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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假藥成全球性産業鏈 網際網路令其氾濫成災

  • 發佈時間:2015-11-05 07:06: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制售假藥已經形成一個全球性産業鏈,網際網路普及更令假藥氾濫成災。因為獲利豐厚,冒險者趨之若鶩;因為追查困難,違法者肆無忌憚;因為處罰輕微,罪行屢禁不止。然而,假藥之禍患,不下于毒品。國際刑警組織等機構警告,全球假藥氾濫,足以向各國敲響警鐘。

  治死人的藥

  2005年2月,一名23歲緬甸男子因出現發燒、嘔吐、發冷和頭痛等症狀被送往一家地方醫院。醫生診斷他患有瘧疾,給他開了青蒿琥酯。這是全世界應用最廣泛的抗瘧疾藥物之一,安全、療效好,還便宜,在緬甸這個每年50萬至60萬宗病例的瘧疾高發國,青蒿琥酯是醫療機構常備用藥。

  通常情況下,用藥後只需幾天,患者的症狀就會消退。這個年輕人的病勢卻越來越重:陷入昏迷,腎臟有衰竭跡象,血液中的瘧原蟲數量變多了。醫生加大了青蒿琥酯的注射劑量,但無濟於事,感染擴散到了腦部,病人很快死亡。

  病患的意外死亡讓醫生們迷惑不解,因為診斷和用藥並無問題,為了查清真相,醫院展開調查。調查結果讓人恍然而震驚:給病人用的青蒿琥酯中只有20%的有效成分。換句話説,這是假藥。

  年輕人的鄉親們以前從沒聽説過有誰死於假藥。出於悲憤與擔憂,他們把醫院庫存的、當地藥店出售的可疑貨源青蒿琥酯蒐羅一空,公開焚燬。

  由假藥製造的類似悲劇發生在世界各個角落,受到荼毒的藥物也絕不止青蒿琥酯一種。2012年,巴基斯坦拉合爾一家醫院有100位患者死於假冒的抗肺結核藥物。2013年,印度官方調查發現,一家位於偏遠山村的醫院因為用了毫無活性成分的假抗生素,5年內有8000多名病患死於術後感染。今年5月,世界衛生組織發佈警告:西非地區市場上在售的腦膜炎疫苗中有不少是過期産品。

  從抗生素到疫苗,從抗艾滋病藥物到偉哥,假藥無處不在。有些假藥是活性成分過低或沒有,吃了等於沒吃;更可怕假藥的是那些不僅治不了病,還能致命的“毒藥”。

  “這些假藥製造者根本就是謀殺犯,他們在製造死亡,”北卡羅來納大學吉林斯全球公共衛生學院的吉姆·赫林頓説,“而制假藥被起訴的風險,還不如造一隻倣冒的‘古馳’手包來得高。”

  低風險、高回報的行當

  假藥氾濫成災,國際刑警組織針對非法制藥的專項調查“盤古行動”戰績年年見漲:2011年,行動組繳獲了240萬粒假冒及非法藥片;今年,繳獲藥品總量已達到2070萬粒。

  當然,情況不見得越來越嚴重,也可能是執法機構經過這麼多年努力終於摸清假藥生産鏈的底細。各國公共衛生部門對這個行業的存在早就心知肚明,但直到2000年初才開始蒐集數據,國際刑警組織2005年才成立打擊假藥行動組,而調查結果讓他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也有很多專家相信,制販假藥這門行當確實日趨“流行”,原因很簡單:低風險低、高回報,一本萬利。“相對於販賣毒品和販賣人口,對販賣假藥的處罰較輕,”牛津大學醫學院長期追蹤假冒偽劣藥物的保羅·紐頓教授説。當某種藥品供應短缺或售價昂貴時,制販假藥便能帶來豐厚的利潤。

  根據不同機構的估計,每年因假藥而死的人少則10萬,多則近百萬。確切的數字難以統計,因為病人的死亡很難判定是因假藥導致。可以肯定的是,犯罪分子在供應環節摻進假藥。在全球化時代,一顆小小的藥片製造過程中可能流轉多達十幾個國家:在中國合成,在印度填配膠囊,在墨西哥完成包裝,最後才在加拿大藥店上架。制販假藥組織與販毒集團一樣,搭建了四通八達的國際網路。2013年,一個波多黎各人因為在網上販售假藥,被判處兩年監禁。這個人其實是一個制販假藥團夥在美國的仲介,該團夥頭目據稱在遭到通緝後逃往紐西蘭。

