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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家醫保定點醫院違規被罰

  • 發佈時間:2015-04-09 09:32:45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趙鵬  責任編輯:朱苑楨

  北京市人社局4月8日發佈了“關於對北京崇文光明醫院等7家定點醫療機構違規行為處理決定的通報”,相關醫院因將自費項目替換為醫保報銷項目以及違反物價規定收費等問題,受到了中斷執行醫保協議六個月,以及追回違規費用等處理。

  人社部門透露,北京市及各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數據監控及專項檢查,發現部分定點醫療機構違反《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書》及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其中北京崇文光明醫院因違反協議條款被全市通報批評後整改不力,存在將自費項目替換為醫保可報銷項目並向醫保基金申報、違反物價規定收費等問題;北京石景山八大處風濕病醫院存在替換項目、將自費藥品替換為醫保目錄內藥品並向醫保基金申報、管理混亂等問題;北京東方麗人醫院在黃牌警示整改期間,未吸取教訓,仍然存在違反物價規定收費、不合理治療等問題。

  本市決定給予北京崇文光明醫院、北京石景山八大處風濕病醫院、北京東方麗人醫院中斷執行協議六個月的處理,並追回違規費用。中斷執行協議自2015年4月27日生效。各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參保人員2015年4月27日(含)以後在北京崇文光明醫院、北京石景山八大處風濕病醫院、北京東方麗人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此外,北京市豐台中西醫結合醫院、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醫院、北京市鼓樓中醫醫院、北京市平谷區中醫醫院存在申報項目與實際不符、違反物價規定收費和不合理檢查治療等問題。

  人社部門決定給予北京市豐台中西醫結合醫院、北京市西城區平安醫院、北京市鼓樓中醫醫院、北京市平谷區中醫醫院全市通報批評,並追回違規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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