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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臨朐醫療糾紛久拖未決 新生兒因難産致腦癱

  • 發佈時間:2015-07-31 10:08:5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潘俊強  責任編輯:吳起龍

  2014年10月,一位目光憂鬱的男子,找到人民日報社山東分社,拿出一沓材料,悲慼而又憤怒地投訴:“因為醫生診療的過失,導致我的孩子腦癱,但醫院卻一直推諉責任,我已經走投無路,希望你們能幫幫我!”

  他是青島人,妻子是山東臨朐人,同在浙江工作。他同意公開報道,但不願公開姓名,“我至今還瞞著父母,如果父母知道孫子腦癱,會瘋的。”所以,我們姑且稱他劉君。

  面對劉君的悲慼和無助,我們決定展開調查。這大半年來,記者多次往返于臨朐、濰坊、濟南等地,希冀還原事實真相,尋求糾紛破解之道。然而,事情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直到今天,這起糾紛仍然擱置著。我們頗感困惑與無奈。

  管中窺豹,一葉知秋。透過這起糾紛,我們發現,醫患之間橫亙著一道溝壑,溝壑上缺失一座牢固的橋梁——信任。而構築這座信任橋梁的關鍵材料又是什麼呢?

  最近,媒體披露了不少醫患糾紛升級為暴力傷醫的事件。我們解剖劉君與醫院之間的糾紛,梳理他走過的“討説法”之路,以期為化解當下醫患矛盾提供一些思路。

  嬰兒成了患兒

  喜事反成憂事

  2013年8月22日,對劉君來講,本是高興日子——妻子懷胎十月,即將分娩。

  然而,他這一天,比一年還長。

  這天淩晨,妻子入住臨朐縣人民醫院,在産二科待産,試産20多個小時,均未成功。“妻子待産期間,因疼痛劇烈,體力不支,曾向醫生提出剖宮産要求。”劉君説,醫生檢查後卻説適合順産。

  當晚22時15分,妻子終於産下一名男嬰。“醫院告訴我嬰兒有窒息現象,經過實施復蘇搶救,已經沒事。”劉君説,這時候,醫護人員囑咐家屬,把嬰兒抱到新生兒科病房。

  據劉君回憶,新生兒科的醫生在接收嬰兒時,便告知家屬,嬰兒病情比較嚴重,醫院沒有條件搶救和治療,必須轉到上級醫院。23日淩晨,濰坊市婦幼保健院的救護車接走患兒。

  “長時間試産失敗,羊水出現污染,胎兒窒息嚴重,雖然搶救過來,但是造成腦癱。”劉君傷心地説,“胎兒在母親肚子裏好好的,産檢定期做,很健康。”

  轉院之後,為配合治療,劉君曾向臨朐縣人民醫院索要病歷,但是院方以“病歷未整理好”為由拒絕,再三索要依然未果。數天之後,劉君向臨朐縣衛計局致電投訴,在縣衛計局的干預下,病歷才得以封存。“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因搶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時書寫病歷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並加以註明。”劉君查過相關規定,認為病歷未整理好不應成為理由。

  劉君説,他在濰坊市婦幼保健院了解病情入院記錄時發現,上面記載著:“産時有窒息,阿氏評分1分鐘3分,後續評分不詳”;而臨朐縣人民醫院出院病歷顯示,“1分鐘評5分,給予吸痰、吸氧”。據相關醫生介紹,阿氏評分是一種臨床上評價新生兒窒息程度的方法。8—10分為正常,4—7分為輕度窒息,0—3分為重度窒息。

  産時有窒息,兩家醫院一輕一重兩種結果,索要病歷屢次遭拒,劉君懷疑臨朐縣人民醫院篡改病歷。

  不僅如此,劉君心裏也裝滿了疑問。“嬰兒出生,為啥讓我們將嬰兒從産房抱到新生兒科病房?不應有專門的醫護人員抱上去嗎?同一家醫院,為啥産二科的醫生説已經沒事,新生兒科的醫生卻説比較嚴重,建議轉院?”

