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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醫患矛盾:醫責險把醫療糾紛搬到醫院外

  • 發佈時間:2015-01-27 09:04:26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孔彬彬

  年近60歲的張喜英,從寧夏高法刑事審判第一庭退休後,並沒有過上優哉遊哉的退休生活。“幾乎每週,都要處理六七個案子,一個案子至少費時一天。”張喜英的新職業是寧夏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機構部主任,大多時候,她作為一名專職調解員衝在一線。

  去年7月,國家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積極推動醫療責任保險為主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去年,全國共有5萬餘家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在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量達78億人次、比2013年增加5億人次的情況下,發生醫療糾紛較2013年下降了8.7%,共11.5萬起。

  早在2011年,寧夏便成立了區醫調委,委託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調賠結合為主要特徵的醫患矛盾第三方調解處理機制和醫療風險轉移機制。幾年過去了,醫患糾紛少了嗎?記者進行了調查。

  把醫生解放給病人,將矛盾化于萌芽

  2014年5月,吳忠市同心縣一位孕産婦,分娩前突然出現胎兒胎心停止,最終胎死腹中。雖然屍檢排除了醫院責任,但是産婦家屬仍然不肯罷休,要求賠償,“我們不管什麼依據,人沒了,你們必須賠償5萬。”在這種情況下,醫院邀請醫調委介入,在專業調解人員反覆勸説下,三方坐下來進行調解,順利達成了近萬元的賠償協議。

  “醫務科一共6個人,除了醫患糾紛還有科研、教學、提升醫療品質等工作,近年來醫患矛盾突出,我們大量精力都放在了這上面,十分辛苦。”銀川市婦幼保健院醫務科科長顧潔介紹,“通過和醫調委合作,我們這方面的工作量減少了至少一半。”

  “把醫院院長還給管理,把醫生解放給病人,將矛盾化解于萌芽。”寧夏司法廳基層處副處長丁曉鐘説。在這個思路下,寧夏衛生廳、司法廳和寧夏保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和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推動保險賠償和人民調解的有機結合。

  政府購買調解服務,調解人員“以案定補”

  自2012年啟動,截至2014年12月31日,寧夏全區正式受理案件839起,結案798起,其中調解成功666起,終結案件132起(其中有約50%的無責終結案件),結案率為95.11%。超過90%的醫療糾紛通過人民調解的途徑化解。受理的案件中,患方訴求高達2.8億多元,最終總協議金額為3961.61萬元,僅為訴求金額的14.28%。

  “並非我們刻意壓低賠償金額,而是通過背後強大的智庫,合理界定醫療責任,最終患者、醫院和保險公司都認可。”醫調委主任吳躍霞介紹。

  吳躍霞所説的“智庫”,由600多名專家組成,包括526名各專業的醫學專家,82名法學專家和16名法醫類司法鑒定專家。“每一起糾紛案件,都本著回避原則和科學專業原則抽取專家進行評鑒。”吳躍霞説,到目前為止,醫學和法學專家參與醫療糾紛的評估鑒定已達1130多人次。

  為調動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寧夏出臺《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調解員以案定補管理辦法》,對調處矛盾糾紛案件分3個等次補貼,補助金額200—2300元。人民調解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專職人民調解員採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行定額基本工資另加“以案定補”方式,兼職人民調解員實行“以案定補”補貼方式。

  “以案定補,也在推動專業化調解走向規範。”自治區司法廳基層處處長梅孝順手從一堆厚厚的案卷中拿出一本來給記者翻閱:“過去的調解卷宗就是幾張破爛的紙,有的甚至連記錄都找不到。”現在,醫院的材料、患者的材料、專家的意見,全部集結存檔。

  總體參保率不足,需要多部門合力形成機制

  “醫療糾紛説到底是經濟賠償問題,調賠結合有利於快速化解矛盾糾紛。”張喜英説。

  在醫調委處理的醫療糾紛案件中,院方沒有責任,只是發生了無法預料的醫療意外導致患者損害,醫調委調解時,會根據保險責任裏有關“基於公平原則給予患者的適當補償”條款予以適當考慮,有利於化解矛盾糾紛。

  2012年—2014年,寧夏參保醫療機構共計177家,保費5287.21萬元,已結賠案602件,已支付賠款3103.96萬元。目前,寧夏公立三級醫院已實現100%投保,公立二級醫院參保率超過80%。但在吳躍霞看來,這個參保率還不夠。寧夏是個小省區,醫療資源卻要輻射周邊內蒙古、甘肅、陜西部分地區,幾家三甲醫院裏約15%—20%的就診人群是外地人,無論是醫療行業還是醫責險的壓力都不小。現在,全區1400多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總體參保率不到15%。

  而另一方面,作為民間調解組織,調解不能收費,江泰保險經紀公司一直拿自己的收入來支撐醫調委的運作,包括醫調委人員的薪資社保、辦公設備等,再加上醫療責任保險網路系統建設、400報案系統建設等資訊化投入,3年多來整個項目已經投入運營成本1115.11萬元。如果要建設更加規範的覆蓋全區的醫療糾紛調解組織,完全靠企業來承擔這個社會責任顯然遠遠不夠。

  丁曉鐘説,在各地調研時,發現一些地方類似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最後走偏了,有的成為政府全資支援的調解委員會,有的則因為無法實現盈虧平衡而運轉不暢。“在堅持人民調解免費原則和公益性前提下,要推動建立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保障機制。”

  “醫患矛盾比較多元,並非簡單的非黑即白,在處置過程中,僅僅靠我們醫院和調解人員介入力度仍然不夠,特別是一些案件有專業醫鬧參與,因此希望公安、衛生等各部門能夠積極介入。”顧潔建議。

  顧潔的觀點得到了梅孝的認可:“一些事情到最後需要多方力量的參與解決,目前我們是調解功能足但是聯動較弱。”梅孝還提出,專業的醫調人員在醫調委發展中舉足輕重,“通過打造專業晉級通道,提升待遇,吸引年輕大學生進入這一體系,這是我們下一步要抓緊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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