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大部分企業沒有申請專利 一半以上沒註冊商標
- 發佈時間:2015-12-30 07:44:4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保護智慧財産權就是保護創新,這可以直接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推動對外開放。”
在2015年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和12月7日“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國內外專家座談會上,李克強總理3天內兩度強調了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問題。
12月22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要實行更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
“總理的表態和意見的發佈,顯示了國家在這一領域推進改革的決心和果敢態度。”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評價説。
多數企業沒申請專利
為什麼總理要在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下,如此強調智慧財産權的保護?
在匯桔聯瑞集團副總裁、北京聯瑞聯豐智慧財産權代理事務所主任鄭自群看來,是為了進一步強化企業對智慧財産權的意識。
“智慧財産權是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最終表現。”鄭自群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從國際來看,全球企業的平均壽命是12年,超過12年的企業僅佔20%左右。一些跨國公司之所以成為國際市場的常青樹,一個共同特點就是它們擁有某一領域的核心專利技術和享譽世界的商標,而這些智慧財産權才是它們利潤的主要源泉和創造動力。
“雖然中國的智慧財産權發展相較國外起步較晚,但當前的發展和進步還是相當大的。”徐家力説。
據相關部門統計,自1985年專利法施行以來,中國的專利年度申請數量由最初的1.4萬件攀升至2014年的236.1萬件,增長了近168倍。截至2014年底,我國受理專利申請1545.5萬件。
2014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首次突破200萬件大關,達228.54萬件;累計商標有效註冊量839萬件,兩項均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此外,我國著作權登記總量在2014年也達到了120余萬件,比2013年增長19.97%。然而,在這些光鮮數據的背後,國內仍有大量企業尚未意識到智慧財産權的重要性。
徐家力曾做過粗略統計,目前國內仍有一半以上的企業沒有自己的註冊商標,大部分企業沒有申請過企業專利,“這些都會直接阻礙企業的長久發展,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會使得很多國內企業在走出去時遭遇阻礙”。
業內有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幾年前,山東一家企業以近千萬元年薪邀請德國科學家攻克了可有效去除或降低熔鑄金屬液中夾雜物的新型泡沫陶瓷過濾器技術,並投入幾千萬元開始生産。但在産品出口時才發現,此技術的國際專利早已被國外企業拿下。
與之相對應的,則是中國大陸首個進入世界Interbrand top100榜單的企業華為。現在華為每年至少將10%的銷售收入投入研發,並按照國際規定申請專利授權,每年僅專利許可費就高達3億美元。
因手握專利,華為無論作為被告(2003年,思科公司起訴華為侵犯智慧財産權)還是原告(2011年,華為以智慧財産權被非法轉讓訴摩托羅拉公司),最終都勝訴了。華為負責人多次強調,現在一年3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換來的是華為近400億美元的年銷售收入。
鄭自群直言,智慧財産權已成為一些企業競爭和對抗的“武器”,如果我國企業再不提高意識,將很難在國際市場上尋求發展,“許多企業也許只有在裁了跟頭以後,才會真正意識到智慧財産權的重要性”。
“垃圾專利”充斥其間
當然,在鄭自群看來,除了要讓企業提高智慧財産權意識,如何讓智慧財産權“活起來”,也是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面臨的大問題。
鄭自群解釋稱,有些企業雖然擁有很多智慧財産權,但能夠有效實施使用的只是一小部分,很大一部分都處於浪費狀態。
