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兩孩:“符合預期”還是“遇冷”
- 發佈時間:2015-01-27 09:05:36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孔彬彬
36歲的北京白領張麗還在猶豫要不要第二個孩子。“當政策出來時全家興奮了好一陣子,兩個孩子也能做伴兒。但養一個孩子已經壓力挺大了,我們夫妻都是上班族,雙方父母也上了年紀,再照顧一個孩子太吃力。”
時值單獨兩孩政策落地1週年,各地定期公佈申請和獲批數量,然而對於新政推行是“遇冷”還是“符合預期”,各方看法不一,並引發了是應“立即全面放開二孩政策”,還是應堅持“漸進型地過渡至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熱議。
申請數為何只及預測一半
2013年年末,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按照之前的官方預測,全國符合單獨兩孩政策的夫婦約有1100萬對,政策調整後,預計每年多出生200萬名新生兒。實際上,截至2014年12月,全國僅有近100萬對單獨夫婦提出再生育申請,其中92萬對獲得批復。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數字符合預期,預計2015年提出再生育申請的人數將比2014年有所增加。然而,關於單獨兩孩政策遇冷的報道頻繁見諸報端。
自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正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至當年年底,北京市共收到單獨夫婦再生育申請30305例,審批28778例。而此前北京市的分析認為,按接受調查的有生育二孩意願夫婦的50%~60%計算,政策放開後,平均每年將新增加出生人口5.42萬。
自2014年1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單獨兩孩政策落地後,柳州市申請二孩生育比例不到兩成;桂林市近萬個已生育一孩的家庭,僅有三成申請生育第二個孩子。
2014年1月23日,安徽省正式實施單獨兩孩政策。之前調查顯示,安徽省城鎮戶籍人口中符合條件且有意願再生育的育齡夫婦約有19萬對。然而截至2014年10月,該省只發放了2.3萬餘張二孩準生證。
對於現狀,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教授表示,單獨兩孩政策是否遇冷,目前還不能急於下結論。2014年是政策陸續公佈實施的一年,2015年是政策落地第一年,新出生人口會少一些,政策實施第二年、第三年是出生高峰期,預計屆時每年新出生人口200萬左右。
也有專家表示,目前女方在30歲以下的單獨夫婦佔總量的比重很大,由於有穩定的政策預期,這部分人群並不急於申請生育二孩。因此,單獨夫婦累積的生育勢能將會在今後幾年陸續釋放。
專家:全面放開是必然方向
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後,各方都密切關注下一步的生育政策調整。有專家指出,從雙獨兩孩到單獨兩孩,再到全面放開,是必然方向。
立即全面放開兩孩政策是否可行?翟振武介紹,全國育齡婦女生育意願調查的結果顯示,在已育一孩的育齡婦女中,約有60%的人打算生育二孩。如果立即全面放開二孩的生育政策,即使按照一些發達城市和地區的調查結果,假定生育二孩的比例為40%,政策實行後幾年內的新增出生人數總量也會達到數千萬。如果在其後的4年中,新增人口出生不均勻,出生人數的峰值將進一步提高。
“出生人數和生育水準在短時間內的大起大落,將給婦幼保健、教育培訓、醫療衛生、長期照料等公共服務帶來壓力。”翟振武説。
全面放開進程是否該加快
假如單獨兩孩政策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是否應加快全面放開的進程?人口學專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陸傑華教授表示,現實中,涉及單獨兩孩政策的對象大部分是城市人口,他們的生育觀念已經有很大轉變,生育意願轉變為生育行為明顯受到家庭收入、住房、就業、受教育程度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的影響,一些家庭不急於再要孩子或者不會再要孩子。要做好出生人口的監測預警,跟蹤調研分析生育水準的發展變化,若生育現狀仍停留在目前的水準,則應加快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步伐。
翟振武説,生育政策調整完善必然要向全面放開二孩的政策方向發展,最終目標應是不分城鄉、不分民族、不分地域地把所有家庭均納入二孩生育的範圍。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的生育狀況差異顯著,全面放開二孩不應設定全國統一時間表,應當區別對待、分類指導。根據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情況,在省級層面上允許一些經濟社會高度發達、生育轉變非常成熟的地區在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上先行一步,或者在年齡偏大的人群中先行放開二孩政策。
針對全面放開二孩政策以扭轉老齡化趨勢的呼聲,翟振武表示,調整生育政策可以延遲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的進程,為成功應對老齡化贏得更多的時間和勝算,但不可能扭轉老齡化趨勢。調整生育政策可以緩和勞動力人口短缺局面,但不可能徹底顛覆勞動力人口數量下行的趨勢。“因此,應對人口老齡化和勞動力短缺的根本舉措,應該是健全社會保障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加快提高勞動生産率,促進産業結構升級,推動增長方式轉變。”
陸傑華説,要解決人口問題,最重要是調整社會經濟政策,實現社會經濟與人口結構的協調發展。要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推進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