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拍賣市場亂象大起底:只管拍賣不管真假
- 發佈時間:2016-05-13 09:28:29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現在藝術品拍賣市場主要存在三大問題:一是制假、販假、假拍;二是定價機制比較混亂,比較在意藝術品作者的崗位、所在機構,使整個藝術品市場的定價呈現出扭曲的現象;三是交易制度比較混雜,監管乏力
在天津一家藝術品拍賣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上,郭金良花高價拍下一幅字。
交了錢、辦完手續,郭金良迫不及待地抻開畫軸,愣了那麼一會兒。左看右看、遠觀細瞅,這幅字給人的感覺跟拍賣圖錄上的就是不一樣。
猶豫不決,郭金良找到一位專業人士,鑒定結論是:這幅字是假的。
“拍到假貨太正常了,只能自認倒楣,只能怪自己眼力不好。”郭金良説,這幾年,藝術品拍賣市場很紅火,但也有不少問題。比如,小拍賣行騙取圖錄費、“託兒”拍場假拍頂高拍品價格、部分新拍賣行“知假拍假”。這些問題是他和他的朋友都曾遇到過的。
業內人士也認為,拍賣場上的這些“亂象”擾亂了市場,給拍賣市場未來的發展埋下隱患,如果不儘快修正,藝術品市場將難以渡過“瓶頸期”。
拍賣公司不負責真假
郭金良是天津市東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也是一個拍賣愛好者,他每年都要在大小拍賣公司花上幾十萬元。
摸爬滾打多年,郭金良清楚藝術品拍賣圈中明裏暗裏的規則。
從明面上説,多數藝術品拍賣公司每年拍賣兩次,也就是“春拍”和“秋拍”。拍賣前,藝術品拍賣公司收集拍品,然後通過微信、廣告作宣傳,給會員發圖錄,最後確定拍賣日期。拍賣公司一般靠賺取佣金盈利。以前參加拍賣,買家賣家都要交6%的佣金,現在拍賣公司只收買家的佣金,範圍在12%至15%之間。
除了交佣金,還得交“學費”,比如之前拍到的那幅字。
“相比較而言,我交的‘學費’算少的。”郭金良説了他了解的一個真實案例。
前些年,有位女士拍得一幅吳冠中先生的字畫,拿到實物後反覆端詳,覺得畫有問題。由於拍價很高,這位女士找拍賣公司退貨,但是拍賣公司不同意。最後,這位女士輾轉找到吳冠中先生本人,經其本人鑒定,那幅字畫是假的,吳冠中甚至在字畫上題寫:“此作品非本人所作”。儘管如此,這位女士還是沒能從拍賣公司拿到任何賠償。
“拍賣公司只管拍賣,收取佣金,不管真假。看到假的,你可以不買,拍賣公司並沒有強制要求你買,這就像賭博。”郭金良説,還有一種是無底價拍賣的藝術品,誰都看不出來真假,拍賣全靠運氣。拍下來的人其實也不知道真假,但一般都會當做真品保存下來,再編一個動人的故事,最後,這件不知真假的藝術品就成真的了。
“現在的拍賣市場,的確存在假貨橫行的問題,因為很多物品歷史久遠,比如清朝的字畫,有多少人能確定辨別其真假?很多時候,大家只能憑手法畫派來判斷是否為真品。此外,專業人士越來越少的局面,也會造成假貨越來越多。而且,隨著技術發展,有些假貨幾乎識別不出來,比如日本3D技術列印出來的印章,即便是專業人士也很難分辨出真假。”郭金良説。
除了假貨,藝術品拍賣圈裏還存在托價的問題。“托價是拍賣行業一直存在的問題,賣家不是做慈善的,也想賺錢,肯定要找人托價以達到預期的價格。對於買家來説,在參加拍賣時,只能出價到自己的心理價位,不能賭氣盲目出價,不然肯定落入圈套。”郭金良説。
一位藝術品拍賣行業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當前存世的文物真品,90%以上都在博物館或大收藏家手中,少有流通,但市面上的‘真貨’卻越拍越多。很多贗品粗製濫造,明眼人一看便知,可一些拍賣公司為牟利不惜指鹿為馬、顛倒黑白。”
“拍賣法中的‘不保真’免責條款,讓許多知假拍假的拍賣公司有恃無恐。”上述業內人士稱。
高估價格騙取圖錄費