  “為了嬰兒的健康,我們寧可信其有,趕緊聯繫轉院。”劉君説,“可為什麼要等濰坊市婦幼保健院的救護車來拉人,而不安排救護車送過去?”劉君覺得這期間也耽誤了治療。

  帶著這些疑問,劉君開始了他與醫院長達兩年的交涉之路。

  患方質疑病歷

  院方堅稱無錯

  “我們不可能篡改病歷,23日當晚就封存了,病歷上的內容有些還沒來得及寫。”針對劉君的質疑,臨朐縣人民醫院産二科主任竇金玲説。

  在封存病歷的日期上,劉君、醫院、縣衛計局説法不一。“病歷是嬰兒轉院之後好幾天才封存的。”劉君説,這幾天,醫院完全有時間將病歷篡改。時隔9個月之後,2014年5月,劉君致電縣衛計局,詢問封存病歷日期。工作人員説,是23日晚接到投訴立刻封存的。

  聽到這個回答,劉君有些激動。“怎麼能講瞎話呢?”劉君説,23日我沒有打電話投訴,你衛計局怎麼會主動去封病歷?“這個投訴電話的日期,可以到電信公司查詢通話記錄。”

  劉君向記者提供這段與縣衛計局工作人員的錄音時,依然情緒激動。他表示,封病歷的正常程式是,若醫患雙方産生矛盾,患方要求醫院封存病歷,則在醫患雙方以及衛計局三方見證下,將病歷封存。“我不打電話,衛計局不可能去封病歷。”

  臨朐縣衛計局提供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3年9月29日,因劉君需要複印病歷,在縣人民醫院、劉君親屬和衛計局工作人員三方均在場的情況下拆封,複印後再次封存至今。

  劉君想不明白的是,再次封存的病歷,為啥首次封存病歷的時間以及裝病歷的文件袋沒有了?記者找到縣衛計局,工作人員的解釋是,拆封後,以前裝病歷的袋子要重新換,之前的應該有首次封病歷的時間,可能與病歷一起又封在新的袋子裏面。

  至今,三方仍在封病歷的日期上沒有取得一致。這更加堅定了劉君之前的判斷:醫院篡改了病歷,推脫責任。

  針對醫生讓家屬抱著嬰兒去新生兒科病房的疑問,竇金玲表示,醫生緊隨其後就趕到了。

  關於搶救及轉院的問題,醫院給出結論:産二科及新生兒科在患兒搶救過程中,相關科室按照綠色生命通道的要求,緊密配合,搶救措施恰當。臨朐縣人民醫院醫務部原主任尹繼全表示,新生兒比較特殊,轉院得有專門的救護車,普通的救護車不具備兒童專用的救護設備,這才讓濰坊市婦幼保健院來拉的。

  劉君依然不認同這些説法,繼續跟醫院交涉。

  尹繼全曾經全程參與這起醫患糾紛處理。在他的記憶中,到目前為止,劉君曾經到過醫院6次。尹繼全説,曾主動約過劉君2次,劉君來找過醫院4次。“我們也想儘快解決矛盾糾紛。”

  “兩年來,我既要工作,又要給孩子治病,與院方溝通成本高。”劉君説,他們抱著孩子,輾轉濟南、北京、上海等地求醫,已花費數十萬元,身心疲憊,精神和經濟壓力都很大,醫院卻從來沒有探望過孩子。

  臨朐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許孝新承認:“自從轉院之後,我們沒見過小孩,到底是什麼情況,我們也不清楚。”

  這兩年,雙方也多次面談,並保持電話溝通。但是,每次都不歡而散。“談崩後,有時候我越想越氣,恨不得和他們拼命。但是,我強忍住了,除了説過一些難聽話,還算理性。”劉君説。

  多次溝通,醫院仍堅持自己的調查結論:經過醫院自查、分析,産二科處理得當、合理,不存在處置不當等問題;診療過程無過失,不應當承擔責任;建議通過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司法鑒定等途徑,由專業機構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出具權威性結論,然後再進行處置。“如果權威結論出來,是醫院的責任,我們會按照規定進行賠償。”尹繼全説。

  雙方訴求迥異

  調解遭遇無解

  起初,在與醫院協商溝通失敗後,劉君找到縣衛計局,想通過調解來解決與醫院的糾紛。劉君説:“打官司太漫長,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走這一步。”

