現確實存在“超標”收費現象,不過也有人道出了其中的無奈——目前的收費標準是2004年制定的。

  成都晚報記者獲悉,省發改委正在對《四川省定價目錄》進行修改並將於年內公佈,11年未變的非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或將有所變化。

  點位①

  省醫院門口

  收費標準:自行車5角/輛、賽車1元/輛、電動自行車1元-2元/輛

  4個路段停車區域 被同一個老闆承包

  出省醫院大門,左拐50米、右拐150米的人行道上,都是劃著白線、寫有停車標誌“P”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4個管理人員負責不同的路段。多位守車人員説,這個區域被同一個老闆承包了快20年。出大門右拐的50米範圍內,自行車5角/輛、賽車1元/輛、小型電動自行車1元/輛、大型電動自行車由於所佔面積較大,所以是2元/輛,過時取車要額外收取5元的勞力費。該處守車人員説,有自行車主不願意給5角的,説物價局規定的是2角錢,“當場給物價部門打電話投訴,但是沒有人來找過我們。”

  其他3個停車點位的收費基本一致,自行車5角/輛、電動自行車1元/輛。其中一位從2008年開始就在此工作的守車人員表示,“這幾年一直都是收的自行車5角、電動自行車1元,就沒漲過價”,並稱自己“受多方管理,除了老闆和省醫院保衛處,還有街道辦”。

  成都晚報記者發現,4處停車路段都沒有擺放收費標準。

  點位②

  總府路天橋下

  收費標準:自行車5角/輛、賽車1元/輛、電動自行車1元/輛

  每天交老闆200多元 多餘的就是自己的

  下午5時許,在春熙路茂業百貨門口的天橋下,停滿了大大小小的非機動車,但記者並沒有看到明顯的白色標線和停車標誌。守車人員自稱在這裡已經守了七八年,自行車一直是收5角/輛,賽車和電動自行車1元/輛,不包月,如果過了取車時間(7:30-23:00),要額外收取10元的勞力費,“1天交給老闆200多元,多餘的停車費就是自己的。”

  在王府井百貨門口,同一座天橋下還有一個停車點。不過,守車人員表示,老闆和對面的並不是同一個人。該守車人員自稱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春熙路附近看守非機動車,剛開始自行車是1角/輛、賽車2角/輛、電動車4角/輛,兩三年前電動車收費漲到了5角/輛,今年上半年又漲到了1元/輛,自行車則是5角/輛,賽車1元/輛,沒有包月服務。該守車人員説:“這裡比春熙路其他地方都要便宜一半,像鹽市口附近的很多停車點,電動自行車一直都是收的2元/輛。”

  這裡的兩處停車場點,也都沒有挂出收費標準。

  點位③

  猛追灣游泳場

  收費標準:自行車2角/輛、賽車5角/輛、電動自行車5角/輛

  服務游泳市民 自行車至今只收2角/輛

  下午5時,正是游泳高峰期,猛追灣游泳場大門口旁邊的非機動車停車場,密密麻麻停滿了100多輛非機動車。“我們歸猛追灣游泳場管,自行車2角/輛,電動自行車5角/輛。”管理人員説,這個停車場相當於是公益性質,服務前來游泳的市民,停放時間為6:30-22:00。對於其他停車場的收費高,該管理人員直言可以理解,“風險又大,天氣又熱,別個憑啥子不收高嘛!也是正常的。”

  記者追問

  ★目前非機動車停放收費標準是什麼?

  2004年就規定自行車2角/輛電動車4角/輛

  根據2004年成都市物價局關於加強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室外臨時停車時,自行車為0.2元/車·次,電動自行車為0.4元/車·次,包月則分別為每月4元和7元,説明中還提出“收費標準可以下浮,不得上浮”。

  此外,通知中明確表示,凡實施收費的非機動車停放場點,需要按照規定辦理服務價格《收費許可證》,必須按規定明碼標價,在醒目處用成都市物價局統一監製的《成都市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價目牌》公示收費標準。收費人員應佩戴《非機動車停放場點收費員證》,車主寄放車輛時,停放場點應向車主出具停車憑證。

  ★非機動車停車點誰在管?

  街辦社區負責 對收費亂象無明確答覆

  按照2004年的規定,五城區及高新區內凡實施收費的佔道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由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其他實施收費的非機動車停放場點由主辦單位負責管理。

  省醫院門口停放點屬於青羊區草堂街道辦管理,街道辦城管科負責人表示,管理人員的素質參差不齊,高於標準收費的情況確實也存在。接到投訴後,會對他們進行教育,規範管理行為,但“每次他們都説要進行整改,以前還挂過收費標準,沒幾天就撤下來了”。

  錦江區春熙路街道辦步行街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停車收費的標準,肯定是要求按標準執行,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物價的上漲,肯定會出現停車費上漲的情況。該負責人稱,有些市民也是好心,覺得管理人員那麼辛苦,所以願意給1元或2元的,管理人員也就收下了。

  不過,對於為何現在還有亂收費現象,兩個街道辦並未給出明確的答覆。當記者詢問是否承包出去時,街道辦相關科室也並未直接回應。

  ★為什麼收費亂象成“老大難”問題?

  “當年規定的費用太低,成本都收不回來”

  錦江區發改局價格管理科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證實,目前區上仍然執行的是2004年的統一標準。錦江區發改局檢查分局負責人則表示,目前沒有接到過相關投訴,平時會派人在停車點附近觀察,並沒看到管理人員亂收費。

  “現在仍然是按照2004年的文件規定來收費,沒有新的標準。”青羊區發改局行政審批科工作人員説,當年規定的費用太低,成本都收不回來,所以很多非機動車停車場點都沒有按照標準來,如果覺得價格收高了,可以打12358進行投訴。

  記者通過12358與青羊區價格監督檢查局取得了聯繫,得知省醫院門口停車位收費情況,工作人員一聲嘆息,表示“這是一個老大難問題了”。該工作人員稱,亂收費的情況連續罰過幾次款了,也就罰幾十元,以前也強制要求不準漲價,“一輛車4角錢”管理人員有意見,拒絕幹守車工作,街辦也有意見,所以大家都很鬱悶。

  ★11年前的收費標準會調整嗎?

  省上正在修改定價目錄 市上已進行過調研

  市物價局在有關規定裏表示,確定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屬政府指導價管理範圍。從2004年實行至今,執行了11年的收費標準,為何沒有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行調整呢?

  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一個綜合管理的問題,並不僅僅是對收費標準進行調整那麼簡單,非機動車管理人員怎麼確定、工資怎麼發放、如何對管理人員進行統一管理、規範管理人員等,需要各個部門共同協商。“在四川省的定價目錄中,就包括非機動車的停放收費。”該負責人介紹,目前四川省正在對《四川省定價目錄》進行修改,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是否放開由市場定價,要看最後的定價目錄。在此之前,市發改委已經到其他城市進行過調研,調研結果已經上報市政府,“如果定價目錄不包括這一條內容,那麼就不存在調價的問題了,如果要調價,還需要有聽證程式。”

  記者從省發改委了解到,目前正在修改《四川省定價目錄》,與原定價目錄相比將有比較大的修改,今年內應該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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