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醫療上市20年 連續多年盈利硬是不分紅
- 發佈時間:2016-04-22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有上市公司高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分紅是資本市場成熟的表現,是一個負責人的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自然行為
上市公司以現金分紅或送股的實行來回報投資者本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情,然而,在A股資本市場中,上市公司分紅變成一件”奢侈”的事情。
雖然監管部門近年來在要求上市公司分紅方面出臺了新的規定,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也有了很大的改觀。但總有那麼一些公司自上市至今,仍保持了現金分紅金額為零的記錄,通策醫療就是其中的一家。
上市20年“一毛不拔”
公開資料顯示,通策醫療于1996年10月30日首次公開發行股份,至今已經有20個年頭,但是20年來,通策醫療在分紅及送股方面可查數據甚少。唯一兩次送股行為之間隔了近10年,而歷年來現金分紅記錄均為“零”。
《證券日報》記者通過Choice數據粗略統計,通策醫療第一次推出送股方案是1996年,當時公司推出了每10股轉2股的方案;第二次則是去年三季度,公司進行了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以截至2015 年9 月30 日的公司總股本16032萬股為基數,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 股轉增10股,合計轉增16032萬股,轉增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增加至32064萬股。在現金分紅方面,公司未向投資者作為任何回報。
事實上,對於上市公司分紅一事,近年來監管機構格外重視,並推出了相關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規定公司利潤分配中現金分紅佔當期實現利潤的百分比,現金分紅的條件、時機、金額或者比例,與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的關係等內容。在分紅比例方面,監管機構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分紅不少於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而查閱通策醫療2015年年報及近年來的年度業績顯示,公司自2005年至今10年中,每年屬於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都為正值,但是,公司並沒有實施現金分紅的舉措。
對於不分紅的原因,通策醫療自2010年至今的年報中都有所闡述,2010年、2011年及2014年,未分紅的理由均為當年的未分配利潤為負為。在2012年、2013年的年報中,公司表示本年度的利潤分配政策未發生調整或變更,但未提交其他。
2015年,通策醫療可供分配利潤為7425.6萬元,但是,公司對於不分紅又有了新的理由。通策醫療表示,報告期內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原因是,公司是投資管理一體的企業,經營業績與醫療服務機構設置進展有很大的關聯。為公司長遠發展和不斷提高其營利能力,公司需不斷投入大量資金加強醫療機構的建設。
對於未分配利潤的用途,通策醫療也給投資者描述了一幅前景圖。
“2016 年,公司在建項目較多,需要持續的資金投入,面臨較大的資本壓力。鋻於公司尚處於高速成長期,公司擬收購及新建醫院均需要較大的資本性投入,為進一步提升公司競爭力,保證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及股東的長遠利益,需留存充足收益用於未來發展。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潤主要用於公司北京、南京等口腔醫院的新建、擴建項目。”通策醫療在年報中表示。
不分紅恐影響再融資
眾所週知,監管機構要求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主要是考慮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畢竟認購企業的股權的一個目的是期望得到回報,而上市公司的回報分兩種,一種是現金分紅,一種是資本增值,同時現金分紅也促使企業認真的對待實體經營,從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事實上,A股資本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上市公司的分紅率也在逐年提高,有的上市公司自上市至今在現金分紅方面一直表現不錯,雖然它們也會因行業週期、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或多或少的遇到一些經營困難,但依然選擇年年對股東進行現金分紅回報。而對於那些年年盈利且有可分配利潤就是不分紅的上市公司,不分紅雖然有萬般理由,但是作為資本市場中的一員,它們行為也引來投資者的反感與懊惱。
有投資者對《證券日報》記者抱怨,“上市公司有錢不分紅,我們也沒有辦法,只能怨自己運氣差沒買到好的公司股票。”
對於上市公司不分紅一事,《證券日報》記者採訪了投資者和其他上市公司高管,以及從事證券方面的律師,他們雖然對上市公司不分紅都表現出不理解,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目前仍沒有辦法來懲罰它們並獲得有效賠償。
一位從事證券方面的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監管機構雖然對上市公司分紅有嚴格的規定,上市公司也按照規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主要它們按照公司章程來操作,如果不分紅,投資者也毫無辦法,但是,上市公司如果不按照規定進行分紅,那麼它們的再融資將受到限制。
也就是説,從法律的角度,投資者沒有辦法來維護本來可以屬於自己的那份回報,因為上市公司分紅行為符合公司章程。
浙江一位上市公司高管表示,上市公司分紅是對股東的一種回報,“人家買你的股票,作為對他們的回報進行一定比例的現金分紅也是應該的,不理解為什麼很多上市公司還不分紅。”
同樣,一家大型企業的高管也表示不理解,“分紅是資本市場成熟的表現,是一個負責人的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的自然行為。如果這些上市公司有再融資或增資需求,它們就會把監管機構分紅的規定重視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