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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視手機虛假宣傳:宣稱手機不怕摔 實則一摔就碎

  • 發佈時間:2016-03-20 07:42:04  來源:大河網  作者:彭程 朱爍然  責任編輯:張明江

樂視“意外保”介紹頁面上註明“進液免費維修”並列舉了幾種保修情況。(網路截圖)

  樂視“意外保”介紹頁面上註明“進液免費維修”並列舉了幾種保修情況。(網路截圖)

黃女士買的樂視手機從床上跌落後碎屏。

  黃女士買的樂視手機從床上跌落後碎屏。

  説是“不易碎屏”實則“一摔就碎”

  多名消費者投訴樂視手機虛假宣傳,商家未對“意外保”相關問題正式回應

  樂視官方宣稱手機“不怕摔”,卻頻有消費者投訴“易碎屏”;樂視“意外保”稱手機進液、摔壞可以免費修,消費者的手機摔壞後找到售後服務人員,卻被告知“不在保修範圍”。近日,多名購買了樂視手機産品的消費者向新快報記者投訴,質疑樂視虛假宣傳,手機出問題後維修貴、保修難。而樂視方面則表示,“碎屏率降低70%”是指相對上一代産品而言;對於保修的問題,樂視方面在記者截稿時仍未回應。

  【案例1】

  發佈會宣稱螢幕耐摔 消費者稱買手機不久就摔壞

  去年4月14日,樂視超級手機發佈會在中國北京和美國矽谷同步舉行。在發佈會上,樂視集團創始人兼董事長、CEO賈躍亭特意將一台樂1Pro從褲袋處掉落在地,隨後撿起手機並稱“碎了碎了!可能嗎?完整無缺!”,以此展示樂視手機的耐摔性能。而在去年10月27日,賈躍亭在北京五棵松體育館發佈樂視1S時稱,該手機採用新一代全懸浮設計,意外跌落碎屏率大幅降低70%。

  顧客投訴:

  手機從20釐米高度摔下致碎屏

  “事實根本不像發佈會説的那樣。”近日,在廣州工作的李先生如此評價樂視手機的品質。他説,去年8月份,他花1499元購買了一台樂1-X600手機,並裝上了隨機配送的保護殼。可手機剛開封使用1周,李先生不小心摔了一下,“手機從20釐米左右的高度掉下去,拿起來外屏就碎了”。廣州市民洪先生也遇到了相似的情況。他説,他所使用的是發佈會上所展示的樂1Pro,同樣是在放回口袋的過程中摔落,手機螢幕瞬間碎了。

  猴年春節前夕,新快報記者看到了洪先生所説的樂1Pro手機,只見它從右下角處開始開裂,延伸出數道蜘蛛網般的裂痕,佔據了近半個螢幕。由於沒有購買樂視提供的“意外保”,而且認為官方維修點報價太高,洪先生最終選擇在第三方維修點修復手機。

  此外,被稱為“意外跌落碎屏率大幅降低70%”的樂視1S手機也遭到消費者投訴。去年“雙十二”期間,黃女士通過樂視APP裏的樂視商城下單購買了一台樂視1S手機,看中的就是其宣傳的“耐摔性能”。然而,在套上保護殼、貼上螢幕鋼化膜的情況下,當黃女士不慎將手機從床上碰掉在地面時,手機螢幕便變成一塊塊小碎片,“上面顯示的內容都是花的,當時手機才買了10天”。

  客服回應:

  “更耐摔”相對上一代産品而言

  3月9日下午2時許,新快報記者以普通消費者身份向樂視客服熱線諮詢此事,工號為155××的客服人員表示,客服中心經常接到此類投訴電話。“如果是摔碎,可能和掉落時的角度有問題,要是認為品質有問題,可以到客服處檢測”。

  3月13日下午,新快報記者再次致電樂視客服熱線,客服人員表示,由於樂視手機在設計時使用了懸浮屏技術,相對於未採用這一技術的手機,碎屏幾率相對更大;而樂視1S發佈會上所稱的“碎屏率降低70%”則是針對上一代樂視手機産品而言。

