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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深“限購令”調控滿月:新房成交量雙雙腰斬

  • 發佈時間:2016-05-02 08:0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張敏  責任編輯:張恒

    在調控政策發酵了一個月後,滬深兩地樓市雙雙出現調整。

  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發佈的數據顯示,在“3·25新政”之後的一個月間(3月26日-4月24日),上海、深圳兩地的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積均出現“腰斬”,上海的新房價格還出現了6%的下調。從各區縣表現看,此次樓市新政對市場的影響可謂十分全面。

  今年3月25日,上海、深圳兩地同時發佈房地産調控新政。同時抬高了限購門檻,並對購房首付比例進行提高。由於上海的政策力度較大,房價跌幅也較為明顯。

  但業內人士指出,政策擠出的投機投資需求仍然存在,並已向周邊區域釋放。這種趨勢值得警惕。

  “限購令”效果明顯

  根據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統計,新政後的一個月,上海共成交新建商品住宅8317套,比之前一個月(2月24日-3月24日)下降了50%。成交面積約100萬平方米,下降52%。

  該機構指出,對比新政前後各30天的成交數據可以看出,上海16個區全部出現了成交面積下滑。其中,虹口區成交面積跌幅94%為最大;青浦區跌幅最小為16%。

  價格方面,新政後上海新房成交均價為31717元/平方米,比之前下跌6%。

  深圳樓市同樣調整明顯。新政後的一個月間,深圳共成交新建商品住宅3067套,環比下滑57%。成交面積也從此前的71萬平方米降至30萬平方米,降幅為58%。

  深圳10個區全部出現了成交面積下滑的現象。其中坪山區成交面積跌幅最大達79%;光明區跌幅17%為最小。

  價格方面,新政後一個月間,深圳新房成交均價為48718元/平方米,環比降幅不到1%。

  就價格變化而言,上海樓市調控的效果要比深圳明顯。上海易居認為,兩個城市的調控手段大致類似,但在部分關鍵性政策上,上海的力度更大。比如,上海將限購門檻升級為5年,深圳為3年;上海將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調整為50%,深圳則為40%。

  在滬深調控新政之前,蘇州曾于3月18日出臺“限價令”,規定“新建商品房申報價格三個月內不宜調高,六個月內調高幅度不宜超過6%,一年內不宜超過12%”。但從執行效果來看,由於開發商採用多種方式進行規避,因此蘇州的實際房價仍有所提高。

  分析人士指出,“限購令”仍然是當前最有效的調控手段。按照樓市的正常邏輯,成交量變化往往是市場調整的先行指標,並帶動價格隨後出現調整。由於“限購令”能夠對成交量形成抑制,因此能迅速改變供需關係,使市場形態發生變化。

  需求結構調整

  按照上述量價變化邏輯,就當前滬深樓市而言,若成交量持續保持低位,未來的房價應繼續出現調整。但上海某知名房地産項目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實際情況恐非如此。

  他表示,一方面,重大調控政策出臺伊始,市場往往會出現較為劇烈的“應激反應”,具體表現為觀望情緒嚴重、成交量明顯下降等。但經過一段消化期,成交量和價格都會逐漸修正,最終不會與政策前出現過大差距。

  另一方面,當前貨幣發行量較大,資産價格存在上漲壓力,並在一定程度上對衝調控政策的效果。

  因此,這兩個城市的成交量出現劇烈波動只是短期現象,房價也不會出現大幅調整。

  真正需要關注的是需求結構的變化。據悉,在調控政策出臺前,上海、深圳兩地的投資需求比重不斷提升。但由於政策力度不一,其變化也不盡相同。

  上海易居認為,上海調控政策效力明顯,和上海部分投資投機購房需求發生轉移有關,即部分炒房需求轉移到了周邊的杭州、蘇州等城市。總體上看,後續此類政策效應還會繼續顯現,並需警惕。

  但對於深圳而言,有分析認為,投資需求的外溢效應有限,大部分處於被壓抑狀態。

  另一部分被抑制的是改善性需求。根據上述機構的數據,在調控之後的一個月內,上海均價4萬-6萬項目成交面積的降幅為56%,深圳同類項目成交面積降幅為67%。兩者均高於整體市場平均降幅。

  按照該機構觀點,均價4萬-6萬項目的主體為改善型樓盤。這種變化説明,在本輪樓市調控中,改善性需求受到的影響最大。從某種意義上説,部分合理的改善性需求已被誤傷。

  因此,儘管滬深兩地成交量遭遇“腰斬”,但按照多數從業人員的觀點,仍有大量需求處於被壓抑狀態。這也決定了滬深兩地樓市“供不應求”的基本面並未改變。除非供應量明顯提升並在一定時間內達成供需平衡,否則房價上漲的壓力仍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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