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通報違反八項規定案件:含公款旅遊等
- 發佈時間:2015-04-08 07:57:00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網財經4月8日訊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國家電網公司嚴肅查處了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從業規定的案件,給予有關責任人相應黨紀政紀處分。
直流建設分公司總經理張福軒在2013年3月其父親喪事期間公車私用,其親屬代收禮金,調查期間已上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補交相關費用。
重慶市電力公司副總經理柳楊對分管下屬2012年12月違規公款辦理消費卡負有領導責任,存在失職問題,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直接責任人重慶市電力公司職員陽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
西北分部副主任級調研員申寶峰自2014年底以來兩次公款旅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並責令補交相關費用。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級調研員林韓違規領取薪酬以外的獎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退繳違規領取的獎金。
英大傳媒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人資部主任臧志國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給予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並調離人事崗位。
新疆電力公司綜合服務中心主任朱根芳2012年在哈密供電公司任職期間,未經集體研究,擅自決定房屋租賃及裝修事項,違反“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
江蘇徐州供電公司副總經理級調研員劉玉璋配偶自2013年10月違規持有有業務關係的民營企業股份,給予劉玉璋黨內警告和行政記過處分,並責令退出其配偶入股該民營企業的全部股份、上交違規投資所得收益。
江西南昌市南昌縣供電公司黨委書記李強華在2014年5月其子結婚時違規收受禮金,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退還所收禮金。
中國電科院電力工業電氣設備品質檢驗測試中心副總工程師吳光亞在2012年8月其母親喪事期間,違規收受有業務關係的廠家人員禮金,調查期間已上交,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國家電網公司紀檢組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