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按日計罰兩月內共罰款723萬元
- 發佈時間:2015-03-03 11:22:3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馬巾坷
在環保部今天召開的新《環保法》實施進展情況的通氣會上,環保部副部長潘岳介紹,新《環保法》自今年1月生效2個月以來,共有15個案件實施了新的“按日計罰”制度,罰款數額達723萬元,個案最高罰款數額達到190萬元。此外,最高法院在全國18個省設立了382個環保法庭、合議庭或巡迴法庭。
據介紹,除兩月內高達過700萬的罰款外,新《環保法》生效以來,共實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實施限産、停産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潘岳説,陳吉寧部長對新《環保法》的執行非常重視,要求對地方環保部門在執法新法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認識予以澄清,其中有8個方面的誤解,包括認為“新法過於嚴格,法不責眾,新法對環保部門設置了過多過嚴的追責機制等”。
政府的環境執法能否寬鬆一點“這種認識顯然是錯誤的。”潘岳説,“否則為什麼要新的環保法呢?”他表示,環保部新班子將更加重視環保法治建設,根據陳吉寧部長的要求,將在全國範圍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全面實行陽光執法,每月向社會公佈群眾舉報投訴重點環境問題處理情況、違法違規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單和處理整改情況。
此外,潘岳介紹,陳吉寧部長還明確要求建立微信舉報平臺,大力推進資訊公開。目前,環保部已經出臺了十多個新《環保法》的配套文件。(記者 金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