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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紅頂仲介”進入整治倒計時 多省份分批推進

  • 發佈時間:2015-11-27 07:30:3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楊燁  責任編輯:王斌

  環評“紅頂仲介”摘帽風暴仍在繼續。《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了解到,繼環保部8家紅頂環評機構脫鉤完成後,各地環保部門重拳治理整頓“紅頂仲介”的步伐正在加快。黑龍江、河南、河北等多個省份都開始分批分期推進環保部門相關環評仲介全部脫鉤,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仲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

  盤踞在環評領域的灰色利益鏈正在被打破, “紅頂仲介”進入清理整頓倒計時。按照各地給出的時間表,一部分紅頂仲介將在2015年底前清理,最晚將在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脫鉤。

  出擊 “紅頂仲介”進入整治倒計時

  黑龍江的清理整頓正在進行。黑龍江省內12傢具有環保部門背景的環評機構,目前已停止攬收相關業務,不得再承接新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編制委託。按照省環保廳要求,年底前將與主管部門脫鉤,徹底摘掉“紅頂仲介”的帽子。

  這僅僅是圍繞著環評整治風暴“現在進行時”的一例。《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省份獲悉,目前圍繞著環評“紅頂仲介”清理工作已經成為各地環保主管部門的重要任務,包括黑龍江、河北、河南等省份紛紛開始重拳出擊,地方“紅頂仲介”清理整治正式進入倒計時。解決“紅頂仲介”等問題,河南省各級政府部門近日著手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河南要求,行業協會商會類仲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仲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

  今年2月中央第三巡視組在向環保部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時,明確提出環評“紅頂仲介”問題要整改。就“紅頂仲介”問題的整改,今年3月,環保部出臺了《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根據方案要求,環保部部屬8家環評機構必須在今年年底前率先完成脫鉤;省級及以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分兩批分別在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脫鉤。

  這也開啟了環保部自上而下對於“紅頂仲介”的清理整頓風暴。記者了解到,單是今年,環保部就已進行了數次環評審查,有超過50家環評機構的申請被環保部拒絕批准。今年4月29日,環保部黨組通報了中央巡視整改情況,環保部集中對存在問題的63家建設項目環評機構和22名環評工程師,作出取消資質、縮減評價範圍、限期整改的處理;10月13日,環保部向媒體通報稱,根據對部分省區市環評機構的檢查結果,環評機構從業行為進一步規範,但仍有部分機構存在環評文件編制品質低劣、環評工程師挂靠等問題。根據環保部的通報,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等6家環評文件編制品質較差的機構以及7家涉及人員挂靠的機構被責令限期整改;環評工程師數量達不到要求的忻州市環境保護研究所等53家機構被責令取消環評資質或降低評價等級、縮減評價範圍。11月20日之前,環保部分批公示了部屬四家“紅頂”環評機構脫鉤申請,至此環保部部屬單位的8家環評機構已完成脫鉤或遞交脫鉤申請。

  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程立峰介紹説,目前環境保護部正在開展全國範圍的專項整治行動,將繼續嚴厲打擊環評資質出租出借等違法行為。

  問題 “紅頂仲介”成權力尋租重災區

  記者了解到,隨著“紅頂仲介”的不斷興起,環評機構也成為監管灰色利益鏈條中的重災區,成為環保部門一顆毒瘤。

  早在去年底,中央第三巡視組對環保部巡視時指出環評技術市場“紅頂仲介”現象突出的問題,稱“紅頂仲介”容易産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等問題。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方面,一是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環評違法違規現象大量存在,凸顯背後監管失職和腐敗問題;二是有的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者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三是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仲介”現象突出,容易産生利益衝突和不當利益輸送;四是環評機構資質審批存在“花錢辦證”現象,後續監管不到位;五是把關不嚴、批而不管、越權審批不僅導致污染隱患,而且加大權力尋租空間,特別是固體廢物管理領域廉政風險高,環境執法督查領域存在濫用權力現象。值得注意的是,巡視組特別指出,地方環保部門環評審批中腐敗問題易發。

  “很多地方環評機構基本上都是花錢買證,根本不會進行認真的審核,環評往往都是走過場,有時候主管部門還會授意去找一些和領導們有關係的環評機構,幾十萬花出去,一些可能環保不過關的項目也能夠順利過關。”一位地方企業的負責人對《經濟參考報》記者坦言。

  環評是減少污染、保護生態環境的前置性措施,相當於環境保護的一道閘門,但這道閘門屢屢被一些違法違規的“紅頂仲介”在利益驅使下衝破,環評違規手段花樣繁多。環保部此前有統計數據顯示,全國1100多傢具有資質的環評機構中,422家有過違法、違規案底,佔比超過1/3。而能源、化工、地産等資金密集型行業成為違法環評的高發區。

  公開資料顯示,2014年環保部清理的62名挂靠環評工程師名單中,55名為環保系統的工作人員,佔到了大多數。

  目標 環評改革應建立公平透明機制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宋世明告訴記者,“紅頂仲介”的出現,既有歷史的原因,也有現實的環境,整治“紅頂仲介”的要害點不在於仲介,而在於仲介和審批者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其根源正是在於部門將部分行政權力租借給仲介組織,借仲介做掩護,實現自身灰色利益。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多次強調,要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取消全部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消除行政審批“灰色地帶”,整治“紅頂仲介”,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著力剷除滋生腐敗土壤。國務院也專門發文,明確提出審批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等不得開展與本部門審批事項相關的仲介服務,以及政府工作人員不得在仲介機構兼職、任職等。

  多位專家表示,環保部門需要認真反思,避免下一個管理制度也出現這種局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社會發展研究部室主任周宏春認為,環評屬於環境事業,不是政府職能,應發揮市場主體作用。承擔環評的單位,應按規矩辦事而不是討好委託方,以有利於社會公平為原則,更不能出歪點子。

  “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從源頭預防建設項目污染和破壞生態最重要的一項環保法律制度,而環評機構編制的環評文件是環評制度有效實施的重要技術支撐。”程立峰説。他表示,除了具有環保部門背景的環評單位將全面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外,下一步隨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的實施,將嚴格規範從業行為,授予地方環保部門對環評機構更大的監督管理許可權,並全面公開環評資質受理、審查、審批資訊,以及環評機構相關資訊和誠信記錄。程立峰指出,環保部門將以此為契機,全面強化環評機構監管,對環評文件品質低劣的機構和編制人員,一經發現,負責審批環評文件的環保主管部門均有權直接處理、處罰。

  一位業內資深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除了全面整治和剷除“紅頂仲介”外,環評審批應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機制。一方面要嚴格監管,隔絕環保公權力與各色環保仲介合作尋租的空間。另一方面,應進一步簡政放權,完成環評機構脫鉤改制,深化環評審批改革,簡化環評過程中諸多複雜審批手續和程式環節,以透明壓縮環評權力尋租空間。(記者 楊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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