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LED企業能否從專利圍剿中獲得喘息機會
- 發佈時間:2015-09-16 07:31:2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美國市場研究公司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最新報告顯示,全球LED工商業照明市場預計將以30.8%的年複合增長率(CAGR)從2012年的129.2億美元增長至2019年的860.8億美元。
市場這麼大,LED企業都想來分一杯羹。但是LED産業上中游核心專利主要集中于飛利浦、歐司朗、日亞化學、豐田合成、科銳等五大國際巨頭手中。他們通過彼此的專利交叉授權的方式形成嚴密的專利網。而我國大陸申請比例少而晚,基本上是2000年以後開始遞交的,且大多為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進入國際市場屢受挫。
就在去年,國內LED企業邁出國門時面對的還是一張張密不透風的專利網,國際巨頭內部競合、相互授受,“狙擊”不斷崛起的後發企業。而現在,這張巨網似乎開始鬆動,接連的出售加上競相的接盤,是否意味著國內LED企業終於可以在殘酷的專利圍剿中獲得一絲喘息機會?
國際巨頭布建的專利壁壘出現鬆動?
8月4日,科銳與晶元光電簽署了全球LED晶片專利交叉許可協議,雙方將獲得對方的氮化物LED晶片專利許可,並授予對方部分非氮化物LED晶片專利權。一方面,Cree的創新技術及廣泛的專利組合讓LED元件及照明産品更具競爭力;另一方面晶電將借此機會更迅速、順利將LED晶片推上全球舞臺。
而在此前的7月,日本豐田合成先後將白光LED專利授權給中國的兩家LED 封裝廠商,聚飛光電及易美芯光,達成了供應鏈戰略合作。于兩家國內企業而言,獲得豐田合成的專利授權意味著可進入全球白光LED專利網,從而打開企業的國際市場成長空間,也為他們的下游客戶提供了白光LED專利保障。同一月,由中國電子資訊産業集團公司和重慶臨空開發投資公司的投資集團牽頭以1.3億美元收購美國BridgeLux(普瑞)100%股權。此次股權收購成功,國內企業相當於控制所有 Bridgelux 企業的專利及交互授權,可以進行從晶片到模組的垂直産品整合以及氮化鎵上硅晶片的開發,掌握晶片、外延片、封裝、白光、光學設計等多項核心技術。
無獨有偶,今年歐司朗亦規劃分拆並出售其傳統燈具及鎮流器、LED燈具及系統單位的部分燈具業務,這引來了大批投資者的關注,國內LED巨頭飛樂音響、德豪潤達雷士集團等紛紛加入此次“競投”。
這些專利交叉、戰略合作、跨國收購的案例都在向業內傳達一個信號:國際巨頭布建的專利壁壘出現了鬆動,通過收購國際巨頭公司渠道和技術業務,開闢一條中國LED企業打破國外專利壟斷的新路,更好地走出國門對接國際市場。
專利是LED産業人必須繃緊的一個弦
直接或間接受政府主導的跨國收購在今年盛行,大企業接連從重要專利所有者身上捧過“交接棒”,而跨國並購和專利交叉授權能否緩解中國LED企業的專利之困?
“少數幾家企業得到專利授權並不代表國內整個産業鏈上的企業可以高枕無憂,事實上,這只是技術與資本之間的互換協議,産業鏈上的其他企業更需依照自身情況進行適當的專利佈局。”晶能光電CTO 趙漢民博士表示,國內産業發展整體上還是朝集中化發展趨勢,産業需要大企業具備專利開發創新能力,小企業具有自身特色技術,兩者相結合才有同國際大廠交叉合作的談判砝碼。
“中國資本對全球LED資産的並購除了對品牌市場的需求外,專利技術也是並購的重要標的之一,伴隨著股權的變更,其中大部分的專利也會隨之移轉,在這之前形成的所有契約依然有效,只是擁有的主體變了。即使全部專利都轉到中國人手上,由於擁有的主體不同,依然面臨不同主體間的專利訴訟或授權。” 深圳市驊聖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許文松表示,“LED的技術仍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技術路線也不盡相同,即使有的專利到期了,還會有新的專利出現,形成新的技術壁壘和新的授權,專利是我們所有從事LED事業的人都必須繃緊的一個弦。”
廣東開耀律師事務所律師、合夥人王強認為,交叉專利授權從根本上講更像是一種強強專利企業的聯合,這種方式要求專利交叉授權雙方的技術價值基本是對等的,相當於“強者之間的遊戲”。另外,專利的保護期限也是有限的,專利保護期限屆滿後可能會重現專利糾紛的問題,所以不可能坐享交叉合作獲得該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企業可根據相互授受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專利戰略發展,但從根本上還是要將自己的專利技術做強做大。”
面對國際市場競爭不能“手中無糧”