  在數學中,兩個圓的位置關係,有重合、相交、相離幾種類型。醫患雙方,産生矛盾糾紛,其訴求猶如兩個圓。近似重合,雙方協調溝通,問題可解,不過此種情況少之又少;相交,雖有不一致之處,但仍存在重合部分,醫患雙方,通過調解,各讓一步,解決問題;相離,雙方訴求迥異,無交集,再怎麼調解,也無濟於事。

  臨朐縣衛計局副局長王建璽覺得,劉君與醫院的矛盾糾紛屬於相離的情況。“縣衛計局試圖通過調解解決問題,但是雙方各不相讓,底線平行不相交,調解解決不了他們的問題。”

  “作為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擔負著醫療糾紛調解的職責,但是也只能是協調,我們沒有權力讓臨朐縣人民醫院怎樣,更沒有權力讓劉君怎樣。”臨朐縣衛計局應急辦主任張冠慧説,有時明知不會有結果,但仍要調解。“患方找到衛計局,我們不可能開口拒絕。”

  “那怎麼辦?”記者問。

  “調解!”張冠慧説,在調解過程中,告知患者如何才能有效解決糾紛,説服患者走相應程式會更合適。

  “就拿劉君與臨朐縣人民醫院的糾紛來講,劉君找到衛計局,我們在安撫其情緒的同時,將雙方往走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者司法鑒定的路上引,只有做了權威鑒定才能劃分責任。”張冠慧説。

  劉君還出具了一些醫院的診斷給醫院與衛計局。濰坊市婦幼保健院的診斷為窒息合併多臟器功能損害;青島大學醫學院附屬醫院診斷為精神運動發育落後……針對這些診斷,臨朐縣人民醫院認為,患兒年齡尚小,目前上述醫療機構對損害及預後均無結論性意見,尚需專業機構通過鑒定確定。

  “患方、醫院、衛計局都不是鑒定機構,其他醫院也不是權威鑒定機構,都不能直接下結論。”王建璽疑惑,為何劉君不去做相關權威鑒定。

  最終,縣衛計局出具了一個處理意見:關於院方是否存在診療過失及責任程度、窒息是否對患兒造成永久性損害及損害的嚴重程度、患兒預後等問題的認定,雙方意見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需要經過專業機構鑒定,得出明確結論後才能進一步處理。

  劉君認為,這等於什麼都沒説。

  醫療鑒定受疑

  劃責久拖難決

  臨朐縣人民醫院和縣衛計局建議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劉君為什麼不肯接受?

  劉君也考慮過,但在諮詢不少醫生和律師後,他猶豫了。“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醫生的組織——醫學會來鑒定,我沒有異議,畢竟醫生是專業的。”劉君説,之所以一直沒做,是因為首次鑒定須由濰坊市醫學會做,而濰坊醫學會是當地醫生的組織,他對此有疑慮。

  “我去做鑒定,雖是抽籤,看似公平公正,其實不然。”劉君説,負責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原則上聘請當地的醫生建立專家庫,也就是説,給劉君的孩子做鑒定的專家,可能大部分與臨朐縣人民醫院醫生認識或者有交集。“參與鑒定的醫生,一是抹不開情面,二是要為自己留後路,因為誰也難保自己以後不會出事,這樣的鑒定結論,是否客觀就很難説了。”

  “像致嬰兒腦癱這類事故,比一般事故更複雜,不像腿骨折,一次性賠付就可以,腿骨癒合長好後就沒事了。”王建璽坦言,這類事故要通過更專業權威的鑒定機構來鑒定嬰兒腦癱是輕度、中度還是重度的,還要評估以後會怎樣牽扯到孩子生活等。“不管怎麼説,專業權威的鑒定肯定是要做的。”

  劉君疑惑,在制度設計時,為什麼不直接異地鑒定呢?為什麼要讓患者一開始就質疑呢?再有,如果人人都選擇司法鑒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呢?

