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家藥企涉“銀杏葉事件”被罰 罰金超1億元
- 發佈時間:2016-03-22 10:01:22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去年5月以來,因企業擅自改變銀杏葉提取物生産工藝引發的“銀杏葉事件”,暫時“塵埃落定”。近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65家涉嫌違法生産銷售銀杏葉提取物及製劑企業的調查處理情況:因生産假藥、劣藥被依法處罰的企業有59家,罰金超過1億元。
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稱,其中,被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4家;擬被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4家;被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47家,罰沒款總金額1.03億元;無藥品生産資質的企業被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停4家。上述企業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8家;被處以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資格處罰的責任人員7名;被免於或不予行政處罰6家。公開資料顯示,國內使用銀杏葉提取物的藥品生産企業現有110多家,此次調查結果顯示,約一半企業被證實牽涉進“銀杏葉事件”之中。
根據通告,被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的企業4家。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山東雙花制藥有限公司、重慶科瑞南海制藥有限責任公司外購無資質企業生産的銀杏葉提取物,進行貼牌後對外銷售,造成下游製劑企業生産的藥品被認定為假藥、劣藥,違法情節嚴重;天津泰陽制藥有限公司提供虛假申請資料騙取《藥品生産許可證》,且未通過藥品GMP認證,未取得藥品批准證明文件。上述企業被依法吊銷《藥品生産許可證》,並處罰款。同時,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的2名責任人員何飛、陶玉良依法作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的資格處罰;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天津泰陽制藥有限公司依法作出五年內不受理其藥品生産、經營等資質申請的處罰。
擬被撤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的企業4家。黑龍江天宏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午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吉林跨海生化藥業製造有限公司生産銷售多批次假劣銀杏葉製劑,同時存在調換産品留樣、逃避監督檢查等從重情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擬依法撤銷上述4家企業的銀杏葉製劑藥品批准證明文件;黑龍江、湖北、浙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對上述4家企業作出罰款等行政處罰,並對5名責任人員谷海燕、李衛軍、周戎、薛紅、熊貴明作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的資格處罰。
被處以罰款等行政處罰的企業47家。其中,天津亞寶藥業科技有限公司、貴州益佰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匯仁藥業有限公司等42家企業因違法生産假劣銀杏葉製劑,被依法處以沒收違法産品和違法所得、罰款等行政處罰,廣東一力羅定制藥有限公司、廣東新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國藥集團廣東環球制藥有限公司等也位列其中。
而寧波中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揚子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蘇中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技源藥業有限公司、成都永康制藥有限公司5家企業,主動報告違法行為、徹底召回問題産品等,具有減輕情節,被依法予以警告。
江蘇省邳州市金龍生化製品有限公司、邳州市聚鑫銀杏生化製品有限公司、邳州市天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邳州市鑫源生物製品有限公司4家無藥品生産許可證的銀杏葉提取物生産企業,生産銷售假劣銀杏葉提取物。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提請當地政府對上述4家企業予以關停。
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的企業8家。上述違法企業中,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山東雙花制藥有限公司、吉林跨海生化藥業製造有限公司、桂林紅會藥業有限公司、廣西半宙大康制藥有限公司、廣西昌洲天然藥業有限公司、海口奇力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正和藥業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生産假藥銀杏葉製劑及提取物的行為涉嫌犯罪,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有關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有6家企業“逃過風波”。總局通告稱,湖南康爾佳制藥有限公司、海南省金島制藥廠、石家莊華新藥業有限公司、華潤三九(黃石)藥業有限公司、北京四環制藥有限公司、江蘇貝斯康藥業有限公司6家企業因違法情節輕微、主動報告並積極糾正違法行為、違法産品全部召回或未上市銷售等原因,被免於或不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