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改想下調居民電價遭否 可能將逐步走高
- 發佈時間:2015-04-14 08:33:06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經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准,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正式實施,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同意了深圳市銷售電價調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起實施。在此輪輸配電改革中,深圳商業用電價格下降0.083元,降幅遠高於廣東省內其他地區,基本與工業用電價格持平。另外,工業用電及居民用電價格維持不變。
深圳是國家電力改革試點城市,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要求,深圳制定了銷售電價調整方案,並獲省發改委批復同意。根據《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在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成後,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鼓勵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把輸配電價與發電、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參與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通過用戶或者市場化售電主體與發電企業自願協商、市場競價等方式自主確定,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以往,買電方根據不同用電性質被規定了層次化的售電價;電廠供應方則考慮不同類型機組制定不同的上網電價;而電網的收入則是通過“售電價減去上網電價”而獲得,透明度不高。此次輸配電價改革改變了電網企業以往依靠購售電差價彌補成本、獲取利潤的方式,是我國第一次以電網總資産為基礎,在成本監審基礎上,按准許成本和合理收益原則核定的輸配電價。
經審核,2015-2017年深圳市電網輸配電價水準,分別為每千瓦時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2015年水準比2014年深圳電網實際購電、售電價差每千瓦時0.1558元下降1.23分,按照深圳市2014年的售電量計算,降價金額9億元。與此同時,深圳購電成本降價金額為4億元左右,兩者相加,深圳在此輪電改中擁有了13億元的降價空間。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透露,這一改革成果將通過降低深圳市銷售電價的方式惠及廣大電力用戶,因為有了這13億元的降價空間,深圳電價下降幅度才能超過省內其他地區。
在銷售電價調整中,商業用電降幅最大。針對當前深圳市商業電價過高的實際情況,主要利用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的降價空間9億元,加上深圳市購電成本下降的空間,在工業電價維持不變的情況下,大幅降低深圳市各類商業電價,將其降低至現行工業電價水準,商業電價平均降價幅度為每千瓦時8.43分,年降價金額為12.99億元。通過降價,大幅度減輕了深圳市商業、服務業等企業的電費負擔,體現了對商貿流通等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鼓勵和支援,符合深圳市産業結構轉型升級的戰略目標,也體現了扶持小微型企業創業的宗旨。
值得關注的是,居民用電價格在此輪改革中維持不變。有消息透露,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調居民用電價格,但被省和國家發改委否決。記者採訪得悉,電價改革的一大目標是讓電價回歸到成本,目前深圳居民用電平均發電成本為價格為0.87元,因為享受各種交叉補貼,實際執行的居民用電價格為0.68元/千瓦時,低於成本價,因此,本輪電價改革中居民用電價格維持不變。有消息稱,未來居民用電價格或將逐步走高,但相關人士未對此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