  針對劉君的疑惑,記者聯繫山東省醫學會,醫學會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員與記者通電話。該工作人員説自己生病,嗓子腫痛,説不了太多話,想了解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到山東省衛生教育培訓中心網站搜尋。

  記者又聯繫山東省醫學會辦公室那位負責人,並提出能否換一個人來解答相關內容,他表示只有此人了解情況,安排不了其他人。

  記者表示等其痊癒再聯繫採訪。後來再溝通時,這位辦公室負責人以“媒體採訪要走程式,需要上級部門審批”為由,婉拒記者採訪。

  據一位法律專家介紹,出了醫療事故,有不少患者遲遲不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由“近親”操作有關。然而,如果不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事故的責任就難以劃分,久拖不決,有可能會釀成暴力傷醫的慘劇。

  調解僵局難破

  最終訴諸法律

  對於私了,醫院更願意通過走程式分清責任;對於訴訟,患者及其家屬在遭遇痛苦時,還要打官司,精神上經受雙重考驗。目前,調解的方式對於醫患雙方來講,比較容易接受。

  然而,調解並沒有讓劉君如願。相反,帶給他的卻是對調解的失望。

  事實上,工作在調解一線的張冠慧,也對現行醫療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制度有些困惑。

  衛生行政部門與醫院千絲萬縷的關係,其公正性受到質疑在所難免。“患者來我這裡是期望解決問題,最後卻沒有解決,包括劉君在內的不少患者都覺得存在‘貓膩’。”張冠慧感覺很委屈。

  “本來,緊急醫學救援、公共衛生事件處置以及疾病預防控制等是我的主要工作。”張冠慧苦笑著説,現在,調解醫療糾紛卻成了“主業”,精力、能力以及許可權確實有限。

  張冠慧向記者大倒苦水:自己在調解醫療糾紛時,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原則,往往會多替患方爭取一點利益。“但這樣的做法,有時引起四方不滿意。”

  一是患方不滿意,在調解過程中,覺得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與醫院是“父子”關係,哪有不向著自家人的,看不到你為他爭取的利益;二是醫院不滿意,覺得所有治療程式都是按照操作規範來的,符合規定,在沒有通過權威的鑒定來分擔責任時,不應讓醫院承擔責任;三是領導不滿意,因為矛盾解決不了,會再次找到衛計局;四是自己覺得委屈,費盡心思想解決醫患糾紛,醫患雙方都不落好。

  在張冠慧的部門,原先還有一個人,後來借著縣裏整合衛生局和計生委的機會,離開了這塊“是非之地”。張冠慧也成了“光桿司令”。“像劉君這樣的醫患糾紛,衛計局一個部門怎能解決好呢?”張冠慧説。

  調解,這道化解矛盾的方程式真的無解嗎?山東省衛計委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包含濰坊在內的山東17地市,正在設置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組建由醫療專家、律師、法官、風險管理專家等專職工作人員組成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團隊,通過多方參與的醫療糾紛調解團隊解決矛盾糾紛會更加專業、公正。

  兩年了,東奔西走,孩子治療,劉君精疲力盡;與醫院溝通、通過縣衛計局調解,劉君心力交瘁。

  “爸——爸——”劉君的小孩兩歲了,現在只會很蹩腳地喊爸爸,基本上沒有什麼運動能力,他的妻子現在全職在家照顧小孩。“孩子腦癱,運動神經受損嚴重。”劉君説,看著可愛的孩子,想到孩子的未來,他常常悲從心生。

  為了孩子,也為了整個家,劉君依然行走在申訴的路上。最終,他選擇了訴訟,希望通過法律來解開這個糾結。

  不過,劉君的做法有些特別:不是直接起訴臨朐縣人民醫院,而是繞了個圈子,把濟南一家醫院連帶臨朐縣人民醫院一起告上法庭。“這是無奈之舉,如果單獨告臨朐縣人民醫院,只能到臨朐縣人民法院起訴,法官都是當地人,可能與縣醫院熟,我一個外地人去打官司,沒有勝算把握。”劉君説,把濟南的醫院連帶臨朐縣人民醫院一起告,可以把訴訟地選在濟南,起碼對他公平一點。

  劉君説,只要在濟南起訴,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可能不會在濰坊做,也可能做司法鑒定。“這樣的異地鑒定讓人覺得可能更公正一些。”

  “打官司可能是個漫長的過程,我已經做好思想準備。”劉君説,“我還是相信法律,我就是為了討個説法,一個明明白白的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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