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5日從國家醫保局獲悉,國家醫保局近日印發《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將現行精神治療類價格項目整合為10項,支援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發展。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立項指南綜合患者心理問題嚴重程度、實施主體、干預手段、治療目的等因素,在價格立項上對“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進行區分。明確心理治療按“小時”為單位計費,保障心理治療的完整性,避免治療效果受時間約束;而心理諮詢以溝通為主,按“次”收費更有利於規範收費行為。同時,明確“心理治療”和“心理諮詢”兩者不可同時收費,減輕患者費用負擔。
“心理治療”價格項目整合吸收了過去不同治療手段設立的音樂治療、暗示治療、鬆弛治療、漂浮治療等價格項目,適應臨床治療技術發展,價格項目的相容性明顯提升,避免臨床因治療方式名稱不同無法收費。根據治療對象,分為個人、家庭、團體“心理治療”,支援差異化收費,避免因歧義造成收費困擾。
此外,立項指南針對重性精神病且在急性發作期的患者,新設“精神科監護”項目,為嚴重精神病急性發作期出現急性衝動、自殺、傷人、毀物及有外走、幻想、幻覺和木僵等症狀的患者提供特殊嚴密監護服務,且明確不與“精神病人護理”同時收費,既提升照護等級保障患者安全,又防止臨床濫用。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指導各省份醫保局做好對接落實,整合規範精神治療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制定全省(區、市)統一的價格基準,由具有價格管理許可權的統籌地區對照全省(區、市)價格基準,上下浮動確定實際執行的價格水準。
“人生幸福快樂,強身健體十分重要,心理健康也十分重要。”該負責人表示,精神治療類立項指南的推出,將推動精神心理健康服務向規範化、可及化方向發展,更好促進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