  正是這種跨國流動使假藥犯罪難以追蹤。國際刑警組織“盤古行動”副主任阿莉內·普朗松説,196個成員國中只有少數國家有專門打擊假藥的隊伍,“其他國家的執法機構不是能力不足就是缺錢。”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大約三成國家沒有專門機構,不能像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監管藥品的生産和銷售。這些國家通常比較窮,政府人力和財力不足。甚至,執法部門也受腐敗困擾,可能被假藥制販團夥收買,對假藥混入市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即使在美國和英國等監管嚴密的國家,假藥能鑽空子滲入市場,尤其是當私人診所或病患個人從網際網路購買藥品的時候。一些調查指出,網上售出的藥品中約九成的真正原産國都與網店宣稱的不符。而網路藥店的購買渠道往往來自那些監管鬆懈的國家。

  制藥公司的私心

  從網路購得國外生産的藥品,大多數會通過郵政系統送達買方手裏,必經過海關查驗。然而,除非懷疑某個包裹有問題,否則執法人員不會拆包驗貨。

  美國《新聞週刊》雜誌發現,無論FDA還是入境和海關執法局,都無法提供入境藥品拆包查驗或沒收的比例。即使發現某個藥品包裹的發貨單或相關手續有可疑之處,也不一定會予以沒收。因為按照規定,沒收郵政包裹必須經過一套非常繁瑣的檢驗和調查程式,耗時耗力,海關不會輕易行之。根據美國政府機構“全國智慧財産權協調中心”發言人的説法,只有當可疑藥品數量巨大、價值高昂、潛在影響廣泛的時候,才可能實施沒收措施。

  針對零散的可疑藥品,海關只會向收件人發送信函警告其所購藥品可能有假,如果對方回復,會需要配合回答一些有關購買渠道的問題。FDA稱,利用這類監控過濾措施,FDA下屬犯罪調查辦公室在過去20年內抓獲了400多名假藥制販人員。

  阻截跨國假藥流通,國際合作是關鍵。渥太華大學法律與醫學系教授阿米爾·阿塔蘭建議,應倣照國際民航業,制定一項針對假藥走私的國際條約,對那些未能有效監管國內藥品市場的國家施以處罰。“與民航事務相關的國際條約有數十個,每一個國家都必須遵守,否則就別想飛。”

  現有的國際合作機制包括2011年啟動的非正式“醫藥犯罪合約”,各國自願加入,承諾對各自境內制販假藥行為施以刑罰,但這合約並無強制性的約束力,因而少了“牙齒”。

  目前,世界衛生組織仍是打擊假藥問題的關鍵機制。它組織各國開會討論相關議題,也是全球假藥問題的情報集中地。在推進制定打擊假藥的國際條約方面,世衛組織的作為有限。

  阿塔蘭認為,原因在於,世衛組織的主要“金主”各大制藥公司對此反映不熱烈。比起被視為公共衛生大患的“假藥”,挑戰專利權而影響其獲利的“倣藥”,才是各大制藥公司的真正威脅。它們以保護智慧財産權為名,希望世衛等國際組織能把打擊“假藥”之戰擴大到“倣藥”之上。

  “這是錯誤的,”阿塔蘭直言。一年前,阿塔蘭為聯合國毒品和犯罪事務辦公室(UNODC)組織的一項打擊假藥行動做顧問。他記得,法國藥業巨頭賽諾菲集團的一名員工曾要求自己同時追蹤違反藥品專利權的案件。該集團通過下屬的一個非營利機構贊助了阿塔蘭參與的行動,所以理直氣壯地提出這類要求。阿塔蘭覺得有悖原則,退出了行動。但這並不妨礙各大制藥公司以各種方式滲透、影響國際組織。(沈敏)(新華社特稿)

  對很多不發達國家來説,因為監管假藥的成本太大,實在難以負擔——測定假藥需送樣本往實驗室檢驗,然而耗時太長、費用太高,而且實驗效果也非百分百準確。

  因此,專家們致力尋找便宜有效的測試工具。FDA主持研發的CD-3就頗有潛力。這個手持工具能“透視”藥品包裝、測定藥品真偽,每個成本僅需1000美元,易於操作。

  多虧手機普及,一些低技術含量、但方便易行的鑒別方法也在發展中國家推廣。制藥公司在藥品外包裝上印上驗證碼,手機編發驗證碼短信到特定號碼,就能查驗真偽。這種查驗系統目前仍比較安全,但就長遠而言,並不能像CD-3那樣能夠幫助到監管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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