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快遞條例應明確先驗後簽
- 發佈時間:2014-10-24 08:01: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快遞條例草案》正處於公開徵求社會意見階段,昨日中消協方面表示,“物品完好”是快遞驗收環節的核心內容,建議在條例裏明確“先驗後簽”。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物品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中消協方面建議。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外包裝完好內部物品不一定完好,不能簡單以“外包裝完好”為驗收全部內容。實踐中,外包裝完好無損時,裏面物品也有可能存在破損、毀壞、被偷換等情況。
“為此,我們建議在條例裏明確‘先驗後簽’。否則,對收件人很不公平。”中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
此外,由於快遞包裹上往往有著消費者的電話、地址等聯繫方式,由快遞包裹引發的個人資訊洩露也屢屢發生。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中消協建議增加“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依法得到保護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並建議對私拆信件、洩露資訊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適用新《消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於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同樣也在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對此,中消協建議,應當明確規定航班延誤造成消費者損失的要賠償損失;延誤達到一定時間,沒有損失的,應當借鑒國外經驗,結合不同的航程距離、不同的延誤時間做出最低補償規定。建立第三方資訊發佈平臺,及時公佈航班延誤、取消原因、預計成行時間等,並根據旅客要求及時出具真實、準確、有效的航班延誤原因、時間證明,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和索賠權。
此外由於新《消法》涉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眾多,各單位在制定過程中徵求意見的公示途徑、時間不一,僅靠消協組織單方關注可能會有所遺漏。為更好地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中消協呼籲有關方面依據新《消法》規定,在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過程中,定向徵求消費者協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