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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發揮好財稅杠桿的作用

  • 發佈時間:2014-12-02 08:39:3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林火燦  責任編輯:陳晶

  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煤炭資源稅改革,是我國在資源稅改革領域的又一次重大跨越。

  此次實施的煤炭資源稅改革,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既定任務。更為重要的是,作為一種制度設計,煤、油、氣領域的資源稅改革和調整,有利於完善資源性産品的價格形成機制,將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出資源性産品的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從而推動資源性産品的合理開發和使用,促進資源節約和節能減排。

  在治理生態環境、建設生態文明的進程中,必須進一步利用好財稅杠桿,充分發揮好“市場的手”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佔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用財稅杠桿為集約節約利用資源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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