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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回應質疑:管死專車係曲解 鼓勵拼車順風車

  • 發佈時間:2015-10-15 07:02:55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就不久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專車新規”中的焦點問題,交通部、發改委有關人員昨天聯合解讀,並明確指出,“專車新規”不是要管死“專車”,而且也不會重走傳統計程車的管理老路。

  昨天,交通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解曉玲做客新華網訪談,解讀相關條例內容。據了解,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專車”的管理暫行辦法,社會爭議最大。

  對於“為何禁止私家車接入網路預約平臺”、“為何對網路預約計程車實施政府許可”等問題,徐亞華表示,現在社會上很多人擔心這個管理辦法出臺之後把“專車管死”,他認為這是對管理辦法的一種誤解和曲解。暫行辦法出臺是為了給網約車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

  記者注意到,在談到“專車新規”中網路預約計程車經營平臺準入條件時,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認為,徵求意見稿要求網路平臺在每個城市都需要進行註冊,建立分支機構。“這並不完全符合網路平臺的發展屬性。網路平臺與傳統業態不同,建立一個平臺就可以服務全國。” 新京報記者 郭超

  問題1

  “專車”管理為何要行政許可?

  屬計程車範疇 不違背簡政放權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從它的屬性來説,“網約車”還是計程車範疇。國務院2004年412號令設定的出租汽車經營資格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三項行政許可,我們在起草《管理辦法》的時候對合法性進行了嚴格論證,只要大家把專車的這種屬性搞清楚了就很容易理解為什麼要設置這三項許可。因此,管理辦法沒有新增行政許可,所以不存在違背國家簡政放權方向的問題。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我覺得現在私家車在沒有任何管制的前提下從事運營專車服務,是以犧牲乘客的安全保障和相關權益為代價的。既然是營運,就要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權益,如車輛就要是營運車輛,投保相應的營運保險,這些要求都是根據專車的本身屬性設置的。

  問題2

  為何限制私家車進入專車平臺?

  非營運車輛難以保證乘客權益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這是為保障乘客的安全和相關的權益。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在車輛技術性能、安全檢測、報廢年限、保險稅費以及駕駛員資質等方面都有不一樣的要求。現在社會上很多人擔心這個管理辦法出臺之後把專車管死,我認為這是一種誤解和曲解。我們是為了給網約車合法的身份,提供法治保障,作為一個關係到人民群眾出行安全的重要服務性行業,制定必要的市場準入條件和服務規範也是必須的。至於管理的具體尺度,需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在實踐基礎上不斷完善。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專車服務本身是一種營運作為,不管車輛還是駕駛員都應該具有一定的資質。專車車輛、人員應該是專業化、職業化的,而以非營運車輛從事所謂的兼職則難以保證乘客相關權益。規範化管理後,所謂的兼職專車有可能退出市場,這是規範市場的必然的一個過程。

  問題3

  “專車新規”出臺,網約車是否更貴?

  有所提高 低價是犧牲安全權益獲得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解曉玲:我判斷,管理辦法正式實施之後,網約車價格比現在價格有所提高。目前大家認為這個價格比較經濟實惠,但是,這種服務低價是在犧牲了乘客部分安全權益來獲得的,如通過“四方”協議方式,事實上乘客承擔了承租人、雇傭勞務人的責任,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止乘客權益無法保證,還要進一步承擔車輛和駕駛勞務人員的賠償責任。再者,車輛不做相關營運車輛檢測,保險也有一些差別,成本沒有完全體現出來。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專車在市場拓展初期為了迅速佔領市場,投入了鉅額的資本,給乘客獎勵和優惠,乘客享受了低價的服務。從長遠來看,低成本的價格是不可持續的。長期來看,價格必然有一個合理的回歸。

  問題4

  順風車和拼車合法嗎?

  鼓勵合乘收一定費用 禁止經營行為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管理辦法裏面提出了順風車、拼車概念,但並不在管理範疇之內。這是國家層面第一次把順風車和拼車提出概念,意味著是一個鼓勵的態度。在我看來,合乘對於緩解交通擁堵、方便公眾出行和促進節能減排具有積極意義,應當予以鼓勵。

  管理辦法中提到,禁止以拼車順風車的名義來進行經營行為,這也是應該的。本身它們確實是兩種不同的方式,性質不同,如果是經營的,就要承擔運營責任。而在現有網路平台下,是可以區分和監管的,收費標準可以看到,拼車是成本分攤,是低於成本的,收費是低的;營運性是成本+利潤,是高於成本的,收費是高的。我個人認為順風車按照成本分攤的原則來收取一定的費用,這是比較合理的。

  問題5

  新規是否走上傳統計程車管理模式?能否打破壟斷?

  分類管理 網約車注重市場更靈活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網路預約計程車和傳統計程車我們實施分類管理。傳統計程車進行較為嚴格的監管,對數量、價格和服務品質等,相比之下,網約車有更大的靈活性,運力規模主要通過設定不同的車輛準入條件實現,運價也可由市場調節,地方也有更多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總體上,網約車更加注重發揮市場作用,不僅不用擔心走上傳統計程車老路,而且通過加快移動互聯網技術的推廣應用,通過“出租汽車+網際網路”,還有助於傳統出租汽車行業的轉型升級,提升出租汽車行業整體的安全、快捷、優質服務水準。

  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研究員程世東:現在城市有很多的計程車公司,也有很多是個體經營的,不存在壟斷現象。相反,在新業態下預約計程車是一個網路經濟,是規模經濟,並且它的平臺建立以後,這種成本很低,它的屬性決定了它可能成為壟斷的市場主體,如何防止在網路出租汽車市場産生壟斷需要認真研究對策。

  問題6

  上海等地計程車改革措施是否與新規衝突?

  支援各地探索計程車改革措施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像上海、義烏都出臺了方案,城市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開展的有力探索,因為出租汽車從性質來説是地方事權,國家層面是頂層設計,很多操作都是地方政府來制定。支援和鼓勵地方根據自身的特點來探索符合實際的計程車的改革措施,積極穩妥地推進計程車的改革。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解曉玲説,對於任何一個事物要分析它的本質,對於“專車”的本質我們認定為營運性的,在這樣一個主線下,大家來討論相關的管理辦法,無論是各地還是中央,只要主線是清晰的,它在大的政策方向上是一致的,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會有一些細微的差別。我們這次也是給地方留下一個自主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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