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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資源稅改實施山西上報稅率8% 煤企負擔減輕

  • 發佈時間:2014-12-02 07: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趙春燕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昨天(12月1日),是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正式實施的日子,由於其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各省份的選擇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作為煤炭大省,山西省已經給出了自己的答案,記者從山西省財政廳官方獲悉,山西省上報的煤炭資源稅率為8%,正待財政部批准。

  與此同時,山西省的煤炭清費舉措也行至重要節點。昨天零時,晉能集團在陽泉太舊高速公路煤焦管理站舉行撤站儀式,標誌著山西省境內所有公路煤焦管理站點全部撤銷,存續了31年的山西公路煤焦管理站點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一破一立之間,山西煤炭改革已然拉開序幕。

  “煤檢站”退出歷史舞臺

  11月27日,山西省正式發佈《山西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方案》,從12月1日起,全部取消相關企業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管理行政授權;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票據;全部撤銷省內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稽查點。

  昨日零時,曾遍佈山西省的1000多個煤焦站點已被撤銷,來往車輛上路亦無需攜帶煤票。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關於公路煤炭運銷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上述《方案》中3個“全部”涉及的內容為:一是全部撤銷20家政府機構對企業的21項行政授權;二是全部取消9種票據;三是全部撤銷1487個各類站點,其中公路站點170個。

  針對於山西省內煤炭焦炭公路檢查站、稽查點的撤離,還要求在月底前全部拆除相關設施,與此相關的,晉能集團內部有5萬餘名職工將轉崗分流,妥善安置。

  近一週來,山西省政府高層已經針對煤焦領域的公路運銷體制改革多次開會,據山西新聞網消息,山西省省長李小鵬在幾日前的全省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上強調,要“堅決打贏煤炭焦炭公路銷售體制改革攻堅戰”。

  據悉,山西省現行的煤焦公路運銷體制形成于上世紀80年代。1983年10月和2002年7月,山西省政府先後批准成立了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和山西焦炭集團,並授權兩家企業設立相關站點,行使煤炭、焦炭公路運銷的有關行政職能。

  新華社報道的數據顯示,30多年來,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和山西焦炭集團所設站點累計收繳能源基金694億元,查驗補徵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1316億元;代徵焦炭生産排污費69.3億元,收取焦炭運銷管理服務費23.7億元。

  煤企負擔明顯減輕

  按照國家財政部此前的部署,12月1日是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的時點,而具體稅率由各省份擬定並上報財政部批准,給出的稅率選擇區間為2%~10%,作為煤炭大省的山西省稅率究竟會定多少已成業內焦點。此前山西省一系列的涉煤收費清理整頓工作,包括可持續發展基金的停收甚至運銷改革等似乎都在為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鋪路。

  “煤炭資源稅目前還沒有確定,我們已經上報給了國家財政部,現在還沒有批下來。”昨日下午,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人員告訴記者稱,山西省上報的稅率是8%。

  一位山西省政府人士告訴記者,山西煤炭資源稅稅率的確定基本上是採取了此前資源稅外加可持續發展基金等基金的折算方式,8%的稅率相比之前,煤企負擔是明顯減輕的。

  據山西新聞網報道,通過一系列清理整頓工作,山西省全省已經為煤企減負108.5億元。其中主要包括煤運系統收取的經銷差價74億元,市縣政府自設收費及各類亂收費、亂攤派33.6億元。根據省財政廳測算,煤炭企業實際負擔率降至10.6%,較清費前降低4個百分點,減負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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