  由於未購買“意外保”,樂視客服要求黃女士自費維修。“手機買來才千把塊錢,現在得花500多元換個螢幕,不如不用了。”黃女士索性放棄了維修,重新購買了另一台手機。

  而同樣未購買碎屏險的李先生則選擇了網上發帖維權,“發帖沒多久就有樂視客服聯繫我,説可以半價維修,接下來會有人和我聯繫,結果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一點消息都沒有。”李先生嘆了口氣説,自己的手機只能閒置在角落裏“吃灰”。

  【案例2】

  “意外保”大字寫著“修好為止” 手機進液卻不保修

  新快報記者了解到,就算買了樂視手機“意外保”,也不能放心使用手機。兩名買了“意外保”的消費者告訴新快報記者,雖然介紹頁面上寫著“進液保修”,但手機進水後卻無法得到保修服務。

  售後服務合同註明

  “進液可以保修”

  3月4日,廣州市民何先生在彎腰洗臉時不慎將上衣口袋裏的手機跌入臉盆,手機進水了。第二天,何先生將手機寄往樂視售後服務部門提供的地址,幾天后,他接到通知,稱檢測發現手機的主機板遭到腐蝕,因此這臺手機不在保修範圍。自費修理需要花費1000多元。3月14日,新快報記者看到了這臺手機,發現它可以正常開機,但返回鍵失效了,運作也非常卡頓。

  何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當初買下這臺手機時,曾同時買下199元的樂視超級手機意外保修服務,服務合同中寫著,“進液、碎屏都可以保修”。

  宣傳網頁有蹊蹺

  不細看容易忽略

  近日,新快報記者在樂視商城的官方網站上找到了介紹樂視超級手機“意外保”的網頁,網頁上的大字號廣告詞寫著“在一年有效期內,由於意外導致屏碎、進液,樂視為你提供免費維修,修好為止”。在這行字的下面還有幾幅圖,舉例説明瞭“意外保”的維修範圍包括水杯潑灑、跌入泳池、掉入馬桶、大雨淋濕等。不過,在該頁面上還有一行小字,上面寫著“意外保”的“服務細則”,其中第四條第二點規定,“手機因腐蝕性進液等原因導致的損壞不包含在本服務內”。

  隨後新快報記者致電樂視客服,對方表示,若進液導致主機板腐蝕則不能保修,而對進液情況的界定則要問售後檢測。

  新快報記者在樂迷社區的樂1手機售後服務板塊的一條關於手機進水的帖子中看到,在留言的17名用戶中,有14名聲稱自己購買了“意外保”,但手機進水後都由於“主機板遭腐蝕”而不能保修。

  “大字説‘進液保修’,小字説‘腐蝕性進液不保修’,一般進水多少都會對內部元件造成腐蝕,而且到底有沒腐蝕又是售後檢測説了算,感覺就是在忽悠。”何先生氣憤地説。

  3月16日,新快報記者就上述情況致電樂視手機的相關工作人員,並提出“進液保修”相關問題,但截至昨日發稿時,記者仍未收到相關回應。

  ■説法

  “意外保”有偷換概念

  推卸責任之嫌

  廣東濟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曉棟在接受新快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手機碎屏存在概率問題,難以根據個別案例進行界定。不過根據投訴人列舉的事實,樂視“意外保”的部分宣傳內容確實存在不實的表述,如“由於意外導致屏碎、進液,樂視為你提供免費維修,修好為止”,卻沒有對進液進行詳細的説明。雖然商家在下一級頁面上給出了具體細則,但由於商家沒有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消費者容易忽略。

  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第九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品質、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據此,商家的行為易使消費者誤解相關服務內容,存在虛假宣傳的嫌疑。

  楊曉棟還表示,在沒有詳細約定的情況下,對於腐蝕性液體的判斷應該以大眾通常理解的概念為準,而不應當以商家的解釋為準。《樂視意外保修服務細則》所述的保修範圍就是“非人為故意導致的非腐蝕性進液”,“進液後致主機板腐蝕”與“腐蝕性進液”是不同的,商家存在偷換概念推卸責任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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