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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態下社保改革取向:應更重視基金安全

  • 發佈時間:2015-02-22 07:49:00  來源:瞭望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在經濟新常態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也面臨新常態。

  當前,社會保障事業正處在一個新的發展起點,一方面是經濟發展新常態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必然帶來新的影響;另一方面是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個階段最顯著的特徵是我國已經步入了全民保障。

  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到2013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8.2億,全國已有超過2億人在按月領取養老金;城鎮職工醫保、城居醫保和新農合參保人數超過13億;社會救助制度實現了城鄉全覆蓋。下一步,需要認真分析經濟新常態和全民保障新形勢下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研究一些新政策、新措施。

  經濟增速放緩

  可能影響社保投入增長

  在過去這些年的經濟快速發展下,國家財力增強,在社會保障等民生事業上投入很大。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補助資金1960億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4142億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765億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補助資金2195億元,年均分別增長191.9%、78.1%、121.6%、65.3%,均遠高於財政支出增長速度。近五年來,中央財政安排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12487億元,安排解決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資金509億元。

  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公共財政收入增速降低,2013年的公共財政收入增速10.20%,與2010年時的21.28%、2011年時的25.00%相比大幅下降。特別是地方財政在前些年的快速發展中收入主要來自土地出讓和資源開發,由於增長方式的調整和變化,地方“不差錢”的年代已經過去了,而社保制度建設還處在初創時期,一方面現有的待遇水準由於福利剛性難以下調,另一方面現在的投入還遠沒有到位,所以各級政府面臨著很大的社會保障支出壓力。

  結構調整時期部分困難企業參保繳費能力可能受到影響。企業生産經營困難直接影響到參保繳費的穩定性。據統計,2013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斷繳費人數達3064萬人,比上年增長12.7%,中斷繳費人數的增速高於參保人數增速7.1個百分點。估計未來幾年社會保險的脫保、斷保現象還會持續。

  養老、醫療的支出壓力將越來越大。養老保險待遇水準的不斷提高和人口老齡化加快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平衡形成較大壓力。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標準連續十年提高,2014年每人平均月養老金水準達到2000多元。由於尚未建立待遇正常調整機制,待遇調整主要依靠行政決定,沒有遵循養老保險制度的精算平衡,這給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帶來很大壓力,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省份數量增多。如果不考慮中央財政補助資金,2013年全國有19個省級統籌單位當期養老金出現收不抵支。

  除了當期的收支壓力,我國人口結構也出現了變化,老齡化的速度在未來20年將大幅加快,2030年會達到2.3億人。這決定了今後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壓力將持續加大。

  不容忽視的還有,醫療消費水準的過快增長和醫療保險待遇水準的普遍過快提高形成醫保基金的安全隱患。近年來醫療衛生費用的增長很快,衛生總費用從2001年的5026億元增長到2012年的27847億元,2013年全國有225個統籌地區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出現當期收不抵支,其中22個地區的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出現赤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當期收不抵支的統籌地區達到108個。

  還應該看到,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存在的城鄉差別、地區差距以及社會保險制度建立初期採取的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地方統籌等政策,形成了以人、以地區劃分的不同制度及待遇標準,也就是今天説的制度碎片化,這是制度建立過程中不可避免的,要承認它,更要正視並逐步地解決。從長遠看,應該研究建立統一的覆蓋全體國民的基本保障制度,國民無論什麼身份和地域,都享有同樣的基本保障。本文來源:瞭望觀察網

  另一方面,應充分地認識到,主要靠政府財政支撐的社會保險制度本身就缺乏可持續性,要合理地確定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應更加重視基金安全

  首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有些地方只注重提高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待遇標準,對統籌基金的收支平衡重視不夠;一些地方只注重普遍性地提高待遇標準,對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重視不夠,如醫療保險,無論大病小病同樣提高報銷比例,對重大疾病、費用高的老年病慢性病等的傾斜支付政策不夠。

