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進口舊枕木環保部成被告:迴圈材料還是洋垃圾
- 發佈時間:2015-09-10 09:10:57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一家貿易公司原本想從加拿大進口一批鐵道防腐枕木重復使用,卻被國家環境保護部認定為“固體廢物”而拒之門外,為此,進口公司將環保部告上法院“討説法”。昨天上午,這起我國首例涉環保部進口固廢管理新類型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環保部回復信函引發官司
這場官司源自環保部的一份信函。據原告錦程公司代理人介紹,公司經過交流發現加拿大的鐵路枕木每年更新,替換下來的還很新,能夠重復利用。於是,2013年年底,公司與加拿大國家鐵路公司達成協定,計劃長期、批量從加拿大進口一些已經使用過的鐵道枕木。
由於加拿大將已經使用過的、可重復利用的枕木防腐木材歸類為“具有危險性可再迴圈利用的材料”進行進出口管理。依據《巴塞爾公約》,加拿大環境主管部門向中國環保部發函徵詢意見,環保部回函稱鐵道舊枕木為我國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拒絕了進口事項。
2014年9月,錦程公司向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寫信,要求糾正對加拿大作出的“錯誤的、不負責任的回復”。10月22日,環保部作出《關於擬從加拿大進口已使用過的鐵道枕木有關意見的復函》,明確告知已使用的鐵道枕木在我國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結果,錦程公司依然不服,並告到法庭,請求撤銷復函並責令環保部重新作出答覆。
舊枕木到底是舊物還是廢物
在法庭上,雙方對舊枕木到底屬於固體廢物還是可再利用的物品進行了激烈的爭論。
“我們進口的是舊枕木,不是廢枕木。”錦程公司代理人表示,加拿大木材資源豐富,木材防腐處理早在1911年便出現。一般來説,未經防腐的木材最多只能用2至3年,而經過防腐處理後的枕木可用25年甚至更久。依據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禁止進口被列入《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中的固體廢物,而2009年頒布實施的《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中並沒有涉案枕木這一項。同時,公司以前就曾進口過涉案枕木。代理人認為,環保部復函確定擬進口的涉案枕木為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缺乏法律依據。
環保部代理人則認為,錦程公司對法律及規範規定的理解有誤。為了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我國實行固體廢物進口許可制度。危險廢物、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無害化方式利用的固體廢物等,均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進口廢物管理目錄》的相關規定,這批擬進口的涉案枕木在我國屬於固體廢物,且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訴訟能否推翻官方復函?
究竟環保部復函是否可訴,雙方也是各執一詞。
錦程公司認為,環保部直接將公司擬進口的、法律法規從未明確定性過的“已使用過的鐵道枕木”直接定性為禁止進口固體廢物,導致公司無法完成進口事項,這種行為屬於可訴的行政行為,請求法院撤銷復函並責令環保部重新做出答覆。
環保部給出的説法是,無論是對加拿大的回函,還是對錦程公司的復函都是國家行政行為。同時,復函是對兩公司來信的答覆,是對進口舊枕木問題進行的解釋以及相關法律的理解,並沒有直接對錦程公司的權利義務作出處理,因此不屬於可訴的行政行為。“加拿大的做法並沒有不妥,我們只是回應了加拿大的函,也沒有過錯。”環保部認為,根據《巴塞爾公約》,出口國對這些貨物進行越境轉移前,必須向進口國進行徵詢,並獲得許可。“我們再次作出復函,實際上不屬於行政許可範圍,我們這麼做是對群眾來信做出回音,實際上我們可以不做。”
整個庭審持續了兩個半小時,該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