“在可能面臨的專利危機中,企業的風險與機會並存,並可以有效地互相轉化。”許文松認為,在全球化的今天,沒有任何一家能壟斷一個行業的所有專利和技術,因此擁有不同專利的各方,結束專利訴訟達成妥協的最好方法就是相互交叉授權,“在前期,企業的專利素材和技術條件都可以作為儲備,一旦發生專利訴訟或者專利糾紛,可以作為談判的砝碼。”
與此同時,當企業需要維持的專利到達一定量時,後期維護成本也會非常可觀,所以大量的專利申請對許多創新性企業可能並不合適,甚至弊大於利。因此,對專利的較早佈局,會讓自身的專利競爭更加有效,在可能面臨的專利訴訟中處於更有力的地位,如果沒有形成一個有效地網路能夠阻止競爭對手進入技術領域,就會給人可乘之機。
規避專利風險,把握專利機遇,最重要的是建立企業的專利管理架構體系。産業經過粗放的快速增長,到資源開始整合的階段,企業的智慧財産權管理與創新意識也在逐步建立。但是在實際案例中,許多企業的專利申請都沒有經過有效地佈局,甚至無序雜亂。這些無效的專利申請程式,最終也不會形成有效地戰鬥力,面對強大的壁壘時成為一盤散沙。因此,許多智慧財産權專家開始呼籲,企業應該從戰略的高度討論LED
專利佈局的問題,這個戰略考量包括從企業整體的産業鏈或者行業所處位置,從具體的産品進行産品專利的佈局。
對於企業而言,佈局國際市場首先應該做到“兵馬未動,專利先行”。産品出口前做好目標市場地區的專利調查分析,當前LED核心專利集中度較高,國內企業産品無論內銷還是外銷,都很容易踩到智慧財産權侵權的“高壓線”,一旦觸發,大部分企業都會被嚴厲的保護措施所擊退。與此同時,逐步進行自身的專利積累,基於長遠的市場利益考量,迎接國際市場競爭不能“手中無糧”。(綜合半導體照明網 阿拉丁照明網)
——延伸閱讀——
LED照明産業智慧財産權數據調查
9月14日, 照明網發佈了LED産業專利聯盟承擔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LED照明産業智慧財産權集群管理試點》建設項目調查結果。調查樣本為廣東省LED照明産業集聚區的大中小型以LED為主要産品的企業,以及LED産業專利聯盟的部分會員單位,覆蓋産業鏈上中下游,産品兼顧國際和國內市場。本文節選了部分調查結果,以期給LED産業的發展一些思考和啟示。
智慧財産權意識提高,個別匹配程度較差
LED企業均有智慧財産權申請和佈局,這表明,企業的智慧財産權意識在不斷提高,其中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數量所佔的比重較大,佔總授權專利的70%以上,整體專利品質較高。具有國外專利申請的企業佔總被調研企業的40%。在商標申請方面,具有商標申請的佔總被調研企業的76.7%,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也佔有一定的比例。
從企業個體專利擁有量上評估,LED照明企業專利分佈並不均勻。在被調研的LED企業中,發明專利擁有量為0的企業,佔總被調研企業的30%,提出專利申請但是未被授權,是被調研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有50%的被調研企業發明專利擁有數量在1—10件之間,比重最大。發明專利擁有數量在11—30件之間的企業佔比16.7%,發明專利擁有量超過100件的企業佔比3%。另外,企業的發展規模和發明專利擁有量並沒有明確的聯繫,有三家規模超過300人的企業,並沒有有效發明專利。
智慧財産權服務運用水準較低,訴訟和無效案件較多
在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的選擇上,53%的LED企業選擇專利代理服務,23%的LED企業曾經選擇智慧財産權法律服務,而在智慧財産權管理和專利資訊服務上,僅有20%企業曾經選擇,4%的企業未選擇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參與企業智慧財産權管理。專利代理機構和智慧財産權法律服務等專業化程度較高,能夠明確通過機構和服務人員資格證書確認服務資質,企業的智慧財産權合作意向較大。而對專業化的智慧財産權管理諮詢、專利資訊服務等的認知有限,通常持觀望態度,在投入上比較謹慎。有20%的企業認為智慧財産權服務機構的選擇是工作的難點之一。而專利資訊和專業化的管理諮詢,恰恰是提高企業智慧財産權管理水準、規避潛在的法律風險的重要途徑。
在被調研企業中,有46%的企業曾經遭遇過智慧財産權糾紛,糾紛案件總數量達到50余件。從糾紛類型來看,專利侵權訴訟、專利無效和商標糾紛是LED企業常遇到的智慧財産權糾紛,糾紛當事人通常為國內企業。而常見的國際智慧財産權糾紛,佔到29%。對比發現,智慧財産權糾紛,與企業的規模並沒有明顯的聯繫,大中小型企業均有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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