  其次,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2013年底職工的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累計結余4.2萬億元,加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基金結余共約4.6萬億元。2007年至2013年社保基金年均收益率只達到2.2%,遠低於同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3.8%的漲幅,資金貶值嚴重。造成社保基金貶值的原因:一是投資渠道狹窄。各地購買的國債數額有限,90%以上的社保資金都是以銀行存款形式存在,其中活期存款接近一半。二是尚未建立專業化的投資體制和市場化的運營機制。根據國務院和省級政府在社會保障上的事權劃分,下一步應明確相應的職責和投資許可權,研究設立相應的資金管理機構,行使委託人職責,制定投資決策。

  第三,優化統賬結合的養老、醫療保險基金結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已經提出要“完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鋻於做實個人賬戶試點過程中面臨的困難,建議明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再要求做實,實行名義賬戶制,提高個人賬戶的記賬利率,健全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醫療保險繳費劃入個人賬戶的比例也需要調整。據統計,截至2013年底,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余資金3272億元,佔基金累計結余的40%。另一方面,儘管這些年醫療保險支付比例提高很多,但個人自付醫療費佔全部醫療費用的比例仍高達50%左右。當然,這和近年來醫療消費水準增長過快有直接的關係,但“看病貴”和個人賬戶大量結余並存的現象值得研究。從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解決一些地方統籌基金收不抵支的現實困難考慮,比較穩妥的解決方案是減少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相應地提高統籌基金的支付能力。同時,研究適當放寬政策規定的支付範圍,如提高或取消封頂線等,這樣不僅有利於實現基金的收支平衡,也有利於緩解看病貴的問題。

  第四,加強基金的精算管理。全國有多少統籌地區是用精算制度來確定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和基金收支的呢?恐怕不多。近十年來,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在內的社會保險待遇標準的調整,多半都是行政意志和經驗判斷的決定。每當基金出現緊張狀況,只能通過加強擴面徵繳或財政補助來彌補基金缺口。所以總體上看,我國社會保險管理還是一種比較粗放的行政管理模式,和規範的、科學的保險管理模式相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二十年來,我們已經掌握了大量的基礎數據,如收入增長、人口壽命、地方疾病譜以及和醫療費用相關的各項統計指標等,現在的關鍵是要轉變管理方式。

  發揮市場機制

  改革醫保行政管理制度

  “兩定三目錄(定點醫院、定點藥店、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是自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以來一直實行的五個行政管理措施,被醫保管理機構視為控制醫療費用合理支出、實現醫保基金收支平衡的重要抓手。如果再加上醫療保險藥品的定價、招標和基本藥物、低價藥清單等,就成為目前政府管控醫療保險的九大行政手段。這些行政管理措施對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權益、控制醫療保險費用的合理支出、保證制度的穩健運作發揮了重要作用,進入全民醫保時代後我們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這些政策措施。

  定點管理要從準入審批轉向醫療服務過程的監管。把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的準入標準納入衛生和藥品監管部門規定的設立醫療機構和藥店的資質中,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的行政審批制改為備案制,讓參保人根據醫療機構的服務品質選擇他的定點醫療機構,這樣做有利於醫療機構脫離行政的保護,迫使他們通過改善服務、提高品質吸引患者就醫、購藥。本文來源:瞭望觀察網

  整合各類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目錄的範圍要適應全民醫保的用藥需求,要改進定期評審的辦法,使那些更加安全、療效更好的新藥儘早地用於患者。關於藥品目錄管理還有一種觀點,即將現有的準入法改為排除法,理由是隨著目錄範圍越來越寬,排除法更加簡便易行,管理成本也低。哪種方法更科學,建議加強研究。

  改革醫療保險藥品定價和招標制度。價格改革的核心,一是回歸市場決定價格的本來屬性,二是政府變定價管理為市場價格監管。不能把價格改革理解為放開價格。價格改革後,政府的責任更重了。現在社會上對藥品招標意見最大的是認為招標的行政干預太多,應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招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活動。(烏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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