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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泉控股控制人郭文貴被舉報通過中泰信託卷走10億

  • 發佈時間:2015-08-20 13:16:39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楊菲

  因與北大方正“互毆”不得不走到前臺的政泉控股實際控制人郭文貴,近日再被舉報通過中泰信託卷走融資資金10億元。據資料顯示, “中泰信託匯聚2號集合(查詢信託産品)”項目的融資方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盤古” ),此信託計劃于2014年10月底成立,三期合計融資資金10億元,期限為兩年,利息的支付方式為 每半年支付一次(自然年),中泰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泰信託)通過北京恒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來銷售此産品。信託投資人舉報稱,2015年6月20日為支付利息日,投資者沒有收到利息,之後一直和中泰信託與恒天財富要説法,他們給的答覆是10個工作日內支付,7月初中泰信託告訴我們此項目處於異常狀態,利息不能正常支付。

  隱憂早現

  中泰信託的“中泰·匯聚 2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推介説明書中表明,融資到的資金用於投資北京盤古持有的特定資産收益權, 該特定資産收益權基於北京盤古合法所有的估值 12.99 億元的盤古大觀項目下 18 套頂級豪宅公寓所産生, 北京盤古將上述所融資資金用於調整自身債務結構,主要為償還銀行借款。

  信託計劃通過北京盤古支付特定資産收益以及到期回購特定資産收益權實現信託利益。信用增級措施為:北京盤古以其持有的另外24套公寓以及直接持有的18套公寓對信託計劃提供抵押擔保,北京盤古實際控制人郭文貴以及北京至尊文奇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文奇公司” ) 對北京盤古的回購義務提供無限連帶責任擔保。

  據無界新聞了解,中泰信託自2014年下半年開始銷售“中泰·匯聚 2 號”産品,到2014年的10月底成立時,該産品已銷售完畢,並在當年的12月份支付了第一次利息。

  但就在“中泰·匯聚 2 號”成立不久,北大方正和政泉控股的互撕大戰由政泉控股率先發難,而且不斷升級,一發不可收拾。隨後,政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即“中泰信託匯聚2號”擔保人郭文貴被方正集團披露,早在 “中泰·匯聚 2 號”成立之前的2013年12月份就被公安機關通緝,並滯留境外。隨後,媒體對這一情況也進行了報道。

  無界新聞了解,政泉控股、北京盤古、文奇公司公司的實際控制每人平均為郭文貴,且根據推介書,文奇公司截至 2013 年底,公司總資産 7.07 億元,所有者權益為 1.99 億元,負債 5.07 億元, 資産負債率71.71%。公司為北京盤古的母公司,本身並無實質性業務。也就是説,文奇公司並無能力承擔足夠的風險。

  中泰信託匯聚2號産品説明書顯示,郭文貴除了控制北京盤古大觀項目,其名下還持有北京金泉廣場項目,以及被稱為“中原第一樓”的鄭州裕達國貿大廈等房産項目。

  但12月16日,方正集團在官網上公佈的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兩份民事裁定書掃描件顯示,方正産業控股和北大資源物業分別於11月26日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産保全申請,法院裁定查封政泉控股名下金泉廣場C棟、D棟、E棟、F棟房屋及房屋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凍結財産價值約15億元 人民幣 。

  此外,據政泉控股的公開聲明,早在2013年度,政泉控股配合李友等人,將公司評估總值約260億元(含盤古大觀項目)的資産進行抵押、質押,完成了向方正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的融資80億元的計劃。而雙方之所以翻臉,就是因為政泉擔心方正侵吞融資抵押的資産。

  而方正集團人士在接受無界新聞記者電話採訪時也證實,政泉控股當時講是將其全部資産評估作價作為抵押物向方正集團及關聯公司融資,其中包括盤古大觀項目。

  作為中泰信託抵押物的這42套公寓究竟在不在方正集團融資抵押物評估的260億元資産中間?8月18日,無界新聞記者就這一問題致電政泉控股公司,一位女士記下問題和記者的聯繫方式後,表示將有專人與記者聯繫,但是截至發稿,政泉方面尚未聯繫記者。

