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被上海交管部門立案調查 有車輛不具營運資質
- 發佈時間:2016-03-29 16:54:05 來源:華聲線上 責任編輯:吳起龍
近年來“約車”已經成為一種習慣,很多人出門都選擇用“滴滴打車”來為自己預約車輛,既方便又快捷。然而這樣的約車仍然存在不少問題,應當受到管理。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辦公室副主任陳朝暉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近期將加大對網路約車平臺的查處力度,同時依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目前滴滴正在被立案調查的過程中。
根據2014年7月29日頒布的《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第八條,對資訊服務管理有明確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網站、軟體工具等提供召車資訊的服務商,應當遵守客運出租汽車調度服務規範,並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訊。經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客運服務駕駛員或者車輛不具備營運資格的,前款規定的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資訊服務。如果違反此規定,對資訊服務商向不具有營運資質的車輛提供招車服務資訊的,將處以3萬元到10萬元的行政罰款。此外對於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駕駛員,《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中第四十九條規定:“由市交通執法總隊、區縣交通執法機構沒收其非法所得,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陳朝暉表示,我們還會把這個案件移交給公安交警部門,由交警部門對當事人處以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到六個月的行政處罰。同時,交通執法總隊已聯合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平臺,將把非法客運當事人的資訊納入到上海的徵信資訊平臺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