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快遞條例》應重點規制損失賠償等問題
- 發佈時間:2014-10-23 12: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曹慧敏
日前,有關部門就《快遞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社會意見。中國消費者協會針對快遞簽收不規範、服務格式條款不公平,快遞延誤和物品丟失、損毀、短少得不到合理賠償、用戶資訊洩露等消費者反映熱點問題,提出修改建議24條。
在快件簽收方面,中消協建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物品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物品完好”是驗收的核心內容。外包裝完好內部物品不一定完好,不能簡單以“外包裝完好”為驗收全部內容。實踐中,外包裝完好無損時,裏面物品也有可能存在破損、毀壞、被偷換等情況。為此建議在條例裏明確“先驗後簽”。否則,對收件人很不公平。此外,中消協還建議按照新《消法》規定,增加快遞企業應當以明確、醒目的方式,書面告知收件人簽字的合同責任,讓收件人在簽字前知曉簽字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
在格式條款方面,中消協建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新《消法》規定,遵循公平原則,以書面合同確定企業和用戶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服務的數量和品質、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説明。同時,建議有關方面應當加強對快遞服務格式條款的公平、合法性審查,並對快遞簽收規範問題加強檢查。
在損失賠償方面,中消協建議,對於未保價的快遞件丟失、損毀、短少的,快遞企業及其承運人等相關方有過錯的,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合同法》第113條規定賠償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可預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對於未保價快遞件延誤的,快遞企業及其承運人等相關方有過錯的,快遞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快遞件延誤造成用戶損失的,快遞企業應當賠償損失。
在個人資訊保護方面,中消協建議,增加“侵害消費者個人資訊依法得到保護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並建議對私拆信件、洩露資訊等行為,加大處罰力度,適用新《消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對於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制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
在代收貨款方面,因新《消法》規定通過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的商品,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消費者享有七日無理由退貨權,為實施好這一規定,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減少快遞企業代收貨款往復操作可能帶來的複雜流程,中消協建議,借鑒國外做法,規定對於快遞企業代收的貨款,在消費者收到貨物七日後,無消費爭議的情況下,于合理期限內向電商或相關經營者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