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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執法對違法企業半年開具卷宗3大本 仍不停産

  • 發佈時間:2015-06-15 10:48:57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在陜西長武縣環境監察大隊,一家違法企業的案卷,不到半年已裝訂了三本。

  正是針對該企業,11日下午,咸陽以市政府名義組織召開會議,通報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陜西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就陜煤能環境違法行為展開約談的情況。企業方當場表態,先期繳納1月6日咸陽市環保局依據相關法規予以的70萬元行政處罰罰款。目前,該企業已正式停産。

  然而,停産的背後並非一帆風順。

  不斷要求整改停産,企業卻能長時間違法生産

  “陜煤能是由彬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陜西中化能源有限公司控股的民營企業,重點建設的就是現在這個位於長武縣丁家鎮的100萬噸/年煤基二甲醚項目。”陜煤能副總經理李建平向記者介紹,甲醇是中間産品,二甲醚是終端産品。

  由於二甲醚産能過剩,2011年2月,陜西省發改委同意陜煤能分期建設該項目。截至2014年底,實際建成的只有一期60萬噸甲醇裝置,累計完成投資52.85億元。

  “項目建設主體發生變更,必須由陜西省環保廳做出環評變更批復,然後才能申請試生産。”據李建平介紹,陜煤能在2014年11月前後,才向省廳上報項目環評變更審批和一期60萬噸甲醇試生産申請。然而,就在辦理這兩項手續的同時,2014年底,按照陜煤能的説法,一期60萬噸甲醇項目已進入“負荷調試”階段。

  長武縣環境監察大隊有關陜煤能的三本案卷裏,記者翻閱出最早一份文件:落款為2014年12月30日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中,長武縣環保局對所謂“負荷調試”的認定是,“未取得批復進行試運作,並産生惡臭氣體”。

  今年1月4日、5日、6日,2月2日、13日……長武縣、咸陽市、陜西省的相關部門要求該企業整改或停産整頓等,但企業持續違法生産。

  陜西下達“按日計罰”最重罰單,企業正積極整改

  據陜西省環境保護執法局執法監督處副處長冀武介紹,今年4月,陜西省環保廳公佈了全省首批5個實施“按日計罰”案件,其中便涉及陜煤能等5家處罰對象。

  咸陽市環保局依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對陜煤能相關違法行為進行以兩項違法合計20萬元為基數的按日連續計罰。目前,已向陜煤能下達1月8日至2月13日合計37天、按日計罰740萬元;2月14日至3月27日合計42天、按日計罰840萬元,罰款合計1580萬元,成為陜西“按日計罰”最重罰單。

  記者從咸陽市環保局了解到,4月中旬,由於陜煤能不按照整改要求進行整改,咸陽市環保局已將案件移送咸陽市公安局和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6月9日下午,記者走進陜煤能項目廠區。“妥善處理廢氣廢水、實現達標排放等方面我們正在積極改進。”李建平介紹。但令他感到“棘手”的,還是項目環評變更審批、試生産批復、污染許可證發放等“卡脖子”問題。同時,陜煤能項目650名員工,每天産生財務費用160萬元。對企業來説,也許這張罰單意味著需額外支付10天的人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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