在藝術品拍賣圈裏,買家可能遇到拍賣假貨與托價,賣家也可能墜入陷阱,比如圖錄費。
郭金良告訴記者,一些拍賣公司以收取圖錄費作為盈利手段,拍賣本身只是一道幌子。拍賣行與收藏者簽訂的拍賣合同有時也是千奇百怪,充滿霸王條款的味道。
為了解圖錄費的情況,記者以藝術品收藏者的身份聯繫了北京某拍賣有限公司的宋女士。
按照宋女士的説法,收藏者參加拍賣,首先要與拍賣公司簽訂合同。每件拍品需交2000元拍賣費,底價可以由收藏者自己定,拍賣公司在底價基礎上運作。不過,拍賣是有概率的,拍賣公司不能保證拍品一定可以拍出去,概率是一半一半。拍賣成功後,拍賣公司收取7%的佣金、3%個稅。即使沒有拍出去,費用也不退還。
江蘇的李先生從事古錢幣生意,每年都會帶些拍品參加各地的拍賣會。
“我一般是送拍、參拍都參加,但大多時候還是送拍。送拍要交錢,不給費用拍賣公司肯定不會讓你拍。近段時間,拍賣公司怕收不上拍品,就把賣家的佣金降得比較低。我不清楚小拍賣公司是怎麼收費的,大公司收的費用包括稅在內一般是10%左右。”李先生説。
據李先生介紹,上拍的物品必須要有一定的價值,因為拍賣公司會做一個拍品圖錄,上拍物品的價值至少要值得做圖錄。拍賣公司印一批圖錄大概五六百本,印刷費用十多萬元,一本圖錄的售價是200元左右。除此之外,拍賣公司還要租賃拍賣場地、支付拍賣師費用等,一個拍賣會的成交額低於200萬元,拍賣公司就是虧本的。
因為成本大,一些小的拍賣公司將前期收取的費用作為盈利主渠道。
李先生告訴記者,一些小的拍賣公司在鑒定方面並不一定專業,但他們懂大多數藏家的心理——幾乎所有藏家都希望自己的東西是好的。所以,當拍賣公司聲稱拍品是好的,可以拍到較高價格時,藏家心裏一高興,什麼警惕性都沒了。藏家的警惕性小了,拍賣公司就開始談收取費用的事。這些費用不少:出具鑒定證書的費用,如果要送拍,還要收取拍賣費用。除此之外,有的拍賣公司還要收取製作圖錄宣傳的費用,相比動輒評估上百萬元、上千萬元的拍品,區區幾百元、幾千元的圖錄費顯得微不足道。一些小拍賣公司正是利用拍賣者的這一心理,以收取圖錄費作為盈利手段。
“我遇到很多藏家抱怨,東西委託給某公司拍賣,承諾的拍賣時間都過大半年了,拍賣時間還沒有定下來。打電話追問,拍賣公司會以各種理由、找出各種原因拖延時間。有些拍賣公司的操作手段是租個酒店、找個拍賣師,然後開拍,現場的參拍者基本都是‘託兒’,一天拍賣兩千多件,全部流拍,就是騙取前期費用。”李先生説。
鑒定專家有待規範
“現在藝術品拍賣市場主要有三大問題:第一是‘三假’問題比較突出,即制假、販假、假拍;第二是定價機制比較混亂,大家比較關注藝術品作者名頭、行頭,比較在意藝術品作者的崗位、所在機構,使整個藝術品市場的定價呈現出扭曲的現象;第三是交易制度比較混雜,監管乏力。”上述業內人士分析説。
北京科技職業學院文物學院院長、中國藝術品市場管理委員會會長李彥君説:“拍賣行業亂象主要有兩個,一是專門有一種公司,以收取鑒定費、拍賣保險費為主,而不進行真正拍賣的騙子公司。這些公司甚至連工藝品也拍賣,以收取佣金為主;第二是有拍賣公司拍賣高倣品,而且無人監管。”
“騙取圖錄費的行為在法律上存在真空,因為法律沒有不允許收圖錄費。不過,有規定明確不能在拍賣前收佣金,佣金是在拍賣成交後收取的。”李彥君説,有些公司在拍賣前收取佣金及各種費用,涉嫌詐騙,應該由工商、文物部門聯合執法,進行整頓和處罰。如果涉及刑事責任,應依法追究。此外,鑒定公司都是內部鑒定,沒有聘請專家鑒定的情況,有的小公司甚至把假東西説成真的,以此吸引藏家交錢參拍。
李彥君説,拍賣法規定拍賣公司不負責甄別真偽和瑕疵,因此,只能靠拍賣公司自律不拍賣假貨。
除了拍賣公司自律,行政執法部門應如何加強監管?
陜西省西安市社會科學院歷史文化所所長周榮認為,拍賣行為應該由工商部門加強管理。
李彥君則建議規範藝術品鑒定專家資質認定。“目前對藝術品鑒定專家沒有嚴格的規範,對專家缺乏考試、培訓、規範。這方面需要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