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省市混改實施方案一覽
- 發佈時間:2014-10-28 14:55:10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責任編輯:孔彬彬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截至今年8月,已有16個省份公佈了國資改革方案,其中都重點提到了“混改”內容。
地方“混改”實施方案一覽
省份 | 公佈時間 | 混改方案摘要 |
上海 | 2013年12月17日 |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革,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産上市。 |
湖南 | 2014年3月2日 | 到2020年,國有資産證券化率達到80%左右。支援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培育一批混合所有制企業。 |
貴州 | 2014年3月18日 | 加快向社會資本推出一批符合産業導向及有利於轉型升級的合資合作項目,把項目作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一個重要平臺。 |
天津 | 2014年3月24日 | 到2017年底,核心骨幹企業80%以上實現股權多元化,其中混合所有制佔到較大比重。 |
重慶 | 2014年5月8日 | 力爭通過3~5年紮實推進,2/3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80%以上的競爭類國企國有資本實現證券化。 |
四川 | 2014年5月13日 |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
江蘇 | 2014年5月23日 | 著力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全面推進股權多元化,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的多種形式。 |
湖北 | 2014年5月28日 | 推動國有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特別是與非公有制企業、非公有資本混合、融合。 |
江西 | 2014年6月18日 | 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完成公司制股份制改革,70%左右的國企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 |
山西 | 2014年6月27日 | 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
山東 | 2014年7月7日 | 以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為導向,積極探索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的多種形式。 |
雲南 | 2014年7月9日 | 絕大多數國有企業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資本證券化水準大幅提升。 |
甘肅 | 2014年7月30日 | 競爭類國有企業都允許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投資項目都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允許實行員工持股。 |
青海 | 2014年7月30日 | 絕大多數國有企業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資本證券化水準大幅提升。 |
北京 | 2014年8月6日 | 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上實現新的突破,不斷完善各種所有制經濟參與國企改制重組的途徑和方式,建立健全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 |
廣東 | 2014年8月17日 | 到2017年,廣東國資混合所有制企業戶數比重將超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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