“歐美目前擁有眾多的專利技術公司,他們80%至90%的收入來自於專利費的收取和技術轉讓,如美國高通公司,其80%以上的收入來自於專利轉讓和許可;IBM也將智慧財産權視為公司的獨立收入來源之一,每年從專利和其他智慧財産權獲得的收入超過10億美元。”鄭自群説。
要想讓企業的智慧財産權“活起來”,一個關鍵點就是企業擁有的智慧財産權應該是優質的。但徐家力坦言,當前有不少企業是單純為了申請智慧財産權而申請,最後的結果是企業擁有的很多專利都是“垃圾專利”。
所謂“垃圾專利”是指一些技術原創性不高,甚至是國外已經成熟的技術拿到國內申請專利,或是設計不嚴密、防禦性差、容易倣冒、侵權並引發訴訟的專利。
“垃圾專利的存在是因為有些企業申請專利保護的目的並不是保護自身的自主創新,而是為了申報各種扶持資金,甚至僅僅為了提升企業美譽度而申報。”徐家力説。
鄭自群認為,當前智慧財産權代理公司良莠不齊,也是造成垃圾專利不斷增多的重要原因之一。
鄭自群説,隨著企業智慧財産權意識的不斷提高,申請專利的需求在不斷加大,如今智慧財産權代理已成為一個熱門行業,越來越多的代理機構都想來分一杯羹,“低價”“快速”等成為他們競爭的“殺手锏”。
“智慧財産權是一項極為專業的工作。”鄭自群指出,一項好的專利是需要時間琢磨的,代理公司不僅要著眼于企業本身的技術特點,還要對這項專利進行整體的規劃,包括企業的發展需求、國家在相關領域的政策與發展前景等眾多內容都要考慮在內。
鄭自群建議,國內企業不要因一時貪圖小利而選擇一些價格低廉、不夠專業的代理公司,這樣申請到的專利品質往往不高,這種專利不但很難通過轉讓許可為企業帶來更大的利潤,在發現其他企業侵權時,也很難維權成功。
智慧財産權專家、安傑律師事務所顧問何菁曾公開表示,長期以來中國的專利代理人費用是非常低的,“很多國內企業要求幾千元寫一個專利,而在矽谷我們當年是15000美元寫一個專利,這樣金額量級上的差異,對中國專利代理人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鄭自群希望能在適當提高專利代理人費用的基礎上,加大對這一行業的監管與規範,讓正規的智慧財産權代理機構為企業申請高品質的專利。
侵權成本過低
企業在申請專利上“圖便宜”,在徐家力看來,跟目前中國專利侵權賠償數額低有關係。
徐家力認為,儘管目前的民法通則、刑法、著作權法等都對智慧財産權的侵權行為作出了規定;北京、上海、廣州也相繼設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産權法院,但國家對智慧財産權的司法保護仍有待加強。
“比如當前的智慧財産權賠償數額比較低,這就很難讓一個企業花大量的錢在專利代理身上。”徐家力説,“侵權成本過低,維權成本過高,直接影響了受害者的維權積極性。”
來自北京、上海、廣州三地法院的評估數據也顯示,智慧財産權案件中,法院判賠的賠償額不足起訴金額的15%。
與較低的賠償相對的,卻是維權人很高的維權成本。
徐家力直言,一起侵犯智慧財産權的案件完全審理結束需要一兩年甚至更長時間,但侵權行為是每時每刻都在發生的,即使最後真的維權成功,權利人也很難完全追回損失,低犯罪成本也會使侵權者有恃無恐。
除了要加大侵權懲處力度和提高賠償數額外,徐家力建議,還應考慮建立智慧財産權侵權舉證責任倒置的機制。
“智慧財産權本身具有無形性,因此對於侵犯智慧財産權的案件,權利人很難完全掌握並列舉出侵權人的行為,實際中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並不利於權利人維權。”徐家力説。
網際網路+的難題
網際網路時代的智慧財産權侵權案頻發、高發。
12月23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發佈數據稱,該院智慧財産權審判從1995年全年受案50件到現今的全年受案6000件,翻了120倍,其中八成為涉網際網路案件。
該法院同時公佈了涉網際網路十大經典案例,韓寒文學作品著作權糾紛案、“滴滴”商標權糾紛案等都位列其中。
目前正在熱播的《羋月傳》,也被曝出遭遇了網路盜播的危機。
徐家力指出,當前網際網路具有傳播快、無國界等特點,這會使得在網際網路時代下的智慧財産權侵權變得更為容易和隱秘,一起案件可能涉及傳播人、網路運營商等多個侵權主體,權利人的舉證難度將更大。
“在網際網路+的時代,網際網路領域的智慧財産權立法應該跟上,這也是目前我國所欠缺的。”徐家力舉例稱,比如專利法中沒有對網際網路商業模式的法律保護作出明確規範,這會導致企業在試圖通過專利法來保護商業模式時無章可循;商標法所使用的尼斯分類表中也缺少電子商務産品的規定,比如一家賣服裝的網店申請的服裝註冊商標,在網店被侵權時,很難受到保護。這些都會給網際網路企業在註冊商標或申請專利時帶來麻煩,不利於維權。
徐家力建議,應儘快出臺及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在網路侵權如何認定、如何舉證取證、怎樣保護網路商業模式等方面作出細緻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