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二手房改徵增值稅 稅負水準不增加
- 發佈時間:2016-03-19 07:3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稅負水準不增加 二手房改徵增值稅
5月1日,“營改增”正式啟動,在尚未納入“營改增”範圍的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中,房地産和建築業的“營改增”備受關注,特別是二手房的“營改增”工作與普通百姓生活息息相關。
隨著房價日益上漲,成交一套二手房個人所承擔的稅費已經從幾萬上升到幾十萬元,此前二手房按照固定5.6%的營業稅計徵,5月1日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其稅負變化直接關係個人購買能力大小。
此前,有媒體報道二手房將開徵增值稅的説法,一度引起市場的恐慌。
《中國經營報》記者從財稅系統相關部門獲悉,對於市場的不實傳聞,監管部門已經注意到,未來二手房並不會新開徵增值稅,而是由原來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而且在當前去庫存背景下,要保持總體稅負不增加。
3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方案,明確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産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試點範圍。
稅負總體不變
要保障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這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營改增”後稅負的基本定調。
兩會期間,在“營改增”時間表公佈後,包括財政部、稅務總局等財稅部門人士紛紛表示,“十三五”財稅改革將圍繞減輕企業負擔,加大供給側結構調整展開。“具體到二手房‘營改增’工作,其實只是改革中一個很小的部分,但是因為它牽涉的範圍比較廣,與普通人關係緊密,所以監管部門也特別重視,總體原則是改徵增值稅後,稅負不會有太大變化。”一位財稅系統人士坦言。
記者從河北、江蘇等省稅務系統獲悉,目前“營改增”具體政策尚未出臺,具體稅率究竟按照增值稅的哪一檔稅率徵收,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不過個人買賣二手房交易的稅負應該不會有太大變化。
2015年3月30日發佈的《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從2015年3月31日起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其中個人轉賣已購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的期限由目前的購房超過5年(含5年)下調為超過2年(含2年)。
根據通知,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營業稅;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出售全額徵收營業稅;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以北京為例,如果出售購買2年以內的房屋,假設最初買入價格為200萬元,現在以500萬元售出,需要繳納的營業稅則為500萬×5.6%=28萬元。“營改增”後如果按照11%的增值稅率計算,則需要繳納的增值稅為(500萬~200萬)×11%=33萬元,稅負較之前增加了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單純從增值額這個方面計算,如果稅率提高,那麼相應的個人所承擔的稅費也是增加的,但是目前二手房是否按照建築業11%的適用稅率來計徵,官方仍未最後公佈。
3月13日,稅務總局局長王軍表示,目前稅務部門將從政策、預算和執行上全力保障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具體而言,原則上延續原有優惠政策的同時,針對不同行業情況和特點,分別制定相應過渡措施保障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不再增設新稅率
多種跡象顯示,在稅負不會發生大變化的前提下,目前增值稅再新增設一檔或者幾檔稅率的可能性極小。
記者了解到,目前增值稅稅率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有17%、13%、11%和6%共四檔稅率,小規模納稅人統一按3%的徵收率計徵。“增值稅已經有四檔稅率,不會因為‘營改增’的完全啟動再增設新稅率,對一些因為稅率變化而産生稅負的行業,最大可能是採取簡易徵收的辦法。”一位稅務系統人士告訴記者。
此前,普華永道開展的“營改增”專題討論中也指出,在稅率方面,由於房地産行業增值稅稅率基本確定為11%,而營業稅稅率為5%,未來“營改增”後,二手房是否納入這個稅率體系,從而造成稅負上升值得關注。
普華永道中國大陸及香港地區流轉稅主管合夥人胡根榮認為,由於“營改增”的“大方向”是稅負只減不增,未來在不同行業稅率的設計上也可能會分類考慮。“對於房地産所涉及的上下游行業,增值稅的稅率未來也未必一定是11%。”
不會增加新的稅率成為大概率事件。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簡化稅率也是稅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由於‘營改增’試點方案並未明確提出增值稅稅率簡並的具體目標,同時也沒有時間表,所以稅率合併目標一直沒有進行。隨著‘營改增’的全面啟動,下一步就是增值稅稅率合併簡化。”
事實上,早在上海率先推行“營改增”試點時財政部官員就已經提出今後要適時調整。2012年2月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鄭建新就曾表示,增值稅改革試點將我國增值稅稅率檔次由目前的兩檔調整為四檔,是一種必要的過渡性安排。“今後將根據改革的需要,適時簡並稅率檔次。”
作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這表明高層政策設計者將多檔稅率定位為一種過渡性安排,這為未來稅率改革預留了制度改進空間。
今年年初,在“營改增”尚未公佈時間表之前,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已經開始討論降低增值稅稅率的問題,並深入企業調研,主要方向是先對增值稅17%的稅率進行1個百分點的下調嘗試。
多位財稅人士認為,在“營改增”啟動後,增值稅稅率簡化和下調工作將提上日程。
從2015年財政收入數據看,國內增值稅31109億元,同比增長0.8%,剔除“營改增”轉移收入影響後下降0.5%。主要受工業生産增速放緩(全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增長6.1%,同比回落2.2個百分點)、全年PPI下降5.2%以及前期擴大“營改增”範圍減稅力度等因素影響。
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儘管當前一些企業反映其“營改增”後稅負上升了,但從宏觀數據上看,“營改增”總體是減稅的,增值稅的總量也呈下降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