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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醫療:日本分級診療唱主角

  • 發佈時間:2014-11-06 08:57:25  來源:健康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孔彬彬

  日本目前還沒有建立家庭醫生(或全科醫生)制度和法律強制的轉診制度,主要依靠完善區域衛生規劃,強化醫療機構的功能和分工,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宣傳教育,人性化服務引導等舉措,建立分級診療制度。

  衛生規劃 建立三級醫療圈

  日本根據人口數量、地理環境、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適度打破行政區劃,設定了層級明確、功能協調的三級醫療圈,促進醫療資源的適宜配置。三級醫療圈即一次(初期)醫療圈、二次醫療圈(全國約360個)、三次醫療圈(全國約50個)。一次醫療圈原則上以市町村(最低的行政層級)為單位,為居民提供便捷的門診服務。二次醫療圈根據交通狀況、人口密度、社會經濟、患者流進和流出比例等要素設立,醫院主要提供住院服務。三次醫療圈原則上以都道府縣(除北海道、長野縣有兩個以上三次醫療圈)為單位設立,區域中心醫院主要提供高精尖住院服務(如器官移植、先天性膽管閉鎖等罕見疾病、急性中毒等),除轉診外基本上沒有門診服務。

  2008年日本厚生勞動省對全國336個二次醫療圈進行調查,計算二次醫療圈患者流進和流出的構成比。其中108個醫療圈為穩定型,即居住在本醫療圈但到別的醫療圈就醫的比例在20%以下,同時居住在別的醫療圈但到本醫療圈就醫的比例也在20%以下。

  醫療機構 強化功能定位

  日本的醫療機構主要分為醫院(床位數在20張以上)、一般診療所和牙科診療所。日本對醫院的分類,除了按照所有制(如公立、醫療法人等)進行分類外,還按照醫院等級和功能進行分類,主要包括特定機能醫院、地域醫療支援醫院、中小型醫院、療養型醫院、精神病醫院、結核病醫院等。

  特定機能醫院是1992年日本醫療法第二次修訂時啟動的,功能定位主要有3個:提供高精尖醫療服務、先進醫療技術引進開發和評價、高精尖醫療技術研修培訓。

  地域醫療支援醫院是1997年日本醫療法第三次修訂時啟動的,功能定位主要有4個:為轉診患者提供醫療服務(即區域分級診療中心)、醫療資源和設備的共用(即區域醫療中心)、急救醫療(即區域應急救治中心)、區域醫療臨床進修學習(即區域教育培訓基地)。

  此外,日本通過專病定點醫院等形式,推進區域專病和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以日本靜岡縣立綜合醫院為例,共挂靠9個專病定點醫院,分別為地域腫瘤診療指導、急救、災害救治、康復指導、偏遠地區醫療支援、結核病診治、疑難罕見病診治、艾滋病診治、臟器移植等。

  醫院病床 急病慢病分治

  日本醫療法在制定當初(1948年),以急性疾病為主體建立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醫療法第二次修改時(1992 年), 將醫療圈內各醫療機構的功能進行詳細分工,在設立以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為主的“特定機能醫院”的同時,增加了以老年醫療服務為主的療養型病院(相當於康復醫院),但沒有單獨設立療養型病床。

  醫療法第三次修改時(1997 年), 擴充了社區醫院(診所)慢性病病床的數量。

  第四次醫療法修改時(2001年),明確將“其他病床” 細分為以急性期疾病為主的“一般病床” 和以慢性期疾病為主的“療養病床”。將一般病床的患者和醫生比例定為16:1,患者和護士的比例定為3:1,患者與藥劑師的比例定為70:1;而療養病床的患者和醫生比例定為48:1,患者和護士的比例定為6:1,藥劑師與患者的比例定為150:1。此外,一般病床和療養病床的收費價格也不一樣。

  經濟調控 促進分級診療

  由於很多工作具有公益性、服務延伸性等特徵,日本通過醫療價格加算等形式激勵醫院提供這些服務,費用通過醫保、患者自負和財政補助承擔。日本規定地域醫療支援醫院要符合14項條件,其中1項為雙向轉診率,即來院初診的患者中診所(或其他醫院)憑介紹信轉診過來的患者比例達80%以上,或向上轉診比例達到60%且向下轉診比例達到30%,或向上轉診比例達到40%且向下轉診比例達到60%。確定為地域醫療支援醫院後,將獲得相應的財政專項補助和醫療收費加算(入院第一天入院診療費加算1萬日元,代碼A204)。

  此外,2002 年診療報酬制度調整規定,以治療急性期疾病為主的醫院同時滿足3項條件:門診患者轉机診比率佔30%以上,平均住院日小于20 天,門診患者和住院患者的比例小于1.5(全國約為1.9)。符合這3項條件的醫院每床日最大可以加收2500日元(門診轉診加算1000日元,急性期入院加算1000日元,其他轉診加算50日元),再加上地域醫療支援型病院住院診療加算,每年住院患者達1萬人次的情況下,醫院就會多收入3億日元~4 億日元。除對醫療機構的激勵措施外,日本對普通患者也有激勵約束措施,即除了急診外,患者都需要憑診所醫生的介紹信才能到上一級的醫療機構治療。如果患者跳過一次醫療圈而直接選擇二、三次醫療圈治療,除全部自費外,還需繳納一筆額外費用,一般為3000日元~5000日元(大醫院甚至更高,且大醫院不接受此類門診患者)。因此,日本患者一般首選私人診所或地域內的中小病院(即一次醫療圈)作為初級醫療保健機構,再由一次醫療圈內的醫療機構開出轉診文書,向上級地域醫療機構轉診。(顧亞明 胡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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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域內就診比例高

  日本的雙向轉診有3類:一是診所間的轉診。日本很多診所的專科能力很強,診所間會在地域內進行轉診。二是醫院與診所間的雙向轉診。一般地域醫療支援醫院和特定機能醫院都成立“病診連攜室”或“地域醫療連攜室”,通過傳真、電話、網路等與診所間進行預約、轉診等。三是醫療機構與養老康復機構間轉診。日本養老服務機構種類繁多、層次分明,但病人在醫院康復期後,或者養老康復後病情加重等,可以在兩級機構間轉診。日本醫療保險統計數據顯示,診療人次中縣域內就診比例相對較高(日本的縣相當於我國的省,但人口一般在400萬左右),如靜岡縣2009年國民健康保險(類似于我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群中96.4%來自縣域內。

  據了解,2010年日本公立醫院門診診療人次與住院人次比為1.94,即到公立醫院就診門診病人中約50%轉住院治療,而我國2011年二、三級醫院該比例為5%,説明我國二、三級醫院普通門診比例過高。如果按照日本的比例,我國二、三級醫院門診量可以減少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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