  而在2015年1月30日,盤古大觀一天內集中網簽了123套房(含公寓、商鋪、車庫),成交金額高達85.79億元。3月2日,又被騰訊報道,40套盤古大觀精裝公寓、38套寫字樓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管理網上顯示“不可售”,以當時成交價計算,被鎖定的房源價值約138億元。“不可售”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開發商拿房子去抵押貸款,不允許出售;另一種指存在違規行為房屋處於被限制狀態。

  信託産品資金融資公司實際控制人、擔保人同為一人,且早已跑路;擔保公司又不能足夠承擔風險;抵押物存在多重風險。“中泰·匯聚 2 號”胎生怪病。

  對於上述郭文貴和北京盤古的質疑、中泰信託在運作“中泰·匯聚 2 號”前是否對融資方及抵押資産已做了詳盡的盡職調查等問題,中泰信託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李穎和中泰信託董事會辦公室高級經理趙鳳英均表示自己不知情,需向公司了解情況。

  確認違約

  2015年6月20日為“中泰·匯聚 2 號”第二次的支付利息日。該信託産品的投資人舉報人稱,當日我們沒有收到利息,之後我們一直和中泰信託與恒天財富要説法,他們給的給的答覆是10個工作日內支付,7月初中泰信託告訴我們此項目利息不能支付。

  中泰信託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李穎表示,對於“中泰·匯聚 2 號”項目的違約情況,中泰信託已對外發佈公告。記者在其官網上找到了《中泰·匯聚2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資訊披露報告》稱,第一順位抵押權人則在11月5日到北京市朝陽區房管局辦理完畢42套公寓的抵押解除手續並已向北京市朝陽區國土局遞交了42套公寓對應的分攤國土解押材料,目前受託人已辦理完畢抵押物的第二順位抵押登記手續。

  而中泰信託向無界新聞出具了一份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出具的證書顯示:2014年12月2日,中泰信託變更為前述42套公寓的土地他項權利人。

  李穎表示:“手續變更完畢後,當這些抵押物需要變現處理時,具有優先受償權。”她説,這42套公寓的抵押率約三四折,便宜甩賣也能夠償還融資資金。

  李穎和趙鳳英告訴無界新聞記者,北京盤古確實已經違約。中泰信託已積極尋求解決方案,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誰來埋單?

  事實上,早在産品確認違約前的2014年11月10日《中國青年報》就曾經發佈文章質疑郭文貴利用“中泰·匯聚 2 號” 騙取公眾資金。兩天后,中泰信託發佈公告稱,“報道中涉及我司的內容與我司設立的“中泰·匯聚2 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計劃説明書內容嚴重不符,嚴重歪曲項目運作情況。”並稱“將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同時中泰信託還強調“我司本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原則,恪盡職守,履行受託人職責,維護投資者利益。”對此,上述信託投資人並不認可,他們談到:“中泰信託作為信託公司在項目成立之前有責任對項目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産生風險之後應立即重新評估風險並積極進行處置,但事實卻是此項目2014年10月成立,方正集團在網路上披露盤古大觀老闆郭文貴在2013年底就被通緝滯留海外,中泰信託的盡職調查和受託人職責形同虛設。”

  信託投資人還表示,在媒體提示風險的情況下,中泰信託還發公告否認媒體質疑,全力運作“中泰·匯聚 2 號”,關係很曖昧。

  另外,信託投資人還對盤古大觀的抵押財産真實性以及實際價值多少提出質疑,並要求中泰信託召開投資者大會,向全體投資者公開如實報告此事。

  信託投資人稱,將媒體對政泉控股的報道聯繫起來判斷,“中泰·匯聚 2 號”的抵押物涉及多重風險,想拿回投資款及收益的難度較高。

  李穎説,“我們已去找融資人,看他們有沒有還款意願和能力,融資人表示目前確實資金週轉不過來。如果走到抵押資産處置那一步,中泰信託在處置抵押物上還是有法律優勢的。”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在接受無界新聞採訪時談到,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應恪盡職守、勤勉盡責。本案中,從公開資訊來看,中泰信託的確涉嫌違背管理職責、違反其受託義務,在這種情況下,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根據《信託法》第22條之規定起訴信託公司,要求其返還財産或者依法賠償。

  對於“中泰·匯聚 2 號”善後工作,公司相關人士對無界新聞記者表示,還是準備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如果要中泰信託來墊付這10個億(注:不含利息),壓力不小,將會打破中泰信託的佈局。

  (應信託投資者要求,已隱去其真實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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