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環保部聯合查處利用環保電價牟利行為
- 發佈時間:2015-05-20 09:05:0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昨日(5月19日),中國政府網發佈消息稱,近日,國家發改委會同環保部發出通知要求,從今年5月15日-8月31日,各省級價格和環保主管部門聯合檢查發電企業、電網企業2014年度的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發電企業不按規定投運脫硫裝置仍執行國家脫硫電價等行為。從此前實行的脫硫電價到已啟動的環保電價,北京商報記者從業內獲悉,利用數據造假或者偷排漏排等方式虛構減排、治污達標而“騙取”國家環保電價優惠的企業至今仍屢禁不止。那麼,到底是誰在利用環保電價牟利?
公開資料顯示,為給背負著燃煤等發電成本上漲和治污要求提高雙重壓力的發電廠減負,我國為加裝脫硫、脫硝、除塵等排污環保裝置的發電企業建立了專門的電價政策,即按照要求安裝、運作並達到減排效果的發電企業可以提高發電價格。
“截至目前,我國已兩次為脫硫發電企業提價,並於去年公佈了脫硝提價措施,對於大多數發電企業來説,已基本能覆蓋治污成本了。”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具體而言,2013年國家發改委曾發出通知,決定自9月25日起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徵收標準,進一步完善脫硝等環保電價政策,將燃煤發電企業脫硝電價補償標準由每千瓦時0.8分提高至1分;對燃煤發電企業除塵成本予以適當補償,除塵電價補償標準為每千瓦時0.2分。而後去年,國家發改委和環保部再次將脫硫、脫硝、除塵電價加價標準分別提至每千瓦時1.5分、1分、0.2分。
“但不可否認,為了減少設備購置、運營等投資成本,不按規定安裝設施、安裝設施卻不正常運作,以及偷排漏排等現象仍在發電行業內屢禁不止。”林伯強稱,一般這類問題都存在於建設初期沒有考慮到類似減排建設的老發電廠,它們在後期環保要求提高後,再增加購買、建設、運營環保設備要比現在新建電廠一開始就做出類似規劃的成本高得多,而且由於經營壓力越來越大,這些習慣了傳統發電方式的老企業勢必就有可能出現上述問題。
因此,林伯強建議,地方環保部門在強化環保執法“最後一公里”時,多采用網際網路等各種新的監控手段,避免出現人為檢查易矇混過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