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保起訴手機預裝軟體無法卸載 中消協支援
- 發佈時間:2015-07-03 08:29:38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針對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訴訟並獲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一事,7月2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新聞發言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消協支援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職責,依法就損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也為一切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點讚”。
7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機預裝應用軟體安裝情況不告知、無法卸載等損害消費者權益問題,分別將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受理這兩起公益訴訟案件。這是國內首次被受理的消費維權公益訴訟。
據上海市消保委介紹,早在2012年,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受理的手機類消費投訴為4188件,2013年為5680件,同比上漲35.6%;2014年達到了7066件,同比上漲24.4%,手機類投訴已經連續三年佔到商品類投訴的第一位。
2015年初,上海消保委針對消費者反映的手機成像不佳、記憶體縮水、軟體異常等熱點問題,委託專業機構對手機多項性能開展了比較試驗。比較試驗發現,受試手機除系統軟體外,均不同程度地預裝了各類軟體,最多的達到71個,少的也有近30個。受託專業機構模擬普通消費者的操作方式卸載預裝應用軟體時,有的手機無法卸載任何預裝軟體,有的手機雖可卸載部分,但仍有大量預裝軟體不能卸載。此外,抽樣測試還表明,手機預裝應用軟體在消費無操作的情況下,仍然會發生流量消耗。
上海消保委表示,鋻於手機廠商的行為侵害了眾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必要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糾正此類不合理的做法。本次公益訴訟分別以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根據比較試驗結果,歐珀X9007和三星SM-N9008S手機不可卸載軟體數量位列前兩位。歐珀手機總共預裝了71個軟體,其中不可卸載軟體數量達47個,是所有受試手機中最多的。三星手機為44個,且所有預裝軟體均不可卸載。
消費者購買手機後即享有對手機以及手機虛擬空間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預裝應用軟體佔用了手機的記憶體,無法正常卸載導致手機可使用空間的減少。上海消保委認為,手機廠商應當對預裝軟體的類型、功能、所佔記憶體明確告知消費者,並允許消費者自主卸載應用軟體。
因此,上海消保委依據《民事訴訟法》第55條、《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7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51條之規定,將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起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所銷售智慧手機外包裝或説明書中明示手機內預裝軟體的名稱、類型、功能、所佔記憶體,同時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為其所銷售智慧手機內預裝應用軟體提供可直接卸載的途徑。
中消協新聞發言人表示,中消協為一切依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點讚”,支援上海消保委的行動。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制度能更有效的維護消費者整體利益,對依法加強社會治理具有重大意義,新《消法》明確規定,就損害廣大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是中消協以及省級消協組織的法定職責。
新《消法》實施以來,中消協和全國消協組織,在各界支援下,積極收集相關案件,開展了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實務探索。此次上海消保委針對三星、OPPO手機預裝軟體無法卸載提起的公益訴訟,以及此前浙江省消保委針對實名制購票乘車後遺失車票的消費者必須全額補票所提起的公益訴訟(迄今未獲受理)都是全國消協組織落實消費維權公益訴訟職責的一部分,也為消協組織開展公益訴訟做出了有益探索。消費維權公益訴訟針對的是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維護,訴訟對象大多涉及壟斷行業和強勢企業,可能遇到各種壓力、困擾。下一步,中消協和各地消協將繼續強化履行《消法》賦予的各項職責,促進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制度的落實,堅定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克服困難,堅定不移地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進步。
中消協新聞發言人還表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消費維權公益訴訟的推進需要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援,相信在“依法治國”的框架下,在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和努力下,新《消法》確立的包括消費維權公益訴訟等一系列新的保護消費者制度,一定會發揮作用,消費者權